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2-11胡华琼袁滢周颖孙桂文刘恩华
胡华琼,袁滢,周颖,孙桂文,刘恩华
(1.静海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 301600;2.静海县西翟庄镇人民政府,天津 301611)
静海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胡华琼1,袁滢1,周颖1,孙桂文1,刘恩华2
(1.静海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 301600;2.静海县西翟庄镇人民政府,天津 301611)
本文介绍了近年来静海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做法,提出了农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执法工作提供参考。
农业综合执法;存在问题;对策
静海县是天津市的农业大县,种植业发展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在全县近58万人口中,有近46万农民,农业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近0.15hm2。因此,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种上“放心田”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的关键。
1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静海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5年,主要负责农药、化肥、种子、植保及检疫等农资执法工作。根据农业部及天津市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的指示精神,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优化执法人员结构,规范执法程序,整顿执法纪律,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稳定发展。
1.1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规范管理
为切实把农业执法工作抓出实效,专门成立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静海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为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领导小组分季度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检查和审核,保证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1.2 抓好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
1.2.1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研究,抓好落实。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每年集中组织培训2~3次,通过聘请专家讲课辅导,案例分析、答卷及知识竞赛等方式,培训适用法律以及办案中应遵循的法律程序等,提高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1.2.2 采取有效措施宣传农业法律法规
一是举办培训班,对全县从事农资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岗前岗上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期,培训1100余人次。培训内容包括:种子、农药、化肥、检疫及农经等执法工作;二是在春耕和秋种前,利用静海县电视台《农事百科》与《新闻焦点》栏目讲解农业法律法规及农民关心的问题,举办“出现种子纠纷怎么办”、“农忙时节话种子”、“高剧毒农药的危害”及“静海县植物检疫对象”等专题讲座,每年举办10余期;三是印发宣传材料,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执法检查、科技下乡及“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巡回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推荐适宜本地种植的农作物优良品种及相关栽培技术,每年分发宣传资料40000余份,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
1.3 规范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3.1 加强经营资格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农药这一特殊商品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对取得农药经营资格的商户,进行跟踪调查,实行年检制度,对无资格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1.3.2 强化经营档案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经营档案管理是农资管理的组成部分。尽管农业执法部门每年组织农资经营者学习培训,但仍有少数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给农资市场源头监管、违法行为追溯、案件办理以及农资质量纠纷调解等带来一定难度。针对这种现状,县综合执法大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农资经营单位使用统一档案,记录农资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以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并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档案进行全面、重点检查,确保流入县域市场的农资有据可查。
1.3.3 加大农资市场管理力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和震慑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不法行为,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县执法大队坚持销售不停、检查不止的原则。针对农资市场范围广且分散的特点,采取短周期、快循环检查方式,做到日常检查与销售旺季检查相结合,检查整治与重点跟踪相结合。一是广泛开展了以“供优打假护农”为主要内容的“春耕、三夏和秋季”农资市场拉网式大检查活动,建立了执法检查记录档案、检查影像记录,从而规范了执法检查活动,做到执法有据可查。二是依法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为规范农资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对全县经营的主要农资产品不定期抽检,依法处理不合格经营商户,净化了农资市场,保证了农资质量。
1.3.4 完善农资管理制度强化服务功能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完善并实行了农资举报制度和农资纠纷(事故)调处制度,有力打击了不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守法经营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执法大队每年都要接到和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几十起,通过与广大农民直接沟通和交流,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解决予盾,受到农资经营和使用者的一致好评。在农药药害处理方面,首先是现场勘察,之后封存药样,对存在质疑的药品移送至天津市农药检定所检验,在药品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进行协调,各负其责。为把药害损失降到最低,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受药害方进行自救,既维护了经营者合法利益,也兼顾了受害农民利益。
2 农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1 执法工作环境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
静海县综合执法大队缺乏执法专用车辆、必备的取证设施和设备,缺乏办公经费,影响了综合执法工作效率。建议政府制定有效措施,逐步增加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置、举报奖励等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行。建议参照公安、纪检等部门,给予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一定的办案补贴和检查津贴,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提高执法动力。
2.2 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业执法综合性很强,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具备较高的政治、法律素质。目前,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观念陈旧、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取证意识、程序意识不强,存在随意执法现象,影响了执法威信。因此,建议各农业院校积极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输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同时,通过成立专业学会、创办专业刊物、举办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培养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勇于执法、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能力,使执法人员真正成为能担当执法重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2.3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
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和农民的文化层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利用农资市场检查等各种专项行动,定期不定期地对农户进行科技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建立长期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事的观念。
S642.2
B
1002-0659(2014)04-0043-02
2014-3-24
主要作者简介:胡华琼(1986-),女,助理农艺师,主要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和农药使用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