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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离市场主体有多远

2014-02-24魏志强

中国新时代 2014年2期
关键词:行政性竞争国有企业

魏志强

国企回归市场主体,意味着中国特权企业的消失,也意味着所有制鸿沟的消除,公有、私有将不再是矛盾对立的两极,而是一个相辅相成、互补互利的统一体。如是,还有必要再分什么主次吗

国企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也充满了争议。人们就国企效率、垄断、收益分配等问题,经常在不同的媒体上展开争论。例如,去年,《人民日报》发了一组赞扬国企的文章。其中,《国企已脱胎换骨 2,000人能创造20亿利润》一文认为,2003年,自国资委成立,国企就真正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就真正成为了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并宣称“今天的国企,已是市场主体的新国企”。如果按这种观点来看国企,那么,国企改革似乎没有太大必要了,因为国企已经成了市场经济的主体。

但十八届三中全会依然作出了深化国企改革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说明时强调:“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改革是由问题倒逼的,中央要求继续深化国企改革,这就说明国企并非没有问题。

那么,国企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以深化改革来解决呢?

破除国企的行政性垄断

垄断是针对竞争而言,一般分为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完全竞争是一种理想状况,现实中很少见,同样,完全垄断也并不多见。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是市场结构中的两个极端,更多的情况是不完全竞争,即寡头竞争和垄断竞争。

在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在竞争中逐渐会形成垄断竞争、寡头竞争、完全垄断等情况,例如,可口可乐、麦当劳、苹果、微软都可以找到一种与它们对应的垄断形式。这种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垄断企业,对经济发展和消费者并非都不利。

在我国则有所不同,我国的垄断企业大多数是国企。国企垄断是靠政府用行政权力限制其他企业进入而形成,并不是靠市场竞争。经济学家把这种垄断叫作行政性垄断,例如,我国的电力、电信、铁路、石化、银行等,就是行政性垄断行业。行政性垄断通常对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都是不利的,必须通过改革予以破除。

当然,也有一些专家和企业家并不认同国企有行政性垄断的观点和事实,甚至连国企垄断都不承认。例如,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就认为,任何一家央企都不是垄断企业。

中国移动副总裁李正茂与许保利有类似的看法。李正茂在2013夏季达沃斯论坛的一个分论坛上说:大家总是给我们扣“垄断”的帽子,其实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的竞争非常激烈。尤其在每年9月大学开学的时候,在校园市场的争夺,真是白热化,这在世界其他市场都很少见。目前,中移动的市场份额在国内大约占2/3,确实比较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垄断。相反,现在谁不用微信?所以,微信才是垄断。

对于李正茂有关垄断问题的言论,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当场给予了回击。张维迎说:“垄断是什么?就是政府以某种行政命令、法律的办法让一部分人做,不让另一部分人做,这才叫垄断,而不是市场上有几个企业。如果允许任何人都可以做电信,中国移动只是其中一家,那你就是竞争的,不是你把别人干掉,就是别人把你干掉。所以,腾讯不是垄断,而你是垄断。你们那几家叫混战,不叫竞争。”

浙江财经大学谢作诗教授关于行政性垄断国企之间的竞争,与张维迎有相同看法。谢作诗认为,行政垄断也有竞争,但它“改变了竞争的方式”,并非正常的市场竞争。

有人也承认,国企垄断了电信、电力、铁路、石化等行业,但他们说这是自然垄断,并非行政性垄断,并以此来维护国企垄断。这种观点遭到了一些经济学家的批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以电力改革为例说,2002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售电放开四步改革内容,但“我们做了第一步,后面的都没做,结果电网公司变成唯一垄断买家”。其实在电力行业的发电、输电、配电、售电这四个环节中,只有中间两个环节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垄断国企不能以此为由不完成改革的任务。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常修泽在凤凰卫视的对话节目中说:“中国现在有一些部门,它把自己说成自然垄断,但是我一听,我说您那个不是真自然垄断,是假自然垄断。”常修泽以铁路货运为例继续说,铁路的轨道、路基、路网是自然垄断,但是,火车不是自然垄断。火车轮子下边是自然垄断,轮子上边可以竞争。有的行业即使以前是自然垄断,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也不再属于自然垄断了,比如电信行业。这些所谓的自然垄断实际上就是行政性垄断。所以,吴敬琏认为,“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首先需要把自然垄断的范围缩小并规制好,把可以竞争的方面放开。”

但许保利强调,“部分行业的行政垄断是否要打破,可以讨论,但需要明确的是,打破行政垄断必须要确保国家安全和产业安全,且能够提高效率。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国企的重要性无可替代。”

有别于许保利的观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认为,从通讯装备、互联网、信息搜索、通用芯片、通用软件、电子商务平台等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来看,很多行业已经远远超过了以政府的力量来保障国有企业控制的重要行业、支柱产业。而在这些领域,是以民营经济为主经营运作,至今并没有对国家安全和政府调控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陈清泰问道,这些行业“还需要以政府的力量来保障国有企业的绝对控制和较强控制吗”?

