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会“灰色地带”成因及应对策略研究
2014-02-12曹景川
武 旭,李 铮,曹景川
全运会是我国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代表国内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被誉为中国人的“奥运会”[1]。其担负着传承奥运精神,展示竞技体育魅力,检验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的神圣职责;同时,也是调动各地区参与体育积极性,展示竞技体育实力、锻炼新人、完成新老交替、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场所,是我国运动健儿实现梦想的重要平台,也是我国体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全运会的机制、管理体制等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漏洞,“灰色地带”的存在即是一个典型而又集中的表现。笔者尝试对全运会“灰色地带”的表现形态、形成原因以及应对策略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策略。
1 全运会的历史功绩
自1959年至今,我国已成功举办了12届全运会。其中,第12届全运会共设31个大项,在项目数量上甚至超过了2012年第30届伦敦奥运会(26个大项)。全运会的主旨是选拔全国优秀体育人才,为国家奥运战略培养新人[2]。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全运会的成绩有目共睹,已经成为我国体育赛事的形象标杆。每届全运会都会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对备战奥运的人才选拔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此外,全运会赛制促进了竞技体育的发展和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促进了《奥运争光计划》的有效实施,保证和协调了以奥运项目为重点的奥运会战略项目布局系统的形成和不断完善[3],再加上各地区体育翘楚的同场竞技,使得全运会竞技性与观赏性并存,所有这些都使得全运会魅力独具。
整体而言,全运会展示着我国体育事业的综合实力,在接轨奥运、为奥运会选拔和培养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没有全运会也就没有我国奥运赛场的辉煌。在发挥竞赛杠杆作用、促进我国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全运会还发挥了多元功能作用和综合效益,为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建设体育强国做出了巨大贡献[4];全运会是全民健身的催化剂,无形中增强了全民的健身意识,推进了全民健身的进一步发展。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同时,也宣传了体育精神,传播了体育文化,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物质文化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潮中,全运会的举办为地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机遇,对提高地区的社会地位有着深远的意义;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体育的综合实力,提高了中国体育的国际地位及国际形象。
也正因为如此广泛的影响力,全运会也就有了更大的责任和义务。这就要求全运会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严谨公正的体育道德作风引领国内体育赛事向更高水平发展。然而,“灰色地带”的存在,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全运会的声誉和形象,也给这一体育盛会蒙上了一层阴霾。客观而言,国家对“灰色地带”的治理非常重视,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应当承认“灰色地带”依旧存在,甚至有蔓延的趋势。“灰色地带”正在吞噬公平公正的赛场,伤害全运会的公信力,亵渎全民全运的价值取向。
2 全运会“灰色地带”的主要表现形态
所谓“灰色地带”,本意指中间地带、临界地带,常用来描述介于两种不同属性区域之间的事物,是不黑不白不好不坏事物的统称[5]。在体育竞技赛场上,道德与法律代表两种不同的属性区域,此处的“灰色地带”指那些道德与法律均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游走于道德与法律边缘的不合常规的现象。依靠道德与法律手段无法进行有效惩处,诸如打法律擦边球等。从近几届全运会来看,全运会的“灰色地带”主要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2.1 奖牌驱动凌驾于竞技规律
