我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的支撑体系
2014-02-27朱瑞庭尹卫华
朱瑞庭,尹卫华
(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上海市201315)
我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的支撑体系
朱瑞庭,尹卫华
(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上海市201315)
中国零售业的“走出去”步伐远远落后于中国制造业,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少、金额小,与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符,不利于改变我国在全球价值链所处的被动局面和服务贸易失衡的现状。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步履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国际竞争力。实证研究表明,为了加快实施中国零售业的“走出去”步伐,需要在国家和零售产业层面,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构建法律、政策和市场等外部保障体系,从零售企业内部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提高自身“走出去”的内部技术和能力保障,从而做到内外兼收,齐头并进,共同推进中国零售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具体而言,应提升零售业“走出去”的战略地位,构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现代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加快推进“走出去”步伐。
中国零售业;国际竞争力;“走出去”战略;支撑体系
零售业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零售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后危机时代,中国企业“走出去”正面临着难得的外部机遇。中国零售业“走出去”不仅可以加快转变国内零售业的发展方式,也是全球化时代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需要,可以为“中国制造”创造更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完善和提升我国在全球生产价值链上的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被视为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中国零售业产业安全的必经阶段、提升中国零售业乃至中国流通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一、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基本概况
到目前为止,我国零售业对外投资远落后于“中国制造”的步伐,在中国制造业大步走向海外、中国产品遍布全球的今天,中国零售业海外直接投资的案例仍然屈指可数。最近几年来,以国美和苏宁为代表的国内零售业以香港、日本和东南亚市场为起点迈出了海外投资的第一步,但是步履艰难。最新的案例是,2014年南京新百以2亿英镑收购英国老牌百货弗雷泽89%的股权,成为中国企业有史以来最大的零售业海外投资案例。
根据《201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的数据,截至2012年末,我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为5319.4亿美元,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的对外投资总量为682.1亿美元,主要为批发贸易类投资。从空间分布看,我国境外批发和零售业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在中国香港和东盟地区,其中在香港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90.91亿美元,占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71.9%;在东盟地区、美国、欧盟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5.58亿、16.74亿、14.19亿美元,分别占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5.2%、2.5%和2.1%。从经营主体看,主要是经营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而且大多为制造型商贸企业,而非独立型商贸企业。从经营方式看,以批发市场为主,经营业态较为单一。在中国对外投资存量非金融类跨国公司100强中,没有一家零售企业榜上有名。总的来说,中国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少、金额小,与中国经济的国际影响力不相匹配。
二、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的支撑体系
导致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步履蹒跚的原因十分复杂,归根结底在于中国零售业缺乏国际竞争力。从国际化和全球化的视角来审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零售业的国际竞争力成长较慢,无论是从零售产业的角度,还是从中国零售企业和在华外资零售企业的比较都说明了这一点。通过对我国流通产业的SCP分析及其产业竞争力“钻石模型”分析,可以发现我国零售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流通业的认识还不到位,缺乏明确的战略定位;在进入门槛低、市场化和开放度较高的同时,行政干预普遍,地区保护主义盛行,市场壁垒森严,区域市场、城乡市场和条块市场分割,“大市场、大流通”无法形成,造成区域垄断和过度竞争并存,市场碎片化特征明显,难以形成国内零售产业的市场集聚,与世界级跨国零售集团强大的战略实施和系统整合能力相比差距较大;内外贸市场分割,零售业和关联产业协同创新和联动发展程度比较低,缺乏创新的动因和内在机制;流通产业效率低下,流通成本高昂;“内外有别”,存在各种形式的政策歧视,不正当竞争泛滥;市场监管缺失,市场秩序混乱,零供关系紧张。[1]如何打破困局,探索可持续的增长模式并寻求创新发展,既是摆在零售企业面前的重大课题,更是需要引起国家重视的全局性的战略难题。
图1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战略支撑体系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中,零售业跨国经营主要表现为企业自身的市场行为。但是,这是以东道国和目标国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有效的流通市场体系及产业政策为依托的。这为我们在国家以及产业层面制定有效的促进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的支撑体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即要推动中国零售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需要突破对零售企业微观层面的研究。具体说来,除了要从零售企业的微观层面来讨论企业自身实施“走出去”的资源、技术、能力支撑之外,更需要把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在更大、更宽范围来审视服务于零售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促进体系。换言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及支撑体系需要从三个层面展开,它们之间紧密关联,共同推进我国零售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为我国零售业“走出去”提供战略支撑:第一是宏观层面的全国性支持政策,第二是中观层面的零售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第三是微观层面的零售企业发展支持政策。见图1。
