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教育衔接机制的理论探讨
2014-02-05王琪
王琪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 年第3 期中撰文,梳理了中高职教育衔接及其机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对中高职教育衔接的机制进行分析,并探究了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主要困境与突破路径。
中高职教育的衔接,是指通过一定的途径或方式使中高职教育子系统既保持彼此独立性,又不失连续性和系统性,从而使整个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运行更加有序和有效。衔接是中高职教育子系统、 中高职院校及专业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在功能上互补与耦合,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 中高职教育衔接机制的产生和运行需具备三大条件:一是必须遵循教育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统一的规律;二是必须遵循系统论的基本原理;三是必须遵守具体的社会规范即相应的教育制度。
作者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对中高职教育衔接的机制进行分析。从宏观角度看:第一,中高职教育衔接要遵循教育阶段性和连续性。中高职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准确定位是衔接的基础,两个子系统要发挥各自的功能,减少相互叠加。第二,衔接要遵循系统的开放性原理,增强中高职教育子系统的开放性是做好衔接的前提。第三,衔接需要有章可依,建立起制度规范是促进中高职教育有序衔接的保障。从微观角度看:第一,衔接要遵循系统的目的性原理,培养目标的衔接对其他教育要素衔接起到导向作用。 第二,衔接要保障个体学习和成长的连续性,课程衔接是中高职教育衔接的核心。第三,衔接需要建立因专业、因院校而异的制度,院校协议是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微观制度保障。院校协议的缔结使专业、课程的互认和衔接更为规范。
目前,我国中高职尚未实现协调发展,主要面临的困境和原因如下:第一,长期的封闭性导致职业教育系统的自组织程度较低。 第二,中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认识和表述模糊,层次性不清晰,无法为整个体系的衔接提供指导和参照。 第三,培养目标缺乏层次性又导致中高职教育课程设置的重叠。第四,院校之间缺乏指导衔接的具体制度。 中高职教育的衔接最终需要落实到院校层面、专业层面的衔接,需要中高职院校、专业之间具体的协议,有些专业需要中职学校和高职学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保证学生在中高职阶段学习的连续性。
基于以上分析, 作者指出突破困境的路径:第一,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增加中高职教育的开放性。 第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做好中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衔接。第三,以学校和专业为基本单位,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的衔接。 第四,建立区域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制度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