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叶适对苏轼论说文的承袭与变异
2014-02-12戎默
戎 默
(华东师范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上海 200241)
叶适,字正则,不仅是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更是一名出色的文学家。他的文学创作尤以散文著名,《四库总目提要》称“适文章雄赡,才气奔逸,在南渡卓然为一大家”[1]2145,正是对他最恰当的评论。叶适的散文创作各体兼备,正如朱迎平《宋文论稿》中所说:“像叶适这样在多种文体的创作上同时取得突出成绩者,在南宋文坛也颇为少见”[2]104。如奏议、劄子、策论一类论说体裁的文章在他的散文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而且成就很高。尤其是他的政论文,正如黎谅的《水心文集序》所述:“观其议论谋遒,本于民彝物则之常,欲以正人心,明天理。至于求贤、审官、训兵、理财,一切施诸政事之间,可以隆国体,济时艰。”[3]3
叶适对于唐宋以来的论说文大家,尤推苏轼,其《习学记言序目·皇朝文鉴》云:
后千余年,无有及者,虽韩愈、柳宗元、欧阳修、王安石、曾巩间起,不能仿佛也。盖道无偏倚,惟精卓简至者独造,词必枝叶,非衍畅条达者难工,此后世所以不逮古人也。独苏轼用一语,立一意,架虚行危,纵横倏忽数百千言,读者皆如其所欲出,推者莫知其所自来。虽理有未精,而辞之所至,莫或过焉。盖古今论议之杰也。[4]744
叶适将苏轼称作古今议论之杰,而将其论议之文凌驾于韩、柳、欧、王、曾五家之上,可见其对苏轼议论文的推重。而其论说文的创作技巧,亦有承袭苏轼之处。如苏轼论文,并不是就事论事,就人论人,而往往在先引出一意,再以意引出所论,贯串全文。苏轼十分有名的文论“一意摄之说”便是此意:
儋州虽数百家之聚,而州人之所须,取之市而足,然不可徒得也,必有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钱是也。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以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不得钱,不可以取物;不得意,不可以用事。此作文之要也。[5]765
这样作文,言一物而不粘滞于此物,因此文章有逸宕之气。如《留侯论》开头:
并不先说张良之事,而论一“忍”字,引出话题,而以下之文亦以“忍”字贯串,关于张良的史事很多,着一“忍”字,选择圯上取履之事详论,又参以他事(楚庄王事,楚汉争霸之事)不松散又不粘滞。
又如《伊尹论》:
办天下之大事者,有天下之大节者也。立天下之大节者,狭天下者也。夫以天下之大而不足以动其心,则天下之大节有不足立,而大事有不足办者矣。今夫匹夫匹妇皆知洁廉忠信之为美也,使其果洁廉而忠信,则其智虑未始不如王公大人之能也。惟其所争者,止于箪食豆羹,而箪食豆羹足以动其心,则宜其智虑之不出乎此也。箪食豆羹,非其道不取,则一乡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矣。一乡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而不能办一乡之事者,未之有也。推此而上,其不取者愈大,则其所办者愈远矣。让天下与让箪食豆羹,无以异也。治天下与治一乡,亦无以异也。然而不能者,有所蔽也。天下之富,是箪食豆羹之积也。天下之大,是一乡之推也。非千金之子,不能运千金之资。贩夫贩妇得一金而不知其所措,非智不若,所居之卑也。[6]84
论伊尹则先论“立天下之大节者,狭天下者也”,以下敷衍论证一段,然后再论伊尹,亦是围绕此旨展开。
再来看一看其他散文家的论说文,便可知这一种论说文作法乃是苏轼比较鲜明的特点,兹举文章号称“纡徐委备”的欧阳修为例,他的文章往往层层深入,文势平缓。但他的论说文却往往开门见山,单刀直入,比如有名的《朋党论》,开首就是:“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抬出所论之事以及论点。又如《本论》开头:“佛法为中国患千余岁,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也是一样。《纵囚论》虽然稍有变化,但也是一句话就切入正题:“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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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叶适写论说文,显然是学苏轼的方法而不是欧阳修,如他的《诸葛亮论》开头:
君子欲有所立于天下,必使之无一不正而后从其君,皋、夔、稷、契之在尧舜是也。其进退用舍,君臣相信,始终之际,使后世一一推考而可以无疑其间,故其功名特为盛大,而天下终莫能及。虽然,此其时不可常得,而天下之事不能尽正,故君子必有以就其义而执其名,不然则不可徒立于天下。伊尹、太公辅诸侯而兴,卒取其故所当得之天下而易置之,其事舛矣而号为以仁义救天下之危,乾坤之息者复运,人道之绝者复续,故二人者可以行之而无愧……[3]738
论诸葛亮则先拈出“君子立天下当以正”这一意,以下反复论证,以此立意,而后带出所论,此篇结构则绝似苏轼之《伊尹论》。又如他的《崔寔论》先引子产告子太叔之语,提出为政宽猛相济的话题,然后再论“政之势”有宽猛之别,而政本身则有“必行之实”,再引出主题,批判崔寔以为“严之则理,宽之则乱”乃“反失子产之意”。《苏绰论》则先以王者“其所以治者一”,乃极平常的先王“常道”立意,然后再论苏绰于北周危乱之际,以常道治国而国反兴。几篇重要的论说文皆是这样结构,不可不谓其承袭了苏轼论说文的开头先起一意然后再详细论证的特点。
苏轼论说文的另一特点,则被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总结得十分清楚:
《庄子》之文,以无为有。《战国策》之文,以曲作直。东坡平生熟此二书,故其为文,横说竖说,惟意所到,俊辨痛快,无复滞碍。其论刑赏也,曰:“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其论武王也,曰:“使当时有良史如董狐者,则南巢之事,必以叛书;牧野之事,必以弑书……”其论范增也,曰:“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自此始矣。”其论战国任侠也,曰:“楚、汉之祸,生民尽矣,豪杰宜无几,而代相陈,从车千乘。萧、曹为政,莫之禁也。岂惩秦之祸,以为爵禄不能尽縻天下之士,故少宽之,使得或出于此也耶!”凡此类,皆以无为有者也。其论厉法禁也,曰:“商鞅、韩非之刑,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则舜之术也。”其论唐太宗征辽也,曰:“唐太宗既平天下,而又岁岁出师,以从事于夷狄。盖晚而不倦,暴露于千里之外,亲击高丽者再焉。凡此者,皆所以争先而处强也。”其论从众也,曰:“宋襄公虽行仁义,失众而亡。田常虽不义,得众而强。是以君子末论行事之是非,先观众心之向背。谢安之用诸桓,未必是,而众之所乐,则国以安。庾亮之召苏峻,未必非,而势有不可,则反成危辱。”凡此类,皆以曲作直者也。[7]167
罗大经以为,苏文的妙处,在于继承了《庄子》以及《战国策》文风的两大特点,即“以曲作直”和“以无为有”,从他下面举的例子来看,所谓“以无为有”,就是将所举例证中史书没有记载的部分参以己意,敷衍开来,即所谓“想当然尔”,而“以曲作直”则是将历史上的定论加以翻案。这两种方法,“以无为有”赋予苏文飘逸潇洒的特点,而“以曲作直”则增加了苏文敷张扬厉、纵横捭阖的气势。
而叶适的文章中,也有用到这两种技巧者。如《傅说论》中于《尚书·说命》中“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一语,敷衍一段,也可谓“以无为有”:
夫高宗以聪明过人之资,此其于天下国家之治,可以当之而无疑者矣。宅忧而谅阴不言,是也。既免于忧而犹不言,何也?曰:“不敢言也。”不敢言者,恐己德之弗类也。然则其果弗类也?能弗敢言于免忧之后,曰己德弗类者,此高宗之所以为过人也。[3]734
而他论诸葛亮匡助刘备,则翻千古之案,认为诸葛亮晚年频繁出师,并非是不知道形势,而是由于他三分天下所依靠的是中兴汉室的招牌,所以他必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则是“以曲作直”,其《诸葛亮论》云:
夫以孔明之智,非不知其不可也。且天下之心既已去汉而安为曹氏之臣矣,虽其子孙,安得而强之!而况于徒托其义以为名者乎?虽然,孔明不得此,终不可立于天下矣。虽其闭关绝栈,苟以一州自王,非有先人世守之旧也。……使无兴汉之名,且不得自见于世。[3]738
综上,叶适的论说文不管在结构安排上还是在论据处理上,模仿苏文的痕迹可谓是显而易见。不过,叶适的文章也有与苏轼文章不同的地方,其中一些是由于其驾驭文章的才力较苏有所不逮,还有一些则是受到了叶适自身学术思想的影响。
