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二师强化农资集中采供管理
2014-02-06韩峻
本报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为进一步确保兵师党委关于农业生产资料“集中采供”和销售“一票到户”规定的贯彻落实,从行政和机制上给予规范,强化农资集中采供管理,营造农资“集中采供”和销售“一票到户”农资安全新环境。
兵团第二师党委连续制订了三项有力措施,即《农资商品集中采供“一票到位户”制》、《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农资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三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间环节加价的问题,降低流通费用,杜绝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进入农资市场,确保资金良性循环。减轻农工负担效果显著,在全兵团推广,成为兵团改革的力举。
为确保来之不易的农资“集中采供”安全新环境,近日,第二师又出台了《第二师铁门关市农资集中采供操作办法》。《办法》在农资集中采供环节中对操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
《办法》要求作为农业生产资料“集中采供”的主体第二师天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既要有统一经营和管理,更要有集中的社会化服务,在经营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经营。真正把兵师党委的惠农政策通过优质服务传递到全师各团场职工中。
《办法》明确“集中采供”实行准入制度。凡采供和使用的农资必须遵守《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师市农业局负责农资准入目录的确认、登录及发布。天润公司严格按照目录集中招标和采购供应全师各团场。《办法》对农资“集中采供”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集中采供”实施计划采供制度。全师各团场根据本团所需定期向天润公司上报农资使用计划,由师天润农资公司统一采购。师各团场不得从供应商处自行购进农资,包括准入目录内的品种。
《办法》明确“集中采供”严格执行销售“一票到户”及价格公开透明制度。销售“一票到户”,始终保证同一品牌农资商品不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格,直接配送到连队,各团场不得再另行加价;农资价格实行“两公示”制,天润公司将价格向师各团场公示,团场向连队公示。做到供应价格透明,农工心中明白。
《办法》要求对贯彻落实集中采供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师市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监督小组,对天润公司和师各团场执行“集中采供”和销售“一票到户”操作方法情况随时检查,对违反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办法》杜绝了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进入二师农资市场,解决农资供应环节较多,层层加价、增加职工负担的问题,解决农资采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权利“寻租”行为,从制度上杜绝产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