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出三招放权 行政审批将实行负面清单制
2014-02-25
已实施将近一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度提速。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指示,2014年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政府各项工作,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
下一步,在继续增加权力下放的同时,权力的公开透明也成为关键,国务院表示要“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除去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权力之外,还将逐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此国务院此次专门出台三项改革措施。
第一,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除公开的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
第二,国务院还要求,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
第三,进一步放权。根据国务院的安排,在2013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保险(放心保)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和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1月6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和国家铁路局局长陆东福为国家铁路局揭牌,该局于当日召开组建后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根据此前公开消息,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负责监管全国18个铁路局的安全生产、铁路运输市场、服务质量等。作为原铁道部“一分为三”后最迟组建的部门,国家铁路局的揭牌标志着改组后的铁路系统将全面履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