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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行动”“五水共治”助力

2014-02-18龙泉市国土资源局谢丹华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4期
关键词:龙泉市五水共治耕地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谢丹华

“绿色行动”“五水共治”助力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谢丹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对于被誉为“中国生态第一市”(县级市)的龙泉来说,是加快转型发展、指引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既需要我们付出艰辛努力,更需要我们提升工作能力,既是民心所盼,更是工作所需。近年来,龙泉市积极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全面推进“五水共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创建加快推进

目前,龙泉市共有地下开采矿山10家、露天开采矿山9家。自工作开展以来,已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和废弃矿山治理三年计划》,正开展省级、丽水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各1家,开展丽水市级绿色矿山提升为省级绿色矿山工作2家,暂停蜜蜂岭采石场矿山开采,并启动矿区复绿、废弃矿山治理等工程,计划到2015年创建绿色矿山9家,全市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经营性矿山6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基本完成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

(二)垦造耕地项目有效整改

龙泉市已竣工项目共201个,其中,2012年前142个,2013年59个。3月初,专门召集乡镇(街道)、监理单位等人员对垦造耕地项目建设进行业务培训,就项目边坡绿化、工程治理等工作进行部署落实。经排查整改,完成2012年前共142个垦造耕地项目的边坡绿化和工程治理,已基本没有排灌渠、蓄水池损坏及水土流失等情况;2013年的59个项目均完成边坡绿化,5个项目的排灌渠、蓄水池部分损坏造成沉泥、沉沙,正开展工程治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创建方面

一是随着龙泉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对建筑用石料的需求日益增大,矿山污水、复绿及粉尘污染等问题更加突出。二是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企业采用一面墙式的开采方式,导致复绿工作难度较大;因绿色矿山创建需自筹资金,部分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不高。三是蜜蜂岭采石场等矿山采矿有效期限尚未截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回采矿权时需给予受让人实际损失的对等补偿,致使协调难度较大、工作成本较高。

(二)垦造耕地项目建设方面

一是随着近年来龙泉市垦造耕地项目的大规模实施,条件较好的土地后备资源逐渐减少,工程建设难度不断加大,水土流失等问题更加突出。二是存在投入不足、要求不严、质量不高等现象,部分项目混淆地类、扩大面积,且开发复垦后达不到种植要求。三是虽已通过边坡治理完成林木种植、草籽播撒,但部分项目表土层松软,覆绿工作短期内难以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念好“三字经”,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创建

一是在标准上坚持一个“严”字。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创建“五化”标准,把矿区绿化覆盖率、生态环境治理率等作为主要指标开展修复和创建工作,确保实现环境影响最小化;建立有效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监管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三废排放过量、资源利用率低的矿山建设,加快推进蜜蜂岭采石场、石竹采石场的关闭和治理。二是在内容上力求一个“实”字。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行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实施边开采边复绿,做到采剥合理;督促企业完善废水治理设施,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和水洗泥砂的再次利用;按照分级治理要求,完善粉尘治理措施,落实矿区道路硬化和保洁措施;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六边”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三是在方法上突出一个“活”字。根据矿山各不相同的基础条件、创建条件,坚持因矿制宜、分类指导、固强补弱的原则开展修复和创建工作;尽快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和方案的编制,并在编制方案的同时初步开展矿山清理、排水沟修建、道路硬化等前期工作;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并积极推广“废土复垦成梯田”、“在废水中养鱼”等“经济复绿”模式。

(二)把好“三关口”,切实抓好垦造耕地项目建设

一是科学论证把好“规划关”。落实现场勘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集体会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选址、立地条件研究,确保不在“三沿”、重点水源保护等区域内进行垦造耕地,并严格项目规划设计、耕地质量标准,对实施方案存在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的项目重新编制或调整项目,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环境破坏和水源污染。二是强化监管把好“质量关”。注重生态和景观的保护,围绕“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五项监管制度以及“补助机制”、“耕种机制”、“退出机制”、“流转机制”、“经营机制”五项管护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推行新增耕地耕种费用分年度补助,加大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力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及时整改新实施和已完工项目存在的边坡问题和工程问题。三是严格标准把好“验收关”。项目验收前,认真开展补充耕地地力评定工作,及时出具质量评定意见作为项目验收依据;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划方案,确保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准确、建设质量符合要求。对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未落实后续耕种、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责令项目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

(三)做好“三颗心”,着力服务“五水共治”

一是齐心协力宣传,引导绿色发展。深入联系企业、农村、乡镇等主体,全面调查了解其土地利用状况、产业结构、环保情况、资金需求等,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积极引导其发展绿色低碳产品,科学使用无公害有机肥、农药和农膜,真正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二是热心动员募捐,助推生态建设。充分发挥龙泉国土人打造“活力龙、幸福泉”的奋斗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拿出真情实意,以单位捐款、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五水共治全员参与”捐款活动,以实际微行动助力龙泉市“五水共治”。三是尽心除污,共筑美丽家园。充分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基层国土所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与辖区镇政府联合开展了“河道三清三化、双清”活动,身体力行、齐心协力清理沿路、沿河、房前屋后乱放、成堆暴露的垃圾,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合力清理白色垃圾及各种生活垃圾,整洁规范基础设施,深化环境卫生建设,着力整顿改变辖区内存在的“脏、乱、差”面貌,为共筑美丽家园付出实打实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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