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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民族地区图书馆职责与实践——以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为例

2014-02-12孙沁南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云南大理671000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4年5期
关键词:大理州代表性白族

●孙沁南(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图书馆,云南 大理 67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以下简称《非遗法》) 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后,相关专项法规、实施细则、地方保护条例相继出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依法科学保护的新阶段。云南早在2000年5月就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程序进行传统文化保护的省份。2013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云南非遗条例》) 并以公告第1号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1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围

1.1 《非遗法》中的定义和范围

“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1]

1.2 《云南非遗条例》中的定义和范围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文字等;(2) 传统音乐、舞蹈、诗歌、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等;(3) 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4)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 传统体育和游艺;(6)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7) 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手稿、经卷、典籍等文献和谱牒、碑碣、楹联等;(8)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2]

1.3 《非遗法》与《云南非遗条例》非遗范围对照

从《非遗法》与《云南非遗条例》对照来看,这两部法律、法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一致的,但范围有所变动。在《非遗法》基础上,《云南非遗条例》(1)把“传统口头文学”修改为“传统口传文学”并增加了“文字”;《云南非遗条例》(2)增加了“诗歌”;《云南非遗条例》(3) 把“传统技艺”修改为“传统手工技艺”,增加了“手工”二字;《云南非遗条例》(8) 把 《非遗法》(6) 改为(8) 并增加了(6)(7) 两项具体范围。这是云南省根据国家非物质遗产法,结合云南的地域性、民族众多、族群内口传心授、世代相传,活态传承及云南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的实际作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范围八个方面的规定。

2 《非遗法》 《云南非遗条例》对图书馆的职责规定

《非遗法》第三十五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1]

《云南非遗条例》第二十五条 “各级文化馆(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传播等工作,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2]增加了“传播工作、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规定。

3 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

《非遗法》与《云南非遗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具体范围及职责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是图书馆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的法律依倨。作为民族地区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以下简称大理州图书馆)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履行图书馆职责中着重采用了如下原则与方法。

3.1 把实施法律与落实地方法规结合起来

《非遗法》的许多条文只是原则性的规定,需要与地方政策法规结合。例如《云南非遗条例》以《非遗法》为最主要法律依据的同时,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符合本省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

3.2 把非遗的整理、研究与地方文献收集整理、研究结合起来

大理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考古证明,远在4000多年前大理就有古人类活动,创造了璀璨的青铜文化和稻作文明。秦汉时期商道就通往内地和东南亚,成为祖国西南边疆开发和开放较早的地区之一。南诏、大理国时期曾是云南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南方丝绸之路的枢纽,形成多元文化与白族独有文化的共存。作为我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大理有着非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八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截至2012年6月大理州内经国家、省、州、县四级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243项,认定的国家、省、州、县四级代表性传承人共348名。内容涉及传统口传文学、民族语言、文字、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间传统知识与实践、民族民间传统习俗、传统体育与游艺、传统礼仪与节庆等,其中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白族绕三灵”已向联合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项目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性,涉及白、彝、汉、回、苗等多个民族,是大理州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收集与研究十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大理州图书馆也着手建立本地区包含“白色”、“灰色”、实物文献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使其成为独有的地方民族文献。

3.3 把非遗文献资料馆藏与开展非遗的宣传、展示结合起来

近年来,非遗保护与传承也存在一些隐忧,如:大理州银铜金属传统手工艺、传统木雕、传统刺绣等部分传统工艺及工具正逐渐被现代工艺和机械取代;古称“纹缬”的纺织染色工艺,大理民间称之为“疙瘩染”的白族扎染所用的板蓝根植物染料因种植周期长,数量少,人工成本高而部分被化学染料所替代。这些还只是民间存在形态的非遗实物资料,绝大部分被作为商品出售,亠直都处于分散化的状态,更缺乏专业的保管。文献资料作为人们了解历史的重要资料,也可以是实物的物质的基本形态,实物资料可以验证文献资科的真实性,纠正文献记载的错误,还可以填补文献资料的空白。[3]通过实物,还可从实物资料的材质如大理凤羽砚,工艺如白族木雕四层镂空手工工艺,图案如白族刺绣、扎染和风格、个性等,使读者可以从文字之外捕获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作为面向公众、专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大理州图书馆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除了对传统文献资料进行搜集建档保护外,从2011年起,按计划抢救性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手工实物文献资料的收集工作,并于2013年5月大理三月街民族节期间将收集、整理、建档的大理州32位省级以上传承人的228件实物作品馆藏资料向社会公开展示。展出的手工作品涵盖了白族、汉族金银铜工艺,白族扎染,白族、汉族木雕,白族、汉族刺绣,白族、彝族剪纸,白族、彝族民间乐器,白族、汉族石雕,白族砚台制作工艺,白族布扎、纸扎,白族甲马雕版,白族泥瓦猫,白族民间传统玩具,土陶工艺,泥塑、面塑,彝族傩面具,代表性传承人绘制的白族银饰图,白族木雕图案等。展示期间还播出馆藏国家级传统音乐、舞蹈代表性传承人影视资料,受到广大群众、教育文化与艺术界工作者以及学者、专家、领导与新闻媒体的关注与好评,被网友推评为2013年大理“三月街”民族节最值得看的展览,充分调动了代表性传承人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2013年5月10日记者张文峰在中国文化报上署名发表“大理非遗作品走进图书馆”的新闻报道后,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经济网、凤凰网、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新民网、雅昌艺术网、南京图书馆等转发了这条新闻报道,引起社会对大理州图书馆的关注,扩大了社会影响,推动了大理州县级非遗部门对代表性传承人作品的保护工作。

