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构建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需强化五大支撑
2014-02-12叶卫东
叶卫东
武汉构建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需强化五大支撑
叶卫东
构建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既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强有力的工业投资、财税金融、基础设施、创新体系、产业人才、政务环境作支撑。
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 强化支撑
构建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是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构建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既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作支撑。
一、强化工业投资支撑
工业投资是工业经济壮大规模、调整结构、提升质量的主要推动力量,实现“工业倍增”、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大投资力度。
“十一五”期间,武汉累计完成工业投资3000.6亿元,而同一时期,成都完成工业投资4809.6亿元,是武汉的1.60倍;南京完成工业投资5545.6亿元,是武汉的1.85倍;沈阳完成工业投资5573.7亿元,是武汉的1.86倍。近年来,武汉工业投资出现积极的变化,2011—2013年,全市工业投资累计完成5161亿元,是“十一五”总和的1.7倍,年均增幅达到38%。2013年工业投资完成2258亿元,增长32.7%,工业投资总量和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分别由2010年的第7和第8位均上升到2013年的第3位。2011年以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逐年突破7000、9000、10000亿元大关,2013年实现10394亿元,增长18%,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第1,与国内工业强市的差距正在缩小。2010年武汉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仅为上海的21%、广州的44%、沈阳的67%、南京的76%,而2013年则变化为上海的33%、广州的60%、沈阳的76%、南京的80%。可见,工业投资强度的大小是导致武汉工业发展快慢的决定性因素。
首先,各区、开发区、化工区是促进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承担市分解下达的工业投资目标任务,要按照全市工业投资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各自的工业投资目标。按照“工作量化、责任细化、考核硬化”的原则,建立全市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区、开发区、化工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其次,立足项目兴市、坚持大招商、招大商,深入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策划储备一批、签约立项一批、推动转化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工程,构建招商项目滚动发展新机制。要建立完善全市工业重大招商项目库,调整充实招商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工作。围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每年引进一批投资过10亿元的重大工业项目。深入研究产业链的空间布局、方向目标及重点举措,发挥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招商的协同效应,力争在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引入一批关键零部件及配套企业。确保每年都有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完工、投产。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撑
针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期发展研发投入高、市场风险大等特点,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体系:
1.加大财政投入。对市内工业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和再投资项目,由市级财政算安排,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2%实行项目贴息或者补助。对新引进的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重点制造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2%实行项目贴息或者补助,所需资金按照企业纳税关系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其中,重大项目的贴息或者补助实行一事一议。整合使用50%以上的市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扶植新兴产业发展。对研发生产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给予重奖,对使用武汉市自主研发生产的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给予补贴。
2.给予税收优惠。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区新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形成的税收,三年内市级留存部分全额返还给所在区。产业链主导企业新引进或创办的配套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配套企业新增所得税、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70%将给主导企业,30%奖励给配套企业。工业项目市以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涉及国家和省级收费的按下限收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3.加大融资支持。一是充分发挥工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利用财政贴息、专项奖励和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规模。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企业集合债等债券,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再担保资金,建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三是鼓励和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三、强化基础设施支撑
1.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近三年来,6个新城区和3个跨三环中心城区虽已各分别建成20平方公里和10平方公里工业倍增发展区,但这些区域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直接制约工业项目落地。要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保安全、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总体要求,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骨干路网和各项基础配套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尽快完成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污水处理和场地平整等“七通一平”任务,达到工业项目入驻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合力,将工业园区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2.支持工业项目配套生活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职工吃、住、购、行、娱等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和水平。新引进投资在10亿元以上,需要建设职工宿舍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的工业项目,国土规划部门可以在符合条件的项目周边地区安排配套用地;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形式将其纳入保障房范围;教育部门要为工业重点项目投资者子女入学提供方便;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延伸和完善公交网络。
四、强化创新体系支撑
加快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及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的创新体系。
1.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技术、人才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真正使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依托重点企业,大力引进、发展新的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行业重点实验室,联合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工业前沿技术研究院和成果中试基地,组建一批产学研联盟,创新“订单式”产学研合作方式,加大企业与科研院所间的产学研合作力度,形成产业协同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以及占领产业前沿技术制高点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培育引进计划。
2.推进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围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实施一批重大自主创新项目,推进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成果的资本化和产业化,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城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为载体,推动建立一批产业创新型工业园区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3.强化产业人才生成机制。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努力构筑各类产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营造创业留人的良好氛围。大力实施“黄鹤英才计划”、“3551人才计划”,完善并落实对具有世界、国内领先水平的人才的创业扶持政策。着力培育一支素质高、善经营、懂管理、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队伍,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先进制造业发展必需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力争建立起一批面向产业群的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为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强化发展环境支撑
1.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以“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目标,通过“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再造优化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将工业项目形成之前的审批流程整合为注册、立项、供地、建设等阶段。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前置条件,除涉及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国家、公共安全之外,可以完全由项目承建单位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在其他环节中解决事项,一律改为事后监管。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控制在5个以内,缩短审批时限。工业落地纯审批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最长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2.推进项目审批督查代办制。完善市投资项目审批督查代办中心运行机制,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干部组成专班,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免费咨询、免费代办,帮助企业解决审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区在工业园区内统一建立工业项目代办机构,负责为落地项目建设代办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及市重大工业项目,按照“绿色通道”模式办理相关手续,市工业投资促进办会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加强督办检查。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管理行为,加大对损害企业利益和阻碍企业发展行为的查处和督办力度。
3.着力完备法治保障。尽快制定完备的现代市场法律体系,形成稳定、公平、可预见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管理的法律保护,尽快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和打击力度。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强化工业集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的治安点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阮成发.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而努力奋斗.长江日报,2011.12.29
[2]唐良智.2014年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1月6日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3]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
(作者简介:叶卫东,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管教研部主任,教授 湖北武汉 430023)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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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914(2014)10-1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