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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种界问题与思考

2014-02-18胡双虎夏雨清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4年1期
关键词:侵权市场思考

胡双虎+夏雨清

摘要:种子生产经营业户遍地开花,竞争异常激烈和混乱,良莠不齐,产品质量无法鉴定,种子使用知识欠缺。不正当竞争,争抢用户,无证经营,生产者盗用编号、证书、名称、材料、协议等侵权。擅自以同名异种,同种异种或改变、借用包装或辟开主推区域重新命名开发,套购他人材料制种销售。冒名顶替、滥引、乱推品种,跨区种植。造成劣、假、良、新、陈、普通种子混合掺对、使假、造假、侵权。所以加强管理很重要。

关键词:问题;侵权;造假;市场;思考;对策

中图分类号: S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2-42-1

1 研发问题

许多地方玉米种子研发、生产、经营、价格体系不健全。玉米种子寿命周期短,开发周期长,区域性限制遗传性。给种子研发者带来了巨大影响,一般一个品种在两三年内就被市场淘汰了。

研究上只生产一代,研究一代,没有储备,产供销脱节。种子同质化倾向明显,品种混杂退化有所显现,甚至有的品种性状分离、不稳定,感病、抗性差、适应性不广、发生虫害。

一个品种审定必须经过变异、选择、株行比较、品系比较、区试、生试、繁殖、推广等阶段周期长,少则5~6年,多则8年以上。虽然每年都有大批新品种问世,但有突破性的却很少,同时生态区域受限,形成了品种相对缺乏,农民亟需要的品种得不到满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持证企业达8700多家,70%的种子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99%的种子企业没有品种研发能力,大多数企业都“只买不研”,种子市场“假而不劣”,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太多,30%的种子企业有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导致种子同质化倾向越发明显。

2 生产问题

生产上用种出现多乱杂现象,使农民优劣、真假难辨,盲目用种缺少监管。受利益驱动,技术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一些生产者盲目扩大生产不对路品种。超世代繁殖原种、隔离不够,去杂去雄不彻底,混杂严重,造成种性退化,种子质量下降。科研院校、公司、个人凭借新品种、新技术大批量生产经营种子,导致社会种子需求总量成倍增加。制种产量低,成本高,育种流失,计划不周,信息不畅,造成市场种子或缺或剩。造成一些生产者积压、转商、亏损。

3 经营问题

经营上滥引品种,套牌、仿冒、复制,甚至无检验检疫,无证经营,以劣充优。推广未审定品种,跨区种植严重,违背生态规律。打着“新、奇、特、优、实验”品种等旗号,推广不稳定、不整齐品种,私繁滥制现象时有发生。布局十分混乱,无主推品种。

4 价格问题

价格上玉米制种“包产值”持续增长和粮价上涨、农药化肥上扬使价格走高,是市场发展趋势。但是不合理、违规的经营行为误导农民不能正确和科学使用品种,价格高出普通品种几倍甚至几十倍,价格上不是以质论价,优质优价,而是炒作、欺诈,哄抬种价,大家一窝蜂奔同一品种使劲。另外扩大“返利营销”竞争,把毛利最高的品种,推给农户承担,某些好品种被淘汰。国外种子冲击国内市场,价格昂贵,过去按斤两论价,现在以粒论价,市场价格混乱。

5 侵权问题

侵权、仿冒、复制、套牌成风。如国外先玉335 在东北有8成被套牌假冒。国内郑单958有40家种业复制生产销售,吉祥一号被62家私繁滥制。30%的种业有套牌侵权行为。种子侵权包括:侵犯商标、包装、编号、证书、名称、品种、生产权、经营权等。擅自以同名异种、同种异名或改变、借用包装或避开授权品种的审定(认定)主推区域重新命名开发推广。或套购他人繁殖材料加代扩繁或配制杂交种套牌、假冒、复制销售等行为均构成侵权。造成劣、假、新、陈、良、普种子混合掺对,冒名顶替、伪造、滥引、乱推、跨区种植。有甚者制假、售假行为更为隐蔽,拉上种子鉴定专家参与造假。

6 市场问题

玉米杂交种的经营主渠道虽然是种子公司、研发单位和乡镇农业站。但种子经营个体户的数量迅速增加,使种子经营变为复杂的混合体。种子经营业户良莠不齐,无法鉴定产品质量,种子知识欠缺。销售网点过多,不正当竞争,使假掺假、拆包换种,争抢用户,无证经营,乱用品种,市场表现品种多乱杂,使农民眼花缭乱。夸大宣传“新奇特优”、“大棒”、“耐密”、“三万三”。有的个体经营户间换种或再次批发,有些陈种在第2年甚至第3年还在销售。不少农户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购种时,为图方便和省钱,或盲目求新,不到正规的种子经营场所购种,不索要凭证。有的经营者以促销为由,发一些纪念品,车送、吃饭、回扣司机等。使很多农户贪图小便宜。不合理、违规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误导了农民不能正确和科学使用品种,价格偏高。严重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形成某一品种或某几个品种畅销,优良品种滞销,推不开的局面。致使良种良法脱节、种子纠纷事件增加。

7 思考与对策

转变由科研、生产、经营脱节向育种、繁育、推广、加工、销售种子产业一体化发展,建立种子认证制度;树立市场良性竞争、双赢、创新、时效、规避风险、科技、法制、公平、守信、服务、宽容的理念;加强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由研发、制种、销售优势加产权优势;对种子的使用和缺陷有知情权和告知义务;不审定先推广造成损失应赔偿;扩大优良品种推广速度,当年或次年大面积推广;依据科技成果登记完善种子档案,减少种子事件发生;建立如免费测定、鉴定服务或援助行为;侵权行为应从重处罚;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

作者简介:胡双虎,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农艺师,研究方向:园艺育种栽培研究及农技推广;通讯作者:夏雨清,长春市农业科学院,高级农艺师,研究方向:育种栽培研究及农技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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