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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来源研究

2014-02-22董菲赵坤

价值工程 2014年2期
关键词:资金来源农村公路贫困地区

董菲+赵坤

摘要: 农村公路作为连接城乡的“毛细血管”,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按照我国现行农村公路的修建标准,“凡建即补”的政策,只有在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上一级政府才会依据补助标准拨款。然而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金匮乏,配套资金问题严重,导致农村公路修建里程及养护远远达不到需求。本文主要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现状与存在问题出发,突破传统的“一刀切”政策。

Abstract: Rural roads as the blood capillary in the conne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ys the role that cannot be ignored.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standard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roads, the policy of who built to allowance, only on the premise of the local matching funds in place, the government up on level can allocate funds according to the standard. However, the low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lacking of funds, and the serious problem of matching funds lead to the shot of construction mileage and the maintenance cannot reach the requirements.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s and problems of the rural highway in poor areas to break the traditional blanket.

关键词: 农村公路;资金来源;贫困地区

Key words: rural roads;the sources of funding;poor areas

中图分类号:F5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2-0014-02

0 引言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贫困地区资金配套问题。税费改革之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资金没有了固定来源,一直制约贫困地区的资金问题更加突出。

马永新提出,农村公路应适当加大中央投入,缓解配套资金不足的压力,尤其是农村公路修建越来越深入偏远地区;张浩指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即资金短缺;杨红梅提出,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即为财力不足。

以上文章都不同程度的说明,农村公路建设中资金问题是主要的制约因素,然而作为贫困地区来说,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更是保障农村公路修建的重中之重。本文主要从贫困地区资金来源出发,指出其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1 现行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来源分析

1.1 农村公路资金来源分析 税费改革之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投入资金和地方投入资金构成,其他的还包括银行贷款和农民投入部分。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是除车购税外的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用于扶贫的以工代赈资金。地方财政投入资金主要是各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地方交通部门规费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规费与地市、县(市)交通部门规费。

税费改革之后,取消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开征燃油税,且燃油税和车购税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作为财政资金纳入国库。交通部门不再直接支配和管理这部分资金,而公路规费一直是地方政府用于公路建设的主要资金投入,这一改革直接影响到了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投入。这一问题正是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落后的主要原因。

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6~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中, “十一五”全社会共计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9500亿元,其中中央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达1978亿元,年均递增30%。参考近几年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计算,得出表1,发现地方资金投入占农村公路建设总量的80%左右,可见地方资金投入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

1.2 贫困地区补助现状 目前,一般地区农村公路修建补助标准为20万元/公里,贫困地区为25万元/公里。而实际修建一公里路至少需要35万元,每公里差额为15万元。对于贫困地区,其财力状况只能满足于自身温饱问题,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公路建设,更不用说达到配套资金的标准。

2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投资主体分析

2.1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投资主体 《公路法》第八条规定,县乡两级政府承担县乡级农村公路的建设、维护的主要任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6]第3号令)第四条具体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虽然法律和规定已经明确了农村公路的承担主体,但是贫困地区自身财力的限制并不能承担起投资主体这一责任。刘勇、张庆(2007)指出,从分税制改革后,财力主要集中于中央和省两级,县乡财政普遍困难的角度,提出中央政府或者省级政府应成为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李丽、齐小翠指出,确定投资主体为哪级政府不能仅仅考虑受益范围,更重要的是根据政府间职责划分的原则,中央政府负责稳定政策、再分配政策的实施。endprint

相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农村公路的修建更重要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其财力状况不能达到筹集配套资金的要求,从而使得农村公路修建一直落后与其他地区,而富裕地区的路越修越多,只有打破这种“马太效应”,取得中央政府财政倾斜,才会使得这种不平衡的发展趋于平衡。

2.2 存在问题

2.2.1 资金严重匮乏 农村公路建设所采取的政策为“凡建即补”,由上一级政府拨付资金,地方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然而,只有配套资金到位了,上级才会拨款下来。对于贫困地区来说,配套资金是很难落实的,从而成为制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主要因素。

