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口均衡发展与妇女民生的理性思考
2014-02-05周全德
周全德
关于人口均衡发展与妇女民生的理性思考
周全德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有利于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改善妇女民生和促进妇女发展。控制人口总量的适度规模、优化人口自然结构、合理分布人口、提高人口素质与促进妇女发展和进步之间具有高度的同一性及互促性。从其长远和根本来看,我国的生育政策调整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益于国计民生,但在一定时期内,它也可能对妇女民生及妇女发展造成某些不良影响,应当采取有力措施给予妥善解决。
人口均衡发展;妇女民生;生育政策调整
一、人口均衡发展关乎妇女民生
人口均衡发展是指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基础上,实现人口总量的适度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合理分布人口,提高人口质量,等等。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经济、政治、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人口均衡发展只能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望。例如,在原始社会,人类生育处于无政府控制的自然状态,而在生活必需品不能维持群体生存的状况下,只能采取杀掉老弱病残者的办法来解决人口过剩问题。在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统治者出于穷兵黩武和农耕经济的双重需求,客观上促使国家颁布鼓励生育的法令,并且采取政府引导的方式,让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在民间社会落地生根,积淀深厚。然而,在由战乱、灾荒到恢复安定和生产之循环往复的治乱兴衰过程中,人类人口再生产始终处于波动状态,致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难以实现。与其相伴而行的则是取消或贬低妇女在社会生产关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驱使她们沦为“生儿育女的工具”。即便在现代资本主义时期,虽然得益于科技进步和性别平等化的推动,妇女已经逐步确立个人独立人格并且基本获得经济自主权,但由于传统积习影响和市场力量盲动的消极作用,落后、守旧的性别价值观及婚育价值观依然潜移默化地对妇女民生及妇女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这恰如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所指出的那样:“在生活的许多领域中,传统都是坚持不懈的,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1]95例如,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对于中国人口再生产的影响就是如此。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三十年中,全国净增4.3亿人口[2]1200,不仅对资源环境产生巨大压力,而且对妇女身心健康、事业发展、婚姻家庭生活等造成严重干扰。此外,自1981年以来,中国出生性别比持续攀升,至今仍在超出正常值10.60个单位值的117.60的高位徘徊。出生性别比的严重失衡,对妇女民生及性别平等、和谐发展均产生了不良影响。上述事实无不证明,人口均衡发展关乎妇女民生,关乎妇女切身利益及其健康发展。
实际上,长期以来,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妇女民生和促进妇女发展居功至伟。在没有实施生育节制的旧时代,许多妇女沦落为单纯