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用贷款难与征信业务创新
2014-02-26刘洪来赵宇翔
刘洪来,赵宇翔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济南250001)
一、引 言
(一)问题提出。银行是经营信用的机构,从历史看传统银行业是从经营信用贷款①“信用贷款”是指没有担保措施,仅依据借款人信用状况发放的表内普通贷款。其中,对公客户信用贷款不含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个人客户信用贷款不含普通信用卡业务。逐步发展起来的,即使在金融创新不断深入的今天,信用贷款仍是银行的重要业务和收入来源。然而目前,国内银行信用贷款业务存在着若干问题,其中与征信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国外征信行业发育成熟,能够有力支持银行拓展信贷业务②[美]玛格里特·米勒编,王晓蕾,佟焱,穆长春译:《征信体系和国际经济》(Credit Reporting Systems and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相比,国内迫切需要开展征信创新,以满足银行亟待解决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促进信用贷款业务发展。银行只要在信用贷款方面有所突破,小微企业,尤其是具有成长性的科技创新类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支持的可能性就大。从而可以从制度层面,就小微企业融资做出顶层设计。
(二)相关研究。征信对银行信贷管理的作用早有研究。征信能缓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降低银行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③Pagano,M.,Jappelli,T.,Information sharing in credit markets.Journal of Finance,1993,43:1693 -1718.。信用评分等征信技术的使用减少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交换成本,小额商业贷款量在样本期间内增长了8.7%④Frame,Srinivasan,Woosley,The Effect of Credit Scoring on Small- business Lending,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Vol33,No.3 Aug.2001.。同时,银行迫切需要哪些信息,学者们也开展了一些研究。软信息能够增强银行竞争优势,在信贷决策和判断信用风险时,银行需要特定种类和数量的信息⑤Brigitte Godbillon - Camus,Christophe J.Godlewski,Credit Risk Management in Banks:Hard Information,Soft Information and Manipulation,Working Paper December 2005.,正面信息促进了银行放贷,但负面信息的作用并不显著⑥Xiaoqiang Cheng,and Hans Degryse:“Information Sharing And Credit Rationing:Evidence From the Introduction of a Public Credit Registry”,European Banking Center Discussion Paper No.2010 – 07S,February 2010.。当然国内商业银行对负面信息的认识可能与国外有着截然相反的认识,这也是为什么借款人一旦信用记录存在不良,就极有可能被拒贷的原因之一。不同规模的银行对征信信息与服务的需求不同。
表1 调查问卷主要内容
(三)研究方法。为论证这一问题,本文采用了调查和统计检验的方法①除另有说明外,本文的数据、例证均出于此。。一方面,通过直接调查,获取了山东省47家银行信用贷款操作流程、2010年至2012年的信用贷款数据及部分信用贷款业务实例,这些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另一方面,设计了调查问卷,以山东省每个地市每家银行机构的一家支行作为调查对象,填报了2012年数据,收到有效问卷118份。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对调查问卷所列数据进行了统计,并以信用贷款余额增幅和发放笔数为自变量,与有关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拟合出了最佳的回归结果。
二、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贷款政策限制性规定较多。一方面,银行方面关于信用贷款的政策更加严格。银行从客户类型、产业政策、内部评级、财务指标、或有负债、审批权限、信用记录、保障措施等方面,就信用贷款制定了较担保贷款更为严格的政策条件。60.2%的银行信用贷款授信条件相比担保贷款更加严格,45.8%的银行对信用贷款额度有着明确限制,44.9%的银行信用贷款审批权限上收至总行。2010年以来银行一般不再新增信用贷款授信,信用贷款逐年萎缩。截至2012年末,山东省银行对公信用贷款余额5138.6亿元,增幅同比下降132.4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同比减少19.31亿元;对公信用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仅为18.49%,占比同比下降2.3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银行对信用贷款发放对象有着明确限制,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端优质客户等,如行业领先、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业客户,或拥有核心关键技术、产品竞争力较强、产业绩效预期良好、综合实力较强的行业内领先企业等。而这个范围的借款人不乏具备较高的担保能力,因而从利率水平考虑他们在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选择上,更倾向后者。这也是信用贷款余额下降的重要原因。66.9%银行侧重或限制某些行业的信用贷款,61%的银行信用贷款发放对象为大型国企,发放对象为民营企业的银行仅为5.1%。