2.2.2 自然环境恶劣,修路难度大 贫困地区大多处于地形地貌复杂的地区,多为山区、高原、丘陵,山高路陡,沟壑纵横,增加了修路难度,同时也加大了修路成本。

2.2.3 农村公路供给不能满足需求 贫困地区现存的路大部分为民间土路,只有行政村达到了“村村通”标准,大多数自然村出行仍然是个问题。现有的农村公路已经不能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大部分地方因为路不通,造成农产品不能外运,致使不富裕的家庭越来越贫困。

2.2.4 缺乏养护意识,养护滞后 农村公路建成通车,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后续的养护。然而在贫困地区修理资金都难以筹措,对于养护资金更是无从筹集。另一方面,由于养护意识淡薄,没有专门的人员参与,使得农村公路年久失修,路况越来越不好,面临重修。

2.2.5 农村公路等级较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 由于贫困地区财力有限,大部分道路设计强度仅能满足一般行车需要,桥涵构造物及防护等设施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设计标准低,功能不完善和抵御自然灾害差等问题。

2.2.6 安全性问题突出 由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大部分只通行政村,用于生产生活的路多部分仍为农村的土路、山路,这样不仅给出行带来困难,更多的是遇到阴雨天气出行安全问题。

3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解决办法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即为打破原有的责任主体,强化上级政府的作用。

3.1 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依照贫困地区的财力状况,中央政府应当适当的提高补助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国家级贫困县,逐步减少直至免除贫困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差额部分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省级政府也应适当提高配套标准,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解决地方政府政府无钱配套问题以及落后地区举债甚至挪用其他款项修路问题。

3.2 设立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自2009年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将车购税中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但所采取的方式仍是“凡建即补”政策,并未考虑公平原则,越是富裕地区,配套资金到位快,农村公路修建速度越快规模越大。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应当适当调整车购税比例,扩大交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优先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将这部分资金打入统一账户,只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3.3 转变责任主体,建立农村公路建养长效机制 农村公路所遵循的原则“谁受益、谁建设”并不适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现状。贫困地区并不能够承担起农村公路修建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共同责任,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无法筹集到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应当由中央政府全额拨付。

3.4 加强养护管理,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 作为贫困地区的普遍问题,农村公路“失养”严重。要打破这一局面,必须将养护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畴,设立专门的养护资金账户,将上级补助与转移支付资金中,有专门用于养护的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负责拨款,地方政府统筹使用。

3.5 加强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监督考核 首先,要明确农村公路建养考核的重要性,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其次,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性。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问题直接关系到其经济发展与生活稳定,加大监督力度,是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更好发展的有力保障。

4 结语

贫困地区农村之所以贫困,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贫困地区交通发展滞后。所以,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只有真正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将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纳入国家财政的范围,才能彻底解决农村公路建养问题。

参考文献:

[1]杨红梅.甘肃省秦安县交通局,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J].民营科技,2009(12).

[2]李丽.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与运行机制研究[R].2011(7).

[3]王秋玲,徐海成.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分析—基于”徐文模式”的探讨[J].交通企业管理,2007(4).

[4]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需强化政府作用[N].中国经济时报,2012(1).

[5]李丽,刘艳娜,徐星.农村公路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方式[J].2012(2).

[6]刘勇,张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主体辨析[J].综合运输,2007(5).

[7]马永新.浅谈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管理[J].经济论坛,2007(12).