三、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支撑体系的实证研究
1.研究设计
为了深入分析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现状以及实施这一战略过程中遭遇的瓶颈及困难,从而为构建支持“走出去”战略实施的支撑体系提供依据,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专门的调查。调查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企业问卷调查,二是专家问卷调查及访谈。两份问卷是在先期进行充分的案例研究、市场观察、专家咨询以及企业预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的。除了企业问卷涉及国际化经营的有关问题之外,两份问卷的大部分问题都是重叠的,并采用5级量表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的设计。为了获取更多的有用信息,问卷的最后为支撑体系的完善设计了开放式的提问。在企业样本选择方面,尽可能兼顾地域分布、业态、规模、经营模式等,以确保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完成企业问卷的均为熟知企业战略、参与企业决策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保证获取企业资料的完整和可靠,部分企业的问卷调查是由多位高层管理者分别填写完成的。最终获得数据的企业一共有13家,问卷22份,被访企业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被访企业基本情况
在13家企业中,有3家国有企业。除了4家从事在线零售的企业没有纳入中国连锁协会2013年百强排行榜统计之外,其余9家中有4家位列前十,2家位列前20,1家位列前50,2家在百强之外。企业的业态几乎覆盖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中的代表性业态。从经营模式来看,既有单一实体店或者在线零售,也有两者结合开展O2O混合经营的企业。
与企业问卷调查一样,专家问卷也是在确定了具体的被访专家之后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定向发送问卷并回收的。被访专家是通过组织者在全国范围内经过严格筛选确定的来自高校、研究机构研究流通经济和零售管理的知名专家,组织者在问卷设计、预调研以及问卷访问过程中,与部分专家进行了深入的访谈和交流,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最终回收的有效专家问卷为25份。全部问卷调查在2014年春节前后完成。
2.调查结论的描述性统计和分析
(1)中国零售业的国际竞争力
图2表明,中国零售业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呈现明显的剪刀差,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均值为3.3(5为很有竞争力),明显高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均值为1.5)。这一结果和对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现状的经验判断相一致。分别考察专家问卷和企业问卷的结果可以发现,两者对中国零售业在海外市场竞争力的判断基本一致,但是,企业对中国零售业在国内市场竞争力的表现明显比专家乐观。这一结论说明,中国零售业经过过去二十多年在国内市场与跨国巨头短兵相接的“肉搏战”,已经走过了从当初被动防御到积极应战再到足以抗衡阶段的过渡。这一点在部分区域市场表现得更为明显。总体而言,中国零售业经过国内市场与跨国零售巨头激烈竞争的洗礼,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并在海外市场获取竞争优势做了很好的准备。这一结论尤其得到了专家的认可,比较而言,企业对在国内市场获得的竞争力能够更好地助推在海外市场取得成功时显得更为谨慎。
图2 中国零售业国际竞争力
(2)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回答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必要性时,总体认为,中国零售业很有必要开拓海外市场(均值为4.0),其中专家比企业更认为中国零售业到了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时候了。与此相对应,专家同时认为,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条件更为成熟,而企业在面对“走出去”时更为谨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企业对开拓海外市场仍然抱着观望和犹豫的态度。
(3)政策支持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如表2所示,支撑体系中有关宏观层面的政策支持及统筹协调机制的各项具体措施得到了被访专家和企业的高度认同。除了中央及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策协调及资源统筹协调一项(这项企业更为认可)之外,其余各项的均值均在4以上(5为最高值),尤其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立法保障一条,均值达到了4.4,凸现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立法的紧迫性。深入分析两个样本组的数据后发现,专家更为认可单独制定零售业发展规划的必要性及其金融保险政策的保障作用,而企业则对海外投资人才支持政策抱有更强烈的渴望和期待。
(4)服务平台建设
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国际化程度不高,对海外市场环境不够熟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受到限制。在这样背景下,有关海外投资服务平台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得到了被访者的认可和期待,见表3。其中,海外维权一项,专家和企业合并样本的均值达到了4.5,这一结果显然和近些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屡遭侵权、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有关。对分样本的具体服务项目进行深入分析表明,专家比企业对海外投资宏观指导服务给予了更高的支持,其原因或许在于,到目前为止国家有关部门尚未能够对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提供有效的宏观指导,企业认为难以从国家有关部门得到有效的帮助。
表2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5)市场保障体系
