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工作应转变职能聚焦主业
2014-02-26□方莹
□ 方 莹
信访举报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发挥好监督执纪作用,才能为反腐倡廉决策和查办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获取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销售企业各级党委不断强化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为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新特点
新的信访环境和信访问题显现。中央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企业机关到基层,受理的信访总量逐年攀升,大量的检举控告问题更多地向一些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岗位环节集中;权力相对集中的单位、部门和一些新兴业务领域也成为近年反映问题的焦点;一些涉及个人诉求的新问题和历史问题也盘错交叉借势抬升。
网络成为群众举报的新渠道。网络举报发挥重要补充和辅助优势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在传递给纪检监察部门大量腐败线索的同时也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不小的压力和考验。
越级信访情况突出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群众对基层的不信任是越级上访的主要原因,也有一些群众对举报程序不清楚,又受到“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等错误信访观念影响,开始越级上访。
□ 胜利工程公司建立为民服务查询平台,设立为民服务办公室,负责群众来电、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为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刘铁 摄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越来越多。在群众信访中,有的对信访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不完全清楚,对“大信访”“小信访”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划分混淆;有的把检举控告和个人诉求交叉在一起,对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劳资纠纷等一些非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问题也来反映。这些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时往往有些力不从心。
基层信访举报的初访初核工作薄弱。大量的信访问题主要来自基层,按照逐级办理的程序,应由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初访初核,但由于基层领导干部对信访举报工作有不正确的认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力量配备不强和能力参差不齐等原因,对信访件办理敷衍了事,甚至推卸责任,或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接访质量不高,易引起信访人误解,激化矛盾,造成信访工作被动。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和对策
强化理念,增强信念,解决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党政领导应转变观念,强化“本单位在党风和反腐败方面出了问题,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提高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眼,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
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解决执行力的问题。根据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着力强化工作责任,在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的每个关键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责任。建立首问责任制,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
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夯实办案工作基础,解决线索漏失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案件线索的处置和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形成制约,从体制上解决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的管理和处置。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以防止有价值的信息漏失。建立并强化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确保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案件线索、领导指示或交办的案件线索、案件核查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移交给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解决“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得以解决”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转办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有效解决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切实处理好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使信访举报问题就地解决。
为群众举报创造条件,解决“营造良好举报环境”的问题。一是加强举报宣传工作,引导举报人依法、逐级、实名举报,提高举报质量。二是构建便捷高效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拓宽信访渠道并保证畅通。三是积极应对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反映的涉腐问题,健全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问题。一是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秉公执纪、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还应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把能力和本事体现在“能干事、干成事”上,“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信访举报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