[8]张浩.浅谈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重要性[J].改革与开放,2010(10).endprint

相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农村公路的修建更重要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其财力状况不能达到筹集配套资金的要求,从而使得农村公路修建一直落后与其他地区,而富裕地区的路越修越多,只有打破这种“马太效应”,取得中央政府财政倾斜,才会使得这种不平衡的发展趋于平衡。

2.2 存在问题

2.2.1 资金严重匮乏 农村公路建设所采取的政策为“凡建即补”,由上一级政府拨付资金,地方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然而,只有配套资金到位了,上级才会拨款下来。对于贫困地区来说,配套资金是很难落实的,从而成为制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主要因素。

2.2.2 自然环境恶劣,修路难度大 贫困地区大多处于地形地貌复杂的地区,多为山区、高原、丘陵,山高路陡,沟壑纵横,增加了修路难度,同时也加大了修路成本。

2.2.3 农村公路供给不能满足需求 贫困地区现存的路大部分为民间土路,只有行政村达到了“村村通”标准,大多数自然村出行仍然是个问题。现有的农村公路已经不能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大部分地方因为路不通,造成农产品不能外运,致使不富裕的家庭越来越贫困。

2.2.4 缺乏养护意识,养护滞后 农村公路建成通车,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后续的养护。然而在贫困地区修理资金都难以筹措,对于养护资金更是无从筹集。另一方面,由于养护意识淡薄,没有专门的人员参与,使得农村公路年久失修,路况越来越不好,面临重修。

2.2.5 农村公路等级较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 由于贫困地区财力有限,大部分道路设计强度仅能满足一般行车需要,桥涵构造物及防护等设施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设计标准低,功能不完善和抵御自然灾害差等问题。

2.2.6 安全性问题突出 由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大部分只通行政村,用于生产生活的路多部分仍为农村的土路、山路,这样不仅给出行带来困难,更多的是遇到阴雨天气出行安全问题。

3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解决办法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即为打破原有的责任主体,强化上级政府的作用。

3.1 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依照贫困地区的财力状况,中央政府应当适当的提高补助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国家级贫困县,逐步减少直至免除贫困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差额部分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省级政府也应适当提高配套标准,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解决地方政府政府无钱配套问题以及落后地区举债甚至挪用其他款项修路问题。

3.2 设立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自2009年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将车购税中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但所采取的方式仍是“凡建即补”政策,并未考虑公平原则,越是富裕地区,配套资金到位快,农村公路修建速度越快规模越大。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应当适当调整车购税比例,扩大交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优先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将这部分资金打入统一账户,只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3.3 转变责任主体,建立农村公路建养长效机制 农村公路所遵循的原则“谁受益、谁建设”并不适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现状。贫困地区并不能够承担起农村公路修建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共同责任,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无法筹集到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应当由中央政府全额拨付。

3.4 加强养护管理,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 作为贫困地区的普遍问题,农村公路“失养”严重。要打破这一局面,必须将养护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畴,设立专门的养护资金账户,将上级补助与转移支付资金中,有专门用于养护的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负责拨款,地方政府统筹使用。

3.5 加强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监督考核 首先,要明确农村公路建养考核的重要性,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其次,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性。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问题直接关系到其经济发展与生活稳定,加大监督力度,是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更好发展的有力保障。

4 结语

贫困地区农村之所以贫困,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贫困地区交通发展滞后。所以,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只有真正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将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纳入国家财政的范围,才能彻底解决农村公路建养问题。

参考文献:

[1]杨红梅.甘肃省秦安县交通局,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J].民营科技,2009(12).

[2]李丽.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与运行机制研究[R].2011(7).

[3]王秋玲,徐海成.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分析—基于”徐文模式”的探讨[J].交通企业管理,2007(4).

[4]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需强化政府作用[N].中国经济时报,2012(1).

[5]李丽,刘艳娜,徐星.农村公路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方式[J].2012(2).

[6]刘勇,张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主体辨析[J].综合运输,2007(5).

[7]马永新.浅谈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管理[J].经济论坛,2007(12).