全运会在中国体育事业中的独特地位,使得其成为地方体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的体育运动,但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这种“重视”被异化为全运会的成绩等同于政绩,乃至于直接影响到相关人员的仕途命运。一旦为名利驱使,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利用管理盲区牟取私利,忘却全运会的初衷,贬低全运会价值,曲解“全民全运”的应有之义,也就不难理解。这种异化使得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奖牌,忽视基本的竞技规律。在这种错误的政绩观影响下,明星运动员成为了地方政府追名逐利的牺牲品。本届全运会中,男子体操奥运“多金王”邹凯初赛即被淘汰,无缘决赛,曾经征战奥运会的实力选手败在全运会初赛,舆论大哗。邹凯的实力毋庸置疑,却被迫陷入媒体的质疑声中,不仅给运动员自身带来沉重的打击,而且对奥运战略人才选拔带来极坏的影响。究其原因,地方体育主管部门,为顾及本地区的排名追求奖牌的数目,忽视了运动员的身体状况的恢复,做出了极其欠当的安排,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些明星运动员刚刚参加完奥运会紧接着参加全运会,密集的赛事致使明星运动员疲于应对比赛无法完成自身的调整,在这样的状态下,即使是明星运动员也很难取得好成绩。
2.2 奖金过高引发金“钱”大战
目前,针对运动员奖金额度的限定没有明确规定。运动员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奖金本无可厚非,然而由于奖金额度过高引发人们的争议,因此如何把控奖金的发放额度成为各地方政府需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枚金牌的重大意义不仅仅是能够得到高额的奖金,其中包括了运动员辛勤付出的回报以及对运动员综合实力的肯定。目前,各省市拿出的奖励金额已远远超过了对亚运会、亚锦赛甚至是世锦赛冠军的奖金,几乎与奥运会奖金金额相当[2]。如此高的奖金有着巨大的诱惑力,运动员参加全运会变成了为“钱”而战,在利益的驱使下,某些运动员采用不正当手段去夺得奖牌。高额的奖金无形中给地方体育财政增加负担。这与举办全运会的宗旨背道而驰,不利于我国体育事业的长足发展。
2.3 借交流之名谋自身之利
人才交流的目的是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均衡地方竞技实力差距,避免造成人才的积压与浪费。然而,由于对人才交流政策的误读与错判,不和谐事件频频爆出,造成的负面影响大过了正面需求。人才交流不可避免地要与利益挂钩,由于当前的人才交流政策仍存在不足,某些地方利用政策的缺陷谋求自身的利益。更有甚者,在交流政策的庇护下,将人才作为筹码,以交流为名获取利益,严重违背了人才交流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给全运会的发展带来不利。此外,过分依靠交流运动员来取得成绩,不利于本地区自身后备人才的培养与成长,无法发挥交流运动员的带动作用,也就无法实现该地区竞技实力的提升。如此,所谓的人才交流在曲解中放任自流,假借交流之名,实谋自身利益,并未达到真正人才交流的预期目的,反而拉大了地方差距。
2.4 新老矛盾影响人才更迭
更引人非议的是,利益的争夺直接影响到体育队伍的新老交替。全运会的参赛人员均由各地区自行选定,对老将复出与可否参赛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满足自身或是地方体育局的需要,老将退役之后,在全运年纷纷选择复出。就拿12届全运会来说,老将征战赛场比比皆是,射击、赛艇、游泳,再有排球、羽毛球等。其中,女子飞碟金牌得主,全运会八朝元老51岁的高娥最引人注目。尽管老将有着丰富的参赛经验,但全运会首要任务是为奥运战略服务,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年轻运动员。全运会老将复出成风,挤占新人崭露头角的机会,严重影响新生力量的崛起。老将的密集复出,使全运会老龄化现象日渐凸显,有悖于全运会发展的宗旨。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些现在还能夺牌的老将三年后能否征战奥运会,有待深入考量。新生力量是维系全运会向前发展的生命线,各地区对老将的依赖,严重阻碍了新老交替,缺少新人的加入就缺少了前进的动力。弃新人而用老将违背了全运会的初衷,无法实现锻炼新人、选拔人才的目的。
2.5 赛场失礼损害全运形象
对比赛的参与者而言,遵守比赛规则、服从判罚、尊重对手、维护体育精神是其基本职责。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都是各地区优秀的体育人才,不论是竞技能力还是职业情操,都应处在领先水平。然而,现实的残酷性打破了美好的意愿,如在第12届全运会中因失礼而扰乱赛场的现象频现,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先有马拉松游泳比赛运动员水中互殴,后有女子橄榄球决赛因不满判罚而罢赛,再有柔道、摔跤选手不满判罚而拒绝离场,更有摔跤赛场惊现咬人事件。教练员是一个竞赛团队的精神核心,他们的行为不仅给运动员起着示范作用,而且关乎整个团队的命运,更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橄榄球比赛江苏队外籍教练与北京队教练发生冲突到摔跤比赛北京队教练冲上赛台,这些教练员的失礼,不仅影响着运动员的比赛状态,阻碍比赛的正常进行,而且直接影响了全运会的和谐竞赛环境。这些不和谐因素的渗入,损害了全运会乃至中国体育的形象,损害了全运会的核心价值,进而践踏着体育精神,腐蚀着体育尊严,也直接影响着全运会的魅力。
3 全运会“灰色地带”的成因简析
