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息
2014-02-12
全国
我国拟立法规范高校招生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消息,为依法处理招生违规行为、规范高校招生、保障招生公平,教育部最近研究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高校违反国家招生管理制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或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出台违反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等七种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的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利用职务便利请托考核评价的教师,照顾特定考生,为考生获得相关招生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长财物、接受宴请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活动安排等九种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立即责令暂停其负责的招生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征求意见稿》指出,考生存在冒名顶替入学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在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由学校予以追回。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实行高校招生工作问责制。高校校长、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本部门、本地区的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在招生工作中,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外,还应当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生工作,影响公平公正、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处。
教育部督查巡视河北等10省份,规范学生减负等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对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四川、陕西共10个省份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巡视,以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此次的督查组由教育行政干部、国家督学、相关专家及新闻记者等组成,督查巡视自6月上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重点对规范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规范作息时间、规范作业教辅、规范考试评价等方面开展督查巡视,采取实地访谈师生、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抽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查巡视结束后,督查组将向被督查省份反馈督查意见,向社会公布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多省市近年未能完成高招计划,生源危机持续发酵
据《光明日报》报道,高考在即,中国教育在线(www.eol.cn)6月4日发布的《2014年高招调查报告》显示,连续5年困扰中国高校的生源下降危机首次出现反弹:2014年高考报名人数增长27万人,达到939万人,生源下降带来的高校生存危机似乎得到缓解。但与此相对应的是,尽管此前有不少省市区适时下调了高招计划,但多个省份包括山东、河南等生源大省近两三年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更深层次的高校生存危机已经显现,高校必须未雨绸缪。
近年来,因适龄学生人数持续减少,全国高考生源急剧下降。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统计,在生源下降、招生人数却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全国高校计划录取比例不断攀升,2013年达到76%,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
一个严峻的现实是,从2012年开始,很多省市区出现了招生计划无法完成的现象。河南省高校2012年计划录取69.3万人,实际录取55.18万人,超过14万的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其中专科录取只完成了招生计划的75.4%;2013年计划录取60.6万人,实际录取53.6万人,其中专科录取24.5万人,只完成原定计划的75%。山东省则连续3年未能完成招生计划,2013年有6.3万个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占整个计划的12%。
不仅面临严峻的招生困境,录取后不报到的现象也越来越严峻。一些高职高专的不报到率已经超过30%,在一些地方,本科不报到率超过10%。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虽然高校生源下降危机暂时得到缓解,但生存危机愈发严峻。“同质化”严重的中国高校不得不迅速调整自己的定位与特色,思索用什么赢得学生和家长的青睐。在巨大的生存压力面前,高校只有找准定位,办出质量,办出特色,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
天津
将学生体质发展状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据《人民日报》6月12日报道,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天津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区县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矿区采用工业矿体品位为≥8%;3.5%≤低品位工业矿体品位<8%的标准,在区内圈定了3条矿化带、1条晶质石墨工业矿体、13条晶质石墨低品位矿体(表1)。
《计划》提出,到2016年年末,天津市中小学校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基本配齐体育教师,体育与健康教学水平明显提高,确保100%的中小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阳光体育活动,95%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含及格),肥胖检出率和近视发生率明显下降,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
《计划》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强化主导作用,重视政府部门责任落实,市各委办局要协调解决学校体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各区县政府要将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发展状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学生体质健康问题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在制定有关政策时予以优先考虑,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应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
重庆
试水地方家庭教育立法
据《工人日报》报道,“棍棒之下出孝子”,向来是中国人的古训。不少家长都觉得,在家里教育孩子就是自己的事,跟他人无关,而这样的传统观念即将被打破。近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透露,按照全国妇联“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尝试,制定出台家庭教育法规条例”的要求,重庆市率先试水地方家庭教育立法,将《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
进入立法程序,意味着家庭教育逐渐从“幕后”走向“台前”,原本关起门来教育孩子的家事私事开始变成全社会参与的“公事”,重庆市这一举措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热议。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刘艺介绍,国家探索家庭教育立法已有多年,最早起于199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提出“要建立起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制定、完善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专项法律”,而真正开始启动家庭教育立法项目则是在教育部《2011年工作要点》中提出。“重庆率先开启家庭教育立法,是立足实际的考量,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刘艺介绍,重庆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存在大量留守儿童,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指数,家庭教育陷入困境是很现实的问题,以立法形式可以硬性要求父母参与家庭教育,将在更大程度上保证儿童权益不受侵害。
立法课题组成员表示,立法不会过分地强调孩子是父母的附属品,或者将儿童利益最大化而牺牲父母权益,这些都不是立法的最终目的。未来正式立法时将对法律介入的深度问题明确一个判断标准,以兼顾各方利益。
北京
语文考试首现“文言文听写”引争议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北京四中高一的语文试卷截图在网上被频频转发、评论,原因是试题中出现了被网友称为“神题”的“文言文听写”。网友和外校学生对此的态度泾渭分明:一部分人表示理解,认为在高考语文由150分调至180分、重点考查传统文化知识的背景下,此举对学生有帮助;而另一部分人则持质疑的态度,认为意义不大。
“文言文听写”的话题甚嚣尘上,但北京四中的学生尤其是参加了考试的学生对此却颇为淡定,学生表示试题并不难,平时也都有训练。该校语文教师表示,文言文听写训练重在培养学生语感,让学生掌握文言文听、说、写全方位能力。北京市海淀区一所中学的校长表示,或将效仿四中,进行文言文听写训练。
北京四中的学生们从2013年入学伊始就开始进行文言文听写训练,每周三早读时间固定用来做文言文听写练习,一周练习一次。学生们说,每周的文言文听写,除了要求听写出原文文段外,还有一题是古文阅读理解,即根据听到的内容回答问题。
日本
教师定期流动,确保教育质量均衡
据《人民日报》报道,日本通过“教师定期流动制”,来促进公立学校教育质量均衡。日本的公立学校教师属于地方公务员。日本法律规定,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年。据文部科学省统计,日本全国公立基础教育教师平均每6年要换一所学校,多数中小学校长平均3到5年就要流动一次。各都道府县每年都要制定中小学教师的流动方案,考虑都市学校和乡村学校之间、偏僻地学校和非偏僻地学校之间的双向流动,以及同一学校教师的专业、年龄、资格、男女比例等,以行政调动完成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