有关市场保障体系方面的支撑涉及到在中观层面对中国零售产业的支持和促进措施。这些措施是基于这样的假设而提出来的:一切有助于促进和增强中国零售业在国内市场竞争力的措施和手段,都将对中国零售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并在海外市场获取竞争优势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研究设计中涉及的市场体系保障包括了如表4所示的8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调查结果表明了加强现代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表3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体系
表4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市场保障体系
对于建设“国家队”的评价,学术界和企业界历来有不同的意见,研究得到的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且专家对此的认可程度比企业更低。在企业中,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的认可度更低。这一结果也正好可以反映自2004年以来国家推进大型商贸流通“国家队“建设成效并不显著的尴尬局面。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分样本的数据表明,专家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流通市场体系抱有特别高度的期待和认可。此外,企业对发挥行业中介作用认可较低的结果反过来或许可以说明,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行业协会在支持和促进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方面有着巨大的空间。
(6)企业内部保障体系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是一种企业行为,开拓海外市场的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零售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所以,培育和获取企业竞争优势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支撑企业“走出去”的措施方面,国际化专业人才是制约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非常突出的因素,这一点同时得到了专家和企业的高度关注,见表5。
(7)“走出去”战略实施及其相关问题分析
被访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情况是本次调研的重点之一。在被调研的13家企业中,有3家企业已经提供了面向海外消费者的国际化经营业务,其中,1家是以实体店加在线零售方式主营B2C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在香港开设有1家实体店;1家是以实体店加在线零售方式经营B2C的综合零售商,1家是以在线零售方式经营B2C综合网上商城的零售企业。有4家企业尚未开展面向海外消费者的国际经营业务,但是,企业在未来3年之内有开展海外业务的计划,这其中有2家是大型国有企业,它们都是以实体店为主全业态经营的企业,有1家同时经营在线零售业务;1家是以经营百货业态为主的国有企业。另外1家是经营家居商城实体店的民营零售企业。其余的6家被访企业,到目前为止既未开展海外经营业务,在未来3年内也没有“走出去”的计划。这一结果大致反映了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现状和趋势,与预调研及之前的判断基本一致。可见,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尚处于起步阶段,远没有形成规模,而且从目前已有海外业务的企业情况来看,都是开展在线零售的企业,3年内计划开拓海外市场的2家企业也是计划通过在线零售进入海外市场。
表5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企业能力和技术保障
从目标市场的选择来看,开展海外业务的3家企业主要以香港、东南亚市场为主,它们“走出去”的主要动机是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饱和,而海外市场前景广阔;“走出去”的形式既有收购海外企业,也有合资等。被访企业对其在海外市场竞争力的评价较低,在回答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时,回答也相对谨慎;但是,3家企业对未来的国际化发展比较乐观。除了开设实体店的家电零售商外,其余两家企业主要通过独立网店的方式开展跨境B2C电子商务,选择独立网店的原因在于便于控制管理。在开展海外业务所遇到的最大困难中,提及最多的是特色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品牌影响力较弱,供应链整合能力不足以及海外环境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防范上的问题。
四、推进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的对策和建议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基于本文对中国零售业国际竞争力及其战略支撑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论,为了推进我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必须一方面在国家和零售产业层面,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构建政策和市场等外部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从零售企业内部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提高自身“走出去”的内部技术和能力保障。最终做到内外兼收,齐头并进,推进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战略。
1.提升零售业“走出去”的战略地位,构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
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显示我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已经成为事关全局的一个紧迫课题。为了更好地抓住后危机时期的战略机遇,推进和扩大我国零售业的海外存在,以扭转“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国内化”的现状,改变我国“海外商业存在是逆差,是赤字,国际影响力是负数”[2]的局面,增强全球价值链整合能力,建成与我国贸易大国地位相称的世界服务贸易新格局,需要把我国零售业“走出去”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从支撑这一战略的宏观层面来讲,需要政府为零售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保障。[3-4]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建立和健全商贸服务业对外投资法律法规体系,为零售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特别是抓紧出台《海外投资促进法》、《海外投资保险法》、《进出口银行法》等。
