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管理创新的阻力及其化解
2014-02-12李中生王雪梅
李中生,王雪梅
(通化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
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领域面临着严峻形势,创新已成为发展的主流。然而受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影响,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内在活力,这就需要我们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的阻力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社会变革的必然要求
当前形势下,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生产要素诸如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自由流动和配置,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趋明显,各国、各地区在经济方面的相互联系也益发密切。同时,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已经逐渐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占据重要地位,成为了推动各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信息资源和信息传播媒介发展至今,也逐渐成为了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并且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改善政府行政效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扩大民众民主参与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的经济全球化,不仅亟需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重构经济格局,更促使当前社会管理的形势和任务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迫切要求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以提高政府效能和提升行政效率来适应社会变革所提出的新要求。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提升政府效能的必要方式
社会管理的水平、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突出表现在作为社会管理核心的政府的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上。如何利用诸多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高速流动的趋势,为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如何通过软环境激发内在动力并用以谋求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如何通过公共管理在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创造热情和创造积极性的基础上,激发社会的群体活力,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这些都是对政府的重大考验,也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求政府及时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加大力度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
当今时代经济、政治、社会格局剧烈变动,产业分工愈发细化,重大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大幅度增加,新情况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致使社会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也随之增加。同时,社会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硬性需求不断增长,公众要求参与社会管理实践的欲望也越来越强。这就需要充分调动协调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以全体公民共同参与为基础的、公众均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并且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阻碍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因素
(一)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政府服务意识不强
受传统体制影响,长期形成的政府管理的思维方式尚未根除,政府将自己塑造成“权力政府”、“全能政府”“利益政府”、“任性政府”的形象。在为公众提供服务时,处于施予者的位置,以自上而下按计划配给的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众无权向政府提出要求,更不能对政府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出意见。这是由于政府拥有完整的官僚体制和内在权力,不仅是公共行政权力的掌握者、更是各种社会政治、经济、自然资源的支配者。而公众虽然扮演着委托者的角色,却分散而势单,处于弱势地位,这就使得公共行政的民主性容易发生偏离。而公众传统思想观念中的非参与性也使得公共管理和行政决策缺乏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客观有效的社会监督,也就间接的促使政府服务意识难以增强。另外,部分公务人员的不正之风也影响了政府形象,促使政府公信力降低,在另一层次上阻碍了政府社会管理效能的发挥和创建服务型政府目标的实现。
(二)不同利益主体间矛盾阻碍社会管理创新
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人们依据自己的理性判断和价值取向,认识到自己与某些其他社会成员存在一定事实上的共同利益,从而以此为媒介联合到一起就形成了利益群体。利益群体的多样化发展导致了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从而促使不同利益群体发展进度不一。在社会转型、政治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不仅不同利益群体间存在矛盾,政治利益与物质利益之间也同样存在矛盾。更甚于国家整体利益、群体利益和个体利益间,以及社会资源占有强势利益群体与弱势利益群体间亦有矛盾和冲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阶层和利益主体均趋于多元化,利益群体发展利益化趋势严重,各种矛盾和冲突亦是层出不穷,致使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价值取向和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面临着多方的质疑和严重的挑战。
(三)非营利组织发展缓慢束缚社会管理创新