全运会之所以会出现“灰色地带”,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扭曲的体育政绩观使得全运会偏离了体育运动的初衷,偏离了奥运战略。过于看重奖牌的分量,全运战略压倒奥运战略,某些单位和个人将全运战略发挥到极致[6]。本末倒置,使全运会的发展偏离了预定轨迹畸形发展;其次,全运会参与者职业道德水平较低。在比赛过程中易受外界干扰而情绪失控,出现一系列践踏体育精神、违背体育道德的现象。男子摔跤赛场的咬人事件即是突出的个案。作为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对项目自身特点应该有着深刻的认知,摔跤赛场身体之间的冲撞是必然的,但是选手身上明显的伤痕将合理冲撞急剧上升为冲突。此类事件的发生在相当程度上与运动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较低相关;再次,我国的体育法律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阶段。对某些行为的制裁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条款,给投机分子钻法律的空子留下了机会,使他们在法律盲区可以为所欲为。运动员在比赛结束时因对成绩的不满而大闹赛场,不仅仅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更是对全运会威严的挑衅。假若以法来制,强化法律、法规威信,使参与者对体育法律心存敬畏,才能守住底线,遵守法律,提升自己的品位和修养。总的来说,制度是一切措施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全运会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管制与约束,完整的法律体系是保证全运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但现有全运会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无法完成推进全运会继续发展的需要。
4 全运会“灰色地带”的应对策略
全运会是举国的体育盛会,代表我国体育的先进水平,“灰色地带”的存在将全运会推向了风尖浪口的危险境地,阻碍了全运会的正常发展,对“灰色地带”的清理迫在眉睫。为彻底清除“灰色地带”,使全运会能够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成为我国最公正、最和谐的体育赛事,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4.1 强调全运实质,协调奖惩方式
利益催生“灰色地带”,切断利益链也就切断了“灰色地带”产生的根源。全运会以“为国家的奥运战略锻炼新人,选拔人才”为初衷,以“和谐社会,全民全运”为宗旨,这一点必须予以明确和捍卫。对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政绩的考核应回归到这一宗旨和初衷上来,不再以金牌数量为指标,将政绩与全运会成绩剥离,将重心转移到全民健身事业,回归全民全运的本源,使全运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国人民的运动会,而不再是少数精英运动员的专属,以全运会作为良好的契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7]。将全运会看作国内练兵的平台,视为我国运动健儿切磋技艺的舞台,全力投入为奥运战略服务。
要做到这一点,改革奖惩体制是必由之路。奖惩是比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全运会对奖惩的协调不善,为“灰色地带”的滋生埋下了隐患。从全运会整体角度出发,根据我国现状,要遏制急功近利思想和短期投机行为,防止全运会奖金高于奥运会、成绩差的奖金高于成绩好的、球类集体项目奖金总额过多、奖金地区差异过大等现象[8]。相关部门对全运会奖金的提供者,不论是赞助商还是地方财政拨款均实行干预政策,限定奖金额度。(1)严格规范和管理全运会奖金的发放。对全运会奖金的发放施行统一管理,大体均衡与差异对待相结合,避免个别地区出现奖金过高现象;(2)对奖金的评定实行多元化管理。建立奖金资格评审制度,不再以奖牌的分量作为唯一标准,将其在比赛中的表现以及对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贡献纳入评定标准。提高对高尚道德的奖赏力度,必要时设立特殊奖励,如本届全运会帆船比赛中,弃赛而救人的马娇应给予特殊奖励,扩大全运会的正能量;(3)继续严惩违规者,对参与者违规必纠。全运会决不允许有半点的含糊,凡是违规者一视同仁,严格依法治体,从严管理。
4.2 重视职业道德培养,建立全运监管组织
高尚的职业道德是每一名全运会参与者必备的优良品质,也是在复杂赛场处理一切问题的前提。全运会之所以会出现赛场失礼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可以归结于参与者职业道德水平低下,因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成为当务之急,应切实提高参与者的职业道德水平。
社会环境是建设职业道德的基础,职业道德是社会环境的附属产物,也是在政治经济体制、文化背景多方面影响下的必然社会形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职业道德的建设必须通过加强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来实现。建立与全运会体制相匹配的方针、政策,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道德评价机制,依靠社会力量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参与主体是建设职业道德的核心,在全运会中,运动员作为职业道德实践最为重要的主体,要树立正确输赢观。不论运动员、教练员还是裁判员都应从思想上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高尚的职业道德行列之中,不断学习相关规则,熟知自身的义务与职责,在利益面前勇于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威胁面前不卑不亢,不向权威低头,捍卫高尚职业道德。参与主体的支持将会使“灰色地带”的清理工作事半功倍。
对职业道德的监管,是一项重大而神圣的任务,尤其在全运会赛事中显得更为重要。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仅仅依靠大会组织委员会的监督不免存在漏洞与偏颇。对全运会而言,从我国当前全运会监管职业道德方面的实情出发,可组建职业道德监查委员会与职业道德仲裁委员会。前者负责监查在全运会比赛中出现的道德失范行为,后者负责对上述行为作最终评判。对职业道德的评判,应作为一项独立的体系,比如将与道德相关奖项的评定权利从大会组织委员会手中分离,由职业道德仲裁委员会执掌。