(二)银行重担保轻信用问题严重。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普遍要求担保,当认定客户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覆盖信贷风险时,如抵押物贬值、保证人资信较低等,还会要求其追加担保。在我们重点调查的200户贷款大户中,超额担保授信企业共110户,信贷业务余额5759亿元,占全部信贷业务余额的59.6%,其被担保有效金额是信贷业务余额的2.1倍,较平均水平高出0.8个百分点。由于自身条件难以达到银行对担保的要求,小微企业能够抵质押的资产总量相对较小,也难以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人。有资料②摘自《博鳌观察》、中国光大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制作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项目负责人巴曙松。显示,82.5%的小微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在目前有贷款的企业中,仅9.8%的小微企业使用过厂房抵押,6.9%的小微企业使用过机器设备抵押;在目前有贷款的受访者中,仅19%的企业使用过担保公司担保,21.9%的企业主通过朋友、供应商关系担保,38.3%的企业主使用个人私有财产作为抵押资产的来源。银行重担保轻信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小微企业的信贷融资。在担保品不足的背景下,小微企业更加需要信用贷款的支持。
(三)单一银行信用贷款风险防控成本偏高。从银行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要求来看,银行需要更多的有效信息来加强对借款人信用贷款的风险防控。一是在贷前调查环节,银行除需要常规性的信息外,还要掌握企业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信息、客户业务流水及库存数据。二是在贷款发放环节,银行对信用贷款期限和利率测算更加精细化。80.5%的银行信用贷款为流动贷款。86.4%的银行信用贷款发放期限为短期;92.4%的银行信用贷款利率为基准以上,其中45.8%的为上浮。三是在贷后管理环节,银行需要及时了解客户经营财务、贷款使用、风险水平、履行合同等信息。一旦客户信用状况恶化,银行会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如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停止发放剩余贷款、要求客户提供经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等。无论是那个阶段,银行都需要大量的信息来支持其信贷管理的具体行为,这些信息一小部分可以从已经建成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获得,大部分的信息需要银行自身通过现场调查、访谈、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得。与此同时银行贷款的“三查”制度,对银行信贷人员的业务水平、道德素质要求比较高,银行对信贷活动的管理成本也相应的比较高,相对于担保类贷款,信用贷款虽然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但银行的成本付出和潜在风险已经远远超过了其获得的较高收益。
(四)信用贷款违约风险较大。现阶段由于银行掌握的有效信息不充分等原因,导致信用贷款业务不良率偏高。据山东省部分银行调查2012年末信用贷款不良率为3.69%,抵质押贷款不良率为1.32%,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信用贷款不良率分别为26.32%、17.8%,显著高于相应的担保贷款和抵质押贷款不良率。同时现行的银行信贷政策就信用贷款出现的风险责任划分也存在不对称的现象,借款人信用贷款违约成本偏低,银行除了信用贷款管理成本较大外,一旦形成不良银行的损失就较大。这也是银行办理信用贷款积极性不高的深层原因之一。部分商业银行反映信用贷款借款人违约仅影响其本人信用记录,不会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负面影响,借款人承担的违约成本较低,且出现风险后清收难度较大,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违约损失高于担保贷款,39%的银行信用贷款违约损失比例高于担保贷款。
典型案例分析结果表明,虽然信用贷款存在诸多限制和问题,但银行经营信用贷款仍是可行的。如山东省一家地方银行积极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当地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虽然信用良好、经营效益高,经常因找不到合适的担保单位而放弃信贷融资机会,企业发展受到较大限制。2012年该进出口企业成为这家地方银行的信用贷款客户,累计获得信用贷款1.58亿元。信用贷款存在限制和问题有其背后的原因,如果我们能抓住主要原因而解决之,则会促进银行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下面将对此进行分析。
三、信用贷款难的征信因素分析
银行反映信用贷款难的影响因素(见表3)很多,要么与信息有关,要么与信用风险有关,即使是上级行信贷政策限制、缺少补偿措施等看似无关的因素,从深层次考虑还是银行风险防控能力与信用贷款潜在风险不匹配造成的。按照信息经济学原理,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信贷决策的充分依据,无法有效甄别借款人的风险类型,是引发信用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信用贷款难归根结底与信息有关,也就是与征信有关。