在社会管理活动中,政府往往是备受瞩目的焦点,而非营利组织所发挥的作用却常常遭到忽视。事实上,非营利组织是同政府一样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社会部门,它独立于政府之外而不排斥政府,同时不为政府所控制,可以通过其广泛的影响力影响到大众传媒和政府决策,甚至可以起到监督政府的作用。对于一些政府鞭长莫及的领域,非营利组织亦可以利用其超然于市场的地位扮演监督角色。随着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明显。而当前形势下,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却不仅如此。更严重的问题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间的关系没能得到较好的调整,当前的非营利组织其前身多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进而导致非营利组织发展速度极其缓慢。这样发展缓慢而且困境重重的非营利组织不仅难以对社会管理创新起到促进作用,相反还会严重束缚着社会管理的创新,阻碍着社会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管理方式、手段落后,制约社会管理创新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单一公有制格局逐渐被打破,形成了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同时在市场经济作用下,融资体制发生改变进而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并且必须承担大部分的社会管理责任,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发挥他们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但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所带来的影响仍然存在,政府管理方式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落后的政府管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原本效率颇高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促使政府难以放权,这不但不利于社会管理创新,更使得政府陷入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中难以自拔。政府管理方式需要的是拥有开放特性的网络状系统,原本政府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行政指令式的管理方式必须作出彻底变更。
三、社会管理创新阻力化解的策略
(一)重塑施政理念,建立以公民为中心的社会管理制度
树立“管理即是服务”的观念,政府的一切决策和管理的重心都要面向公众,而非权力。政府职能定位应该着眼于完善社会服务职能和增进社会福利保障职能,锐化政府对公众的利益需要和要求的灵敏反应度,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注重服务社会——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政府必须将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作为服务行政观,树立公共利益至上的服务意识,主动提供高层次完善的服务。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将民主理念融合进管理中,增强政府公共行政的责任感、以社会满意度为公共管理能力的衡量准则。政府实行社会管理行为的目的不是消耗社会资源来为社会提供价值,而是为社会追求公共利益、实现价值来提供其所必需的条件和服务。因此社会满意度应该被作为评价衡量政府公共管理行为是否具有效能的重要标准,并且应当建立具体的制度制订完善的法规作为保障。
(二)健全政府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机构配置
政府是公众利益的直接代理人,拥有公共物品的经营权,政府要为保证服务质量、满足公众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为了完成其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必须设置诸多部门来进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也就难以避免政府机构膨胀、社会管理效率低下、贪污腐败等问题的衍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且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全权包揽做法,将部分政府职能通过委托、撤资、替代等方式交由民间部门来经营,政府只需承担财政、监督和绩效成败的责任,这样不但有利于提高效率、节省开支更加有利于保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政府应加紧转变政府职能,将宏观管理和多元管理作为管理体制转变的目标,以社会利益和公众诉求为自身价值参照标准,将具体公共事务交由民间部门、社会组织来解决。但是政府应当承担绩效成败的责任,把握整体社会管理方向,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另外,政府需要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制定恰当可行的衡量标准和价格标准,以保证供给者不会利用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机会私自谋利,保障社会公平。
(三)加大非政府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主体多样化发展
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另一重要主体,其兴起本身就对公共管理创新起到了十分强大的推动作用,是公共管理领域的一大制度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的加快,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公共管理及其制度创新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将日益凸显。非政府组织可以在收容、救济、医疗、办学、文化、环保、社会服务以及人口控制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可以再动员、组织和支持民众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可以促进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换,可以促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伦理道德体系的形成,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非政府组织通过在这些领域的影响与作用,分担了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并且为促进社会稳定与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政府部门相比较,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更为透明、灵活,能够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进而促使其自身效率的提高,这也有利于社会资源能够得到公平、合理、高效的配置。
(四)协调利益分配,建立综合平衡的利益均衡机制
制度是保证效率、防止失当的标尺。在当前利益分化、多元利益主体矛盾冲突背景下,社会管理制度创新价值取向的实现过程亟需一系列价值均衡要素来协助价值取向目标的实现。具体的措施、目的和工作都应该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兼顾不同社会利益主体的诉求,将保证公共利益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取向。社会管理制度的着重点在于分配社会利益资源,解决有限的利益资源和人们无穷的欲望的矛盾,社会公平应当做到保证公民的根本利益、社会各阶层、社会团体、利益主体、公民等机会均等。另外,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只有做到客观的再思考、理性的再审视社会现实与社会基本情况,正确把握社会利益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从公共管理利益角度出发制定合乎公平正义目标的政策法规才能真正达到目标与结果的统一。
(五)提高公务员素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更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息息相关。对于政府部门内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公务员不但要具有为公众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以所必需的技能和综合操作的个性特征,更要思想进步,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首先,在录用方面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灵活的开展工作,确保各阶层的平等权利。这不但有利于不拘一格吸纳人才,更有利于政府听取不同阶层的声音,切实反映民众诉求,便于更好的开展公共管理。其次,对于公务员的培训也要加强,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技能的学习是提高公务员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培训过程中要着重培养公务员树立行政成本意识和行政效能意识。与此同时,还应当着力构建一套客观权威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