其才力不逮苏轼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他对文章材料的运用与控制上,他虽然模仿了苏轼论文不先提所论之物而“先立一意”的写作手法,但其“引子”往往太长,使得文章反而不够警策而是纡曲冗沓。如其《崔寔论》论崔寔先提出为政“宽猛相济”一意,但以“昔子产告子太叔曰”开头,先引一段《左传》原文,然后再用超过三分之一篇幅的一大段来评论这段话,兜兜转转才入正题,使得文章有一种主次未分的感觉。[3]736纵观叶适这一类型的论文,往往都有此病,较之苏轼的论说文,正是缺少了他那种收放自如,“常行其所当行,常止于其不可不止”的才气。
叶适论说文体现出的与苏文的另一些不同则是由二人学术背景的差异造成的。苏轼虽然是一位受过浓厚的儒家文化熏陶的传统文人,但他并不专主一家,而是旁涉佛、老、纵横,且极端痛恨理学,称宋代理学真正的奠基人程颐为“鏖糟陂里叔孙通”;叶适虽则在南宋与理学学派有不同的观点,但可以说是一名醇正的儒家,笃信儒家所提倡的三代圣王,甚至还同意二程提出来的“理一”这一理学学派公认的大前提。可见二者的学术背景差异还是很大的。
自章学诚提出文体备于战国诸子的说法之后,清代文论家往往喜欢将后世某家之文归于战国某学派,比如刘师培《论文杂记》,就将苏轼之文归于纵横家,这种说法也得到了后世文章评论者的认可。[8]122苏轼归于纵横家的原因,除了苏轼文章有《战国策》纵横之士那种纵横捭阖、敷张扬厉的气势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苏轼之文与纵横家一种特性极为相似,这一特性邓秉元在《孟子章句讲疏》中揭橥得最为清楚:
盖所谓纵横家非合纵连横之谓也,纵可以使之横,横可以使之纵,为求一己之私利而无原则之可言者也。即如商鞅,后世颇以法家视之,虽观其遗书,未尝无据,然即其立身行事而言,则肤末皮相之见而已……商鞅本纵横家,倘孝公好王道,则彼亦以儒者见矣。[9]6
盖纵横家有一种随时改变、应机适会、没有原则的特点。这一特点,王安石早已勘破,并且很不喜欢。除了《邵氏闻见后录》卷十四记录王安石批评苏轼文章出于战国纵横一派的言论外,还有其为苏轼所作的《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守河南府福昌县主簿苏轼大理评事制》:
尔方尚少,已能博考群书,而深言当世之务,才能之异,志力之强,亦足以观矣。夫士之强学赡词,必知要然后不违于道,择尔所闻,而守之以要。(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四库丛刊本)
审其辞气,虽然他对苏轼“博考群书”、“深言当世之务”等特点颇为赞赏,但也对其不足之处颇为不满,提出了“知要”、“择尔所闻,守之以要”的要求。
苏轼的文章从单篇来看,篇篇精彩,然将其合看,则有此篇与彼篇论点不相合的地方,正与纵横家没有原则的特点相符。其《物不可以苟合论》论欲成大事则起手规模要大,虽“其始必先有所甚难”,但“其终也必至久远而不废”,因此万事不可以“苟合”,否则万事就不可长久。[6]41但他在《贾谊论》中却以为“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认为贾谊没有忍耐,“不知默默以待其变”,而是感时伤世,不能自用。[6]105与《物不可以苟合论》的论点正好相反,在此文中,苏轼提倡的正是成大事需要变通忍耐,可以暂时地“苟合”了。这两篇文章的主旨,不唯不同,甚至相反。林纾《春觉斋论文·述旨》亦评论苏轼云:“苏家文字,喻其难达之情,圆其偏执之说,往往设喻以乱人视听。遽读之,无不点头称可,及详按事理,则又多罅漏可疑处。”[10]6334指出其论理不绵密的地方,这有很大一部分便体现在其并无一个统一的观点。
反观叶适,在论说文的观点上则几乎没有抵牾相反的地方,而在一些论点可能出现不一致的地方,叶适也表现出了很强的原则性。如其《史记论》,叶适持了一种比较保守的观点,认为《史记》在记事上“不能知圣人之意”,记录战国游士、后世的商人、刺客之类,乃“纷然记之为奇以夸天下”,他在论战国游士时如是说:“战国之人,尚诈无义,贼天地君臣之大经,苟以奉一时之欲”,对战国之士深恶痛绝;[3]720而他在另一篇论说文《战国策论》中,则要批驳对战国之士“因其流靡之使然而罪之”,认为此“乃世俗之论”,似乎两篇文章的观点将要有抵牾之处了,其实不然,《战国策论》中,叶适虽然认为不该对战国之说“罪之”,但他亦承认战国时“士之不义无行所以致此极者”,细绎原因,乃“取士之法坏”所造成,因此不可简单归罪。观其书亦可知其说,“饰辞成理,有可观听”,如果“因其流靡之使然而遂罪之”,“擒灭其人而烧除其书”,则“岂独始皇、李斯有是心欤?”叶适并未否认战国言行“不义无行”,而是从另一角度证明战国之书有存在的必要性。[3]718立意稍显迂曲,但与其惯常论点保持了一致性。此外,叶适的《崔寔论》,论崔寔治国“严之则理,宽之则乱”是片面理解了子产的“宽猛相济”,又分出“为政之势”与“政之实”两点,认为子产所论宽严只是政之势,为政的实质还是儒家的“王道”、“为政以和”那一套。[3]727将儒家为政的主体精神与儒家经典《左传》中的话统一起来,略嫌强解,但也体现了叶适论说文观点以儒家精神为本根的强烈原则性。