(一)信息来源渠道单一。银行获取信息主要依靠借款人提供和实地调查等第一手来源渠道。89.8%的银行由客户直接提供信息,其中20.3%的银行认为客户直接提供是首要信息渠道,但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客户提供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于是,96.6%的银行依赖实地调查获取信息,多达70.3%的银行认为这是首要信息来源渠道。然而,实地调查效率低、成本高、信息掌握不全面等问题,是银行的普遍共识。同时,银行也缺乏外部的信息来源渠道,除人民银行主导建设运营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外,没有其他固定成规模且经济的外部信息来源渠道。仅1.7%的银行将第三方征信机构作为首要信息来源,82.2%的银行未将其列入前三位的信息渠道。因此,70.3%的银行认为信息来源渠道缺乏是信用贷款难的重要原因,其中5.1%的银行认为是首要原因,银行普遍希望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信息共享平台,成为其获取信息的重要外部渠道。
表2 银行的信息来源渠道
表3 信用贷款难的影响因素
(二)信息缺乏系统性。银行准确判断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需要信息主体全方位的信息,且信息之间应能相互佐证。然而在国内,信息相互补充、校验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信息在不同领域的归集结果并不一样,比如一个企业为了获得贷款向银行提供证明还款能力的信息,为了少纳税甚至不纳税向税务部门提供经营效果不甚理想的信息,以及为了获得政府重视和支持向其证明自己是纳税大户、就业大户的信息等等,这些信息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较难获得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银行不能实现不同来源信息的比对验证,也就无法准确判断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高达90%的银行未将政府部门作为前三位的信息来源,没有银行将其列入首要信息来源,可见政府部门信息对银行几乎是关闭的状态。根据回归结果(见表4),信用贷款增幅和信用贷款发放笔数仅与实地调查、本行业务系统等少数信息来源变量相关,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银行较少利用其他信息来源进行信息验证。
表4 回归结果
(三)信息失真严重。信用贷款的评估与决策,需要较为完整、及时和准确的借款人信息,但客观现实是借款人信息不透明、信息失真现象较为普遍,银行难以掌握实际控制人、资金流等一些关键信息。68.6%的银行认为借款人信息失真是信用贷款难的重要原因,其中5.1%的银行认为是首要原因。信息失真直接导致了借款人信用状况恶化和信用违约。81.4%的银行认为信用贷款难是信用违约造成的,其中26.3%的银行认为是首要原因。根据回归结果,信用贷款增幅和信用贷款发放笔数均与信息失真、违约风险拟合较好且呈显著的负相关性,说明信息失真程度越高、违约风险越高,信用贷款发展越缓慢,也证明了这些因素对信用贷款的负面影响。
(四)信用环境差。信用环境是征信因素在宏观面上对信用状况的综合体现,对区域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61%的银行认为信用环境差是信用贷款难的重要原因,其中8.5%的银行认为是首要原因。根据回归结果,信用贷款增幅和信用贷款发放笔数均与信用环境差因素呈显著的负相关性,说明信用环境越差,信用贷款业务发展越缓慢。
四、征信创新的路径研究
既然信用贷款存在问题,而征信又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很自然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通过征信创新来解决信用贷款难问题。事物有客体和主体之分,征信的客体是指信息采集,主体是参与征信活动的组织与个人。征信创新也可从客体创新和主体创新两个层次有针对性地展开。
(一)征信客体的创新
银行经营信用贷款业务,对不同信息的需求程度存在差异。从分析银行对信息的需求程度入手,进行有效的信息筛选并确定最佳的共享半径尤为重要①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课题组:《征信过程中的信息筛选与共享半径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08年第2期。,解决信用贷款难首先应对信息共享进行创新。
1、银行掌握的非信贷信息。众所周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了银行信贷信息的共享,而银行掌握的非信贷信息并未共享,有些信息对银行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和防范信用风险至关重要,资金流信息就是其中之一。89%的银行需要共享资金流信息,其中13.6%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根据回归结果,信用贷款增幅与资金流信息呈显著的负相关性,说明其对信用贷款的重要作用。同信贷信息一样,这些信息涉及银行核心利益。银行乐意获得他人的,不愿提供自己的。因此,可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即只有提供才能使用,提供多少使用多少,来实现此类信息的共享。在农村、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需要采集银行掌握的大量客户信息,也正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着征信创新。
2、银行系统外的信贷信息。目前,社会融资规模越来越大,涉足信贷业务的非银行组织也越来越多。但是,银行系统外的信贷信息尚未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行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对民间融资、担保代偿等信息需求尤为迫切。82.2%的银行需要民间融资信息,其中3.4%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而79.7%的银行需要担保代偿信息,其中2.5%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人民银行全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别省市探索民间借贷机构的信息共享,正是银行系统外信贷信息共享的创新。