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建立基于国际竞争的零售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鼓励企业通过设立或并购研发机构,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培育国际知名品牌。
三是进一步简化企业境外投资手续,改善管理方式,放松境外投资管制,提供宏观政策指导;提供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如除传统商品出口退税优惠外,对企业海外市场拓展、对外投资等活动提供抵免、减免等税收优惠;对企业“走出去”贷款规模实行单列,探索利用国家外汇储备提供外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走出去”战略,解决企业海外拓展融资难问题。
四是加强政策和资源统筹协调,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完善“走出去”服务支持体系。如建立统一、权威的企业“走出去”专门管理机构,改变立项审批多头管理、职能管理互不协调的状况;完善和利用好目前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由22个部委参加的“走出去”部际战略协调机制,整体联动,统筹解决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统一、专业的对外投资服务机构和对外投资数据库,加强和完善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通过整合高校、政府和社会资源,为企业海外拓展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培训服务;通过鼓励和强化驻外机构、国内投资促进机构等的服务职能,帮助其提高投资效率。
五是对外商签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东道国建立政策协调机制,开展政府间商贸流通政策对话,减少、解除东道国对我国零售企业“走出去”的各种规制或经营范围的限制。
六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海外资产和人员安全保障,完善海外维权服务。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着政治风险、外汇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各类风险,政府要强化海外使领馆的商业保障功能;发布海外投资风险指南,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鼓励海外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和商会;加快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完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等,帮助企业化解海外投资风险。
2.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现代流通市场体系建设
要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完善现代流通市场体系,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5]就中观层面的政策支撑体系而言,首先需要在国家层面明确流通产业作为先导性产业、基础性产业,特别是战略性产业的定位,[6]然后制定配套的发展支持政策。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围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总目标,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大流通、大市场建设。打破各种市场壁垒,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要致力于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要以资本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企业优势互补,在全渠道、全关联产业范围内按照市场规律组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二是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对流通业土地、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力度,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在制定国内零售行业标准时兼顾国际标准,同时,帮助技术先进企业争取国际标准制定权。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通过新建、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建立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国内商品市场的对外贸易功能,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在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体系、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借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契机,形成更为开放的、符合国际规范的商贸环境。[7]
三是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形成覆盖准入、监管、退出的全程管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加快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询、披露等制度,推动行业管理部门、执法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征信、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
3.加强企业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加快推进“走出去”步伐
中国零售企业最终要想在中国市场上有竞争力,就必须在国际市场上施展拳脚,在采购、运营、渠道控制、品牌、人才等方面获取竞争优势,然后通过逆向技术溢出反哺在跨国公司群雄逐鹿的中国市场的竞争力。[8]
一是持续推进创新驱动,让企业成为品牌,让品牌成为竞争力。“开店的不做买卖,做买卖的不开店”是眼下中国百货零售业态比较普遍的现象。长此以往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企业自主渠道弱化,买手队伍匮乏,买断经营虚设,大额订单锐减,渠道议价能力下降,流通成本高昂,自主品牌缺失,核心竞争力丧失,主营业务收入倒置,成长停滞徘徊。[9]出路只有一条:回归主营业务,专注“零售”。这种专注不仅指企业有明确的目标和特定的市场,也意味着拥有自己的“看家本领和杀手锏”。对有志于“走出去”的中国零售企业来说,更应突出主业与特长,力争把产品与服务做精、做细、做专、做深,不断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必须保持在制度、经营、管理及技术等方面持续创新的动力,这不仅是因为外部环境(尤其是消费者需求)的持续改变,从而是企业环境适应性的表现,更是因为零售市场的激烈竞争所致。最后,零售企业必须强化品牌意识,尤其要处理好商品品牌与企业品牌、商品品牌与服务品牌的关系,把经营重点转移到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价值增值上来。[10]