其实关于垄断的弊端中央十分清楚,所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发出了“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的号令。同时,制订了自然垄断的改革方案,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国企收益的分配有待回归其本质属性

我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是“全民所有”,国有资本(生产要素之一)是属于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的资本。因此,每位中国公民都应该是国有资本的天然合伙人,并平等地占有全部国有资本。这就决定了国有资本盈利的一部分将依法平等分配给全体公民。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据《新京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参会的一些人大代表就指出,2012年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达到2.1万亿,但通过国有资本预算,能够集中收上来体现在财政收入中的只有900亿元左右,比例不到5%;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收入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再投入,90%返回到国有企业中去使用,“体内循环”特征明显。

2014年1月,《南方周末》报道了央企的收支情况。这份报纸汇总了2008年以来5年的情况:

2008-2012五年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央企,净利润总额为45,533.6亿元,他们总共上缴的收益是3,922.4亿元,与其利润之比为8.61%。

而这五年国资经营收益里调入公共财政和补充全国社保基金的总金额只有244.8亿元。如果与同期所有央企的利润总额相比,仅占0.40%。

其他九成以上的支出,被以央企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境外投资等各种名目返回央企。

可见,国企收益基本没有惠及其他公民,而是为己所用。有媒体报道说,“分析国有企业的薪酬机制不难发现,国企员工收入除基本性工资外,还包含工资外的隐性收入,比如各种奖金、补贴、保险、预付卡、实物等福利。业内人士估计,这部分收入约占国企员工总收入的一半。”

关于央企领导薪酬,据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2011年央企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为72万元。”但楚序平认为,2004-2011年,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年均增幅8.5%,分别低于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幅10.5、11.9、5.8个百分点。言外之意,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还应再高。

如果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就这样上缴和分配他们的收益,那么,这些企业和拥有他们资本的全体公民还有什么关系呢?这还是国有企业了吗?

为了扭转国企收益上缴和分配的不合理现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提出新的改革方案:“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尽管有人认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还远远不够,还应该提高上缴比例,但这起码表明,中央认为,国有资本的收益应该更多地惠及民生。

中央提出的分配方式,在大方向上,一方面符合“按照生产要素分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原则,另一方面将大大促进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

国企深化改革刻不容缓

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但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有特色的,即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可见,国有企业肩负了“主导”的使命。但现在的国企,主要是以政府授予其垄断地位的方式,来实现主导国民经济的运行。这一方面限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国企虽占有大量资源,但效率却十分低下,这就直接给社会福利带了巨大损失。

据《新京报》报道,2012年,上市央企和地方国企包揽了上市公司巨亏榜前十位。十大巨头,2012年亏损近500亿元,令舆论一片哗然。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通过对2010年的数据进行搜集和处理,在《垄断国企与经济滞胀》一文中分析说:“我们估计,仅在银行、石油、电信、铁路和食盐等五个垄断行业中,行政性垄断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就高达19,104亿元……用2010年的GDP总量397,983亿元除之,约为4.8%。也就是说,握有行政性垄断权的国企的存在,使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了4.8%。”

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在接受《中国新时代》杂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说:“在这些垄断企业名下所谓的一部分价值或利润,其实很多是从其他一些部门转移过来的,最终还是要老百姓为之额外买单。”

所以,盛洪呼吁:“改革国企和打破垄断到现在已不是可以缓行的改革,而是迫在眉睫;也不只是涉及几家企业或几个产业的改革,而是关系到宏观全局,以至中国经济前景的关键性举措。”

那么,国有经济和国企如何深化改革?

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国有经济改革则须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由管理国有企业到管理国有资本的转变。继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有进有退的调整,开列竞争性行业名单,逐步实现国有资本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进一步分析道,国企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国有大企业,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距离产权改革的最终完成还有一段距离。比如说,要让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还需要使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章程发挥应有的作用,使这些上市公司行为公开化、透明化,使股东们放心。”

在国有资本实现了董事会管理方式和全民分红的方式以后,如果再能废除行政性垄断,将自然垄断中的竞争业务放开,国有企业才会成为一个符合市场经济体系要求的正常企业。这有助于解决国企的低效、腐败问题,从而使国企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

国企回归市场主体,意味着中国特权企业的消失,也意味着所有制鸿沟的消除,公有、私有将不再是矛盾对立的两极,而是一个相辅相成、互补互利的统一体。如是,还有必要再分什么主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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