[8]张浩.浅谈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重要性[J].改革与开放,2010(10).endprint

相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农村公路的修建更重要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其财力状况不能达到筹集配套资金的要求,从而使得农村公路修建一直落后与其他地区,而富裕地区的路越修越多,只有打破这种“马太效应”,取得中央政府财政倾斜,才会使得这种不平衡的发展趋于平衡。

2.2 存在问题

2.2.1 资金严重匮乏 农村公路建设所采取的政策为“凡建即补”,由上一级政府拨付资金,地方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然而,只有配套资金到位了,上级才会拨款下来。对于贫困地区来说,配套资金是很难落实的,从而成为制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主要因素。

2.2.2 自然环境恶劣,修路难度大 贫困地区大多处于地形地貌复杂的地区,多为山区、高原、丘陵,山高路陡,沟壑纵横,增加了修路难度,同时也加大了修路成本。

2.2.3 农村公路供给不能满足需求 贫困地区现存的路大部分为民间土路,只有行政村达到了“村村通”标准,大多数自然村出行仍然是个问题。现有的农村公路已经不能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大部分地方因为路不通,造成农产品不能外运,致使不富裕的家庭越来越贫困。

2.2.4 缺乏养护意识,养护滞后 农村公路建成通车,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后续的养护。然而在贫困地区修理资金都难以筹措,对于养护资金更是无从筹集。另一方面,由于养护意识淡薄,没有专门的人员参与,使得农村公路年久失修,路况越来越不好,面临重修。

2.2.5 农村公路等级较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 由于贫困地区财力有限,大部分道路设计强度仅能满足一般行车需要,桥涵构造物及防护等设施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设计标准低,功能不完善和抵御自然灾害差等问题。

2.2.6 安全性问题突出 由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大部分只通行政村,用于生产生活的路多部分仍为农村的土路、山路,这样不仅给出行带来困难,更多的是遇到阴雨天气出行安全问题。

3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解决办法

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即为打破原有的责任主体,强化上级政府的作用。

3.1 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 依照贫困地区的财力状况,中央政府应当适当的提高补助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国家级贫困县,逐步减少直至免除贫困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差额部分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省级政府也应适当提高配套标准,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解决地方政府政府无钱配套问题以及落后地区举债甚至挪用其他款项修路问题。

3.2 设立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自2009年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将车购税中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但所采取的方式仍是“凡建即补”政策,并未考虑公平原则,越是富裕地区,配套资金到位快,农村公路修建速度越快规模越大。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应当适当调整车购税比例,扩大交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优先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将这部分资金打入统一账户,只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3.3 转变责任主体,建立农村公路建养长效机制 农村公路所遵循的原则“谁受益、谁建设”并不适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现状。贫困地区并不能够承担起农村公路修建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共同责任,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地方政府无法筹集到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应当由中央政府全额拨付。

3.4 加强养护管理,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 作为贫困地区的普遍问题,农村公路“失养”严重。要打破这一局面,必须将养护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畴,设立专门的养护资金账户,将上级补助与转移支付资金中,有专门用于养护的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负责拨款,地方政府统筹使用。

3.5 加强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监督考核 首先,要明确农村公路建养考核的重要性,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其次,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性。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问题直接关系到其经济发展与生活稳定,加大监督力度,是促进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更好发展的有力保障。

4 结语

贫困地区农村之所以贫困,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贫困地区交通发展滞后。所以,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只有真正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将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资金纳入国家财政的范围,才能彻底解决农村公路建养问题。

参考文献:

[1]杨红梅.甘肃省秦安县交通局,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J].民营科技,2009(12).

[2]李丽.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与运行机制研究[R].2011(7).

[3]王秋玲,徐海成.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分析—基于”徐文模式”的探讨[J].交通企业管理,2007(4).

[4]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养需强化政府作用[N].中国经济时报,2012(1).

[5]李丽,刘艳娜,徐星.农村公路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方式[J].2012(2).

[6]刘勇,张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主体辨析[J].综合运输,2007(5).

[7]马永新.浅谈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管理[J].经济论坛,2007(12).

[8]张浩.浅谈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重要性[J].改革与开放,2010(1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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