叶适与苏轼的论说文产生这种不同的原因,根本在于二者文章观念及学术思想的不同。叶适的思想虽然与南宋正统理学家有着不小的分歧,但叶适与理学学派有一大前提是相同的,即对万事万物有一定之“道”的认同,这要归功于二程建立起一套“理一”的思维模式后,对后来尤其是南宋思想界思维模式的整体影响。不得不承认,由于二程广收门徒,在南宋思想流派中,很难找出一支没有理学渊源的派别。永嘉学派也不例外,根据叶适自己的回顾,永嘉学派的源头来自周行己和郑伯熊,周行己在元丰时期放弃当时作为进身科举之学的新学投入吕大临门下,转而亲炙伊川。而郑伯熊亦于秦桧执政时期,在闽中刻书传播理学(众所周知,理学在秦桧执政时期为禁学)。可见二人所拥护的正是理学。而叶适也在《温州新修学记》中十分自豪地承认周郑二人对理学的继承以及对永嘉学派的影响。
而叶适对“理一”的认同也从一些议论之间流露出来,如《进卷》:
道不可见,而在唐、虞、三代之世者,上之治谓之皇极,下之教谓之大学,行之天下谓之中庸,此道之合而可名者也。其散在事物,而无不合于此,缘其名以考其实,即其事以达其义,岂有一不当哉![3]727
叶适认为上古三代确有一“不可见”之“道”,而此“道”的表现形式多样,可以是“皇极”、“大学”或者“中庸”,或是其他,所谓“散在事物,而无不合于此”,即“道”于万物之表现或有不同,但其本旨则“无不合于此”,这似乎与理学提出之“理一分殊”有相合之处。先不论这一说法与“理一分殊”有何相同或者区别之处,只就叶适是否承认世间有恒定之理来说,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叶适的文章观念,乃是“学、道、文”三者结合,不可偏废,而“学、道”二者乃是“文”之根本。[3]194“学”与“道”二者在叶适的散文观念中占居很高的位置,虽说一个作家的文学观念并不一定能够全部映射到其实际的文学创作,但在某些方面一定会有所影响。而“理一”正是叶适对“道”认识的一大特点,因此,对文章中展现的义理的统一,乃叶适作文追求的一大标准。其反映到论说文中,就变成了论点的统一了。苏轼本身就认为“夫道何常之有,应物而已矣。物隆则与之偕升,物污则与之偕降。”即“道”并无一个恒定抽象的标准,加之其“文道”观念也比较淡薄,反映到他的论说文中,各篇之间论点有相互抵牾的地方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1]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97.
[2] 朱迎平.宋文论稿[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 叶适(著),王孝鱼、李公纯(点校).叶适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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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洪迈(著),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M].北京:中华书局,2005.
[6] 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 罗大经(著),王瑞来(点校).鹤林玉露[M].北京:中华书局,1983.
[8] 刘师培.论文杂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0.
[9] 邓秉元.孟子章句讲疏[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10]王水照.历代文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