4.3 明确全运诉求,完善相关制度
经过了二十余年的发展,全运会自身作为“奥运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的诉求在现实中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举国体制自身在推进现代国家体育发展中的局限也已经逐渐显露。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中,适时调整全运会在整个国家体育事业中的定位,将全运会的发展目标统一到建设体育强国这一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最终目标上来,更大程度地发掘和发挥全运会在培养新人、推进全民参与、全民健身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应当成为今后全运会发展的重要关注点。在此基础上,对于相关制度进行相应调整,从制度上杜绝“老将”频出、明星运动员疲劳作战、以“人才交流”名义拉大地区体育差距等不良风气。
4.4 健全全运法律体系,多种手段协同治理
法律在约束事物中以其科学性与强制性并存,成为其他任何一种手段不可企及的最佳方式,也是打击“灰色地带”的最有力武器。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体还没有达到完善的境地。完善法律法规,形成与全运会相匹配的法律条款,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对全运会的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除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之外还要有健康的体育文化环境,以法制为主体,道德、伦理、民俗、信仰等多方面并举,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清除全运会“灰色地带”。
法律依靠其强制性,成为治理“灰色地带”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而道德以其独特的存在形态,依靠社会舆论力量约束“灰色地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杜绝乱象产生;伦理是对道德标准的最高追求,依据其深刻的内涵思想限制“灰色地带”,重视伦理教育,为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奠定基础;民俗是世代相传的民间风俗,发挥其优良传统作用,遏制“灰色地带”蔓延,注重民俗力量,展现参与者优良传统风采;信仰是个体思想意识根本上的转向,在展示个人素质、体现个人意志与决心的驱使下制约“灰色地带”,强调信仰的重要性,使参与者充分展现个人素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不同的手段,才能彻底清除全运会中的“灰色地带”。
4.5 严格媒体舆论监管,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中介,承担政治与道德的双重社会责任,以其强大而独特的社会力量,对社会事务进行监督,成为当今社会人类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全运会作为我国最高级别的体育赛事,不能缺少舆论监督。在舆论的监督下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依法治体,避免“灰色地带”的产生,使比赛更公平公正,使全运会向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严格媒体舆论监管,确保相关报道的真实性,让更多的实情得以呈现在大众视野,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严格治理全运会“灰色地带”起到敦促作用。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组织者注重把全运会的理念、合理性和必要性传递给媒体[9],使媒体对全运会的监督更科学;转移媒体的宣传重点,最大力度地将全运会积极的一面呈现于大众,使全运会更加透明、和谐。
5 结语
对体育竞技“灰色地带”的治理是一项必须长期持久的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体育事业的重要转型期,其影响力与日俱增,其发展动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趋势。全运会在我国体育事业中首屈一指,全运会“灰色地带”的清理即代表我国对当前新形势下体育发展的态度。
制度决定赛事的走向,解决全运会“灰色地带”的根本在于对体制的改革,寻找与我国当前体育发展现状相匹配的体制,关系到全运会的走向,影响着我国整体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因此,结合全运会举办的初衷,打破时代局限,运用与当代中国体育和社会发展状况更加适应的、竞赛体制不断完善的全运会运作模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体育发展道路做出更大贡献[10]。从长远出发,立足实际,放眼未来,实现转型发展,使全运会成为全国人民的体育盛会,成为实现我国竞技体育目标、检验我国竞技体育实力、见证我国群众体育发展水平的成本最低以及最为全面、效果最好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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