二是制定合理的“走出去”战略,做好风险评估和管控。对于缺乏国际化经营经验的企业来说,借助跨境B2C电子商务试水海外市场是一种合适的选择。如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跨境通”满足境外消费者的需求,等条件成熟时再赴海外市场开设实体店。此外,以自由贸易试验区首个兼具免税、保税和完税功能的展示交易综合试验平台为“桥头堡”,使企业把海外并购主体落户在试验区,通过积累国际化经营经验来降低海外经营的风险。
对于已经涉足海外业务的企业来说,虽然零售业国际化早已突破“地理相邻、文化相缘”的束缚,中国零售企业仍然可以率先从周边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港澳台及东南亚市场迈出国际化的步子,苏宁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非常有益的尝试。为了减少国际化经营的风险,企业可以借助港澳台的地理优势和国际化资源,与这些地区的企业联手进军国外市场,并优先考虑在已经与中国商签投资保护协定、自由贸易区以及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国家和地区市场开拓海外市场,这样可以使我国出口有效绕过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同时为促进我国各类企业“走出去”集群式国际化提供有效的渠道。
对于国际化程度不高的企业来说,海外并购、合资经营是两种可供选择的进入方式。国际经验表明,并购可以整合一个零售集团各地区、各业态、各零售品牌的规模优势,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更有弱化对方政治敏感性、资本及品牌来源地的功能。但是,全球范围内零售业的并购案例败多成少。南京新百能否通过收购英国百货弗雷泽提升品牌影响力,特别是能否成功引入弗雷泽成熟的自有品牌和买手制运营模式,值得持续观察。
在零售业的国际化进程中,标准化与本土化的问题永远是一种相对的、动态演变的关系,如果说在战略、管理、组织、品牌、技术等方面更强调标准化的话,那么在业态、品类、服务及运营方面,特别是在对目标市场的文化认同、国际化(当地)人才的使用、就业贡献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一定要突出本土化的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可持续的国际化战略,企业应该加强具有跨文化适应能力的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建设,并通过先进的信息、商业技术和管理系统保证制度的落地、生根、开花和结果。为此,企业应该特别重视跨文化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建设。一是强化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的外贸、金融、法律、营销、管理、财务等人才培训;二是广揽国际化专门人才,特别是重视引进新华商、海归和外籍国际人才,支撑企业国际化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战略层面及支撑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3YJAZH147)的资助。
[1]、[6]荆林波,王雪峰.我国流通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2(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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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朱瑞庭,许林峰.自有品牌对连锁商业品牌战略的影响分析[J].财经论丛,2009(1):93-98.
On the Support System for“Go Abroad”Strategy of China’s Retail Industry
ZHU Ruiting and YIN Weihua
(Shanghai Jianqiao University,Shanghai201315,China)
China's retail industry lagged behind the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terms of the"go abroad"strategy;the lack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project and capital of retail industry in China is not consistentw ith China's leading trade power in the world,and is also unfavorable to change China's presentpassive position and service trade imbalance in global value chain.The fundamental reason for difficulties in China's retail industry to"go abroad"is the lack of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In order to encourage China's retail industry to"go abroad",we should establish the external guarantee system,such as the law and policy system,in the national and industrial level,and enhance the endogenousmotivating forces of retail industry itself,improve the internal technology and competence support simultaneously.Specifically,we should,first,promote the strategic position of"go abroad"of retail industry and establish the perfect policy guaranteeing system;second,we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the decisive role ofmarket in resources distribution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ofmodern circulationmarketsystem;and third,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brand and core competitivenessof related enterprisesand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go abroad"strategy.
China’s retail industry;internationalcompetitiveness;"go abroad"strategy;supportsystem
F710
A
1007-8266(2014)12-0068-08
朱瑞庭(1966-),男,浙江省诸暨市人,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营销管理;尹卫华(1976-),女,山西省平遥县人,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
责任编辑: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