表5 银行急需的信息种类
3、企业借款人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企业信息公开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为了获得较高声誉和交易便利,企业也往往愿意公开信息。而国内并非如此,尤以民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透明度最差,很多民营企业法人并非实际控制人,其内部复杂的关联关系外人也不可能掌握。因此,95.8%的银行需要实际控制人信息,其中48.3%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而92.4%的银行需要关联关系信息,其中20.3%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根据回归结果,信用贷款增幅与实际控制人信息呈显著的负相关性,说明利用这些信息越多的银行,信用贷款业务发展越快。在实践中,尽快改善国内民营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促进关键信息的共享,对于银行信用贷款业务发展意义重大。
4、政务及公共事业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由于属第三方信息来源且这些组织的公信力较强,银行对此类信息认可度较高、需求较为迫切。84.7%的银行需要行政执法信息,其中2.5%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89%的银行需要登记注册信息,其中8.5%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81.4%的银行需要公共事业缴费信息,其中0.8%的银行认为是首要信息。根据回归结果,信用贷款增幅、信用贷款发放笔数分别与政府行政执法信息、登记注册信息及水电缴费信息拟合较好,并呈显著的负相关性。目前,国家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为银行获得这些信息提供了政策依据。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之一,人民银行也在积极创新,加快银行与政府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
(二)征信主体的创新
信息共享的创新是征信创新的核心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依赖各参与主体的创新活动。
1、人民银行是征信创新的组织者。除征信管理职责外,人民银行还是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需要发挥在征信创新中的组织作用,探索搭建满足银行信息共享需要的征信服务平台。由于存在竞争关系,非信贷信息共享很难由银行两两谈判来完成,而人民银行具有天然的权威性和公平性,由其来组织才有可能实现此类信息的共享。作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者,人民银行有责任将银行系统外的信贷信息依法纳入。每家银行分别从政府或公共事业部门获取信息,重复劳动且成本高,由人民银行代表银行系统与有关部门协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小微企业要注重信用积累。信用贷款难受制于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改变这一点,小微企业需要从自身做起,树立信用意识,认识信用积累对发展的重要意义;可以依托征信系统等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主动提供自己的信息,不断增强信息透明度和真实性;通过努力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誉度,改变外界对自己的看法,逐步达到银行信用贷款的发放标准。
3、银行要加强征信产品使用。作为征信产品主要使用者,银行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关系到征信创新能否真正促进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银行要提高对征信的重视程度,加大信息产品使用力度,切实发挥各类信息在筛选客户、信贷审批、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强与征信机构、评级机构的业务合作,从多方面、多渠道使用征信产品与服务,通过信息加工与分析,促进内部的信用分类管理;要转变经营担保品的典当行思维,重视第一还款来源,取消对信用贷款的限制性、歧视性政策,形成依靠信息判断风险、进行决策的行为模式。
4、征信机构要改进产品与服务。征信机构、评级机构是征信市场最有活力的参与主体,要抓住机遇、立足市场、快速发展,提高对信用信息的分类加工、分析能力,努力提供优质的征信产品与服务,满足银行和其他客户的信息需求;可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先进网络技术,建立面向社会的信息搜集与发布平台,实现信息的广泛采集与共享。
5、政府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部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要积极对待这项任务,在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建立部门联动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使失信人处处受制约,不断提升信用违约成本。同时,要通过积极的宣传和引导,帮助社会公众树立信用理念,加大信用文化方面的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