3.4 把免费开放工作与传播、普及非遗保护知识结合起来

免费开放是近年来图书馆一项重要的工作,大理州图书馆除利用“三下乡”、读书活动印发非遗保护知识宣传材料,举办各类展览外,还积极承办大理州文化局主办的“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书画作品展”。开设了“大理州图书馆文化知识讲坛”,在做好各类讲座的同时,专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讲座”。邀请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陈德、杨慧英、刘丽湖等分别到馆免费向社会公众传授彝族剪纸技艺知识、白族刺绣技艺知识、白族布扎技艺知识;邀请大理州弥渡县文联李毕到馆讲授“弥渡民歌的前世今生”,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彝族李彩凤现场演唱传授国家级非遗项目弥渡民歌。大理州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讲座”,不但面向公众,还组织了大理州特殊学校的聋哑残障儿童前来学习,并由手语老师现场翻译,不但传播、普及了非遗保护知识,也教授了残障儿童一门技艺。

3.5 把转变观念和保护措施结合起来

(1)保护观念从保守型向开放型转变。“文献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技术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一种载体,也可以说是固化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社会史料,当他们集中反映民族精神和民族信仰时,可作为非物质文化的载体加以保护。”[4]大理州图书馆非遗保护工作不仅针对与非遗有关的正式出版物,还有计划的收集代表性传承人亲手制作的实物作品及其手稿、碑碣拓片、声音、图像等。例如: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有选择的重点购买了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工艺美术家”称号的鹤庆县新华村白族传统美术代表性传承人寸发标手工制作的一对纯银龙凤镇尺第一号作品及手稿图案,大理市周城国家级白族传统手工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张仕坤用植物板蓝根染制的白族扎染作品4块,剑川县梅园村省级白族民间工艺师段德坤手工雕刻的镂空红石石雕花板2块,剑川县狮河村省级白族木雕工艺美术师张月秋制作的雕花九龙棺作品一口及木雕设计手稿图纸150幅,宾川县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平川杨氏宗祠及有关建筑近代中国“草圣”于右任撰书诗联,中国近现代以颜体书法名世的书法大家谭泽闿题书楹联及周钟岳、李根源、蔡元培、郑孝胥、袁嘉谷等学界泰斗书法名家书法题刻碑碣拓片102幅等;利用国家级非遗项目“大理三月街”,我馆承办“民族民间歌手比赛”的机会,现场录制了传统音乐、舞蹈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巍山县彝族茶春梅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剑川县白族李宝妹等人原生态的演唱,国家级项目“白族绕三灵”代表性传承人赵丕鼎等人的白族大本曲演唱磁带60多盘。

(2)保护活动从零散型向系统型转变。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面广、门类多,特别是民族地区,民族众多,风俗各异、节庆多、项目杂、表现形式多样。民族地区州、县级图书馆又面临经费不足、场馆面积不足、人才队伍素质偏低等问题。在实施非遗保护时要避免无目标、无计划、随意性大、方法简单化。要根据本馆人力、物力、财力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从小到大、从易到难、从点到面系统性地开展工作。①有目的、有步骤、逐级延伸开展工作。在收集代表性传承人实物资料前有目的地成立了以馆长为组长的采访组,组员分别由南诏大理文献中心、采编部、流通部、办公室等部门主任、历史学专业毕业具有副研究馆员职称人员、财会人员组成。先对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省级以上传承人及代表性项目进行选定,再与所在县(市)文体局、文化馆取得联系及帮助,收集我馆所需的传承人与项目申报音像与文字资料,最后,摸清传承人具体住所,由馆长带队上门拜访、评价、挑选传承人代表性实物作品,并给于传承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大理州图书馆把此项保护活动有计划的从国家级、省级收藏延伸至州级最后到县(市)级四级收藏的长远规划中来实施。②大理州图书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积极争取州文化局、州人民政府领导对保护活动的支持,获得了14万元专项经费,购买了摄影器材、高清摄像机与编辑系统等,为系统性收集如国家级民间美术非遗项目“白族民间彩绘”等专题性、国家级民俗非遗项目“白族绕三灵”等集白族传统的宗教、音乐、舞蹈、礼仪、节庆等民俗活动的图片和影像资料提供了工具与条件。

4 下一步的工作

大理州图书馆还计划在实施数字化图书馆推广工程中与大理州遗产局、州非遗中心、州艺术研究所、州博物馆、州文化馆等相关单位联合实施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的数字化工作,并着手启动对全州非遗传承人影像资料的拍摄,对传统音乐非遗代表性作品曲目录音,形成纸质文献、图片、影像、声音、实物相结合的立体收藏。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系统记录,相关资料进行抢救、整理和出版,充分履行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责。

[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S].[2011-02-25].

[2]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S].[2013-03-28].1-2

[3]傅晓岚.侨批研究刍议-兼谈闽南侨批实物文献的收集 [J].贵州文史丛刊,2012(2) :121-126.

[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释义[S].[2013-03-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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