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标6月25日正式实施
2014-02-06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国家标准委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由国土部和农业部牵头制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以下简称《通则》)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14年6月25日起正式实施。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
《通则》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编制。《通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于实现全国技术标准的统一,解决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下结合、相互衔接具有重要作用。《通则》的发布与实施,对全面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通则》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土壤改良、培肥地力、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体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大思路性转变。要通过国家标准的实施,引导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重视并建设好耕地的内在质量,确保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增产能力持续提升。
贯彻落实《通则》,要重点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耕地质量与高标准农田基础工程同步建设,对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要同步开展深耕深松、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养分平衡和土壤生物平衡工程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基础地力,使高产田持续高产、中低产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二是坚持田间监测体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完善,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要统筹布局耕地质量监测点,要做到高标准农田建在哪里,耕地质量监测点就安到哪里,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做到因地施策。三是坚持推广农业新技术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要同步开展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和农业机械化耕种,不断提高农田产出水平,提高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效益,实现高标准农田的高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