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博拉战场的伦理问题
2014-02-11彼得·辛格
也许,我们会幸运地看到,在发达国家,最终只有屈指可数的人——四个美国人和一个西班牙人——感染了埃博拉。仅有的悲剧发生在托马斯·邓肯身上,他是这几个病人中唯一一个丧命的。假如造成13000多例病人感染和近5000人死亡的埃博拉仅仅发生在非洲,那么,它在发达国家基本上不会引起什么关注。
从这个角度来看,埃博拉是被称为“90/10法则”的一个例子:90%的医学研究被用于只占全球疾病负担10%的疾病。世界在1976年就知道埃博拉病毒具有致命性,但由于这一疾病的受害者都是穷人,制药公司没有动力研发疫苗。事实上,制药公司情愿开发治疗男性秃顶的药物,这毕竟能让他们多赚一点儿钱。
富裕国家政府的研究基金也往往集中精力针对导致本国公民死亡的疾病,而不会关注在全球范围内致死人数更多的疾病,例如疟疾和痢疾。
实际上,埃博拉在发达国家只是引起了几个病例,但也带来了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和隔离措施。然而,正是如此,它也清楚地表明了当今世界传染性疾病全球化的特性。大规模的国际旅行,使得有效遏制传染病变得非常困难。
对抗传染病的最佳防御是在发源地战胜它,而这要求具有良好的医疗服务。埃博拉似乎已经被赶出了尼日利亚,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尼日利亚拥有盖茨基金会所资助的一家医院,该医院有受过良好训练的医务人员和设备,用以控制疫情。如果在过去一二十年里富裕国家对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和圭亚那予以更大的支持,那么,当前的埃博拉大爆发即使不能预防,也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
但是,现在只能亡羊补牢了。科学家正在忙不迭地寻找埃博拉疫苗和有效的治疗方案。在这方面,我们应该以怎样的伦理规范作为指导呢?
判断疫苗效果的标准办法是设计和开展试验。在这样的试验中,可能的受益者被随机分配到两个组别,一组接受可能有效的疫苗,另一组则接受没有活性成分的替代品(稱之为安慰剂)。为了避免可能的干扰因素,研究必须是“双盲”的,即试验对象、试验者和数据收集者都不知道谁得到的是疫苗、谁得到的是安慰剂。只有一个考察小组能够得到包含这些信息的数据。
如果不进行这样的试验,疫苗的效果就有可能只是假象,因为可能有其他因素导致了疾病传染率的下降。如果最终疫苗以健康志愿者为试验对象,证明了其安全性,确保没有风险,那么我们就可以获得成功的疫苗。此时,如果不把有效的疫苗给在埃博拉疫情前线直面疾病的医护人员使用,就是不道德的。这些医护人员肩负着照顾患者的任务,同时自己也极有可能染上埃博拉。
这一问题很快就需要我们来回答。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公司与美国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协同加拿大公共卫生署一起,已经在研发备选疫苗。
在最近的世界卫生组织(WHO)日内瓦会议上,葛兰素史克公司疫苗研发团队主管里普雷·巴罗指出,把潜在的埃博拉疫苗和针对其他病毒的疫苗进行随机对照试验,是最符合伦理标准的疫苗效果评估方式。实验结果可以在三个月内获得,人们将以更大的信心进入生产和分销阶段。
无国界医生组织有3000多名成员正在埃博拉最猖獗地区奋战。该组织的代表强烈反对给埃博拉高风险人群使用安慰剂。但巴罗似乎说服了很多参会者,使他们相信他的方案从长远看能够挽救更多的生命。果真如此的话,随机对照实验就是最符合伦理的选择。
在治疗问题上,情况有所不同。在《柳叶刀》杂志上个月刊登的一封信中,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生、科学家和生物伦理学家指出,随机试验只有在两组对象之间存在“均势”(平衡)的情况下才有效。所谓“均势”,即医生不知道备选的治疗对病人有利还是有弊,或他们不清楚两种治疗哪种更有可能治愈患者。
但是,病人感染埃博拉病毒后致死率接近70%,并且没有现成的治疗方法来对付埃博拉,在此情况下,患者可能理性地拒绝参与药物试验,因为与其在试验中可能获得安慰剂,还不如接受带来些许康复希望的其他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更符合伦理规范的做法是监测不同治疗中心的结果,然后与同一治疗中心引入试验性治疗后的结果进行比较。这种做法与随机试验不同,没人使用安慰剂,并且最终仍有可能确定哪种治疗更加有效。
彼得·辛格
(普林斯顿大学生物伦理学教授,墨尔本大学荣誉教授。其著作包括《动物解放》《实用伦理学》和《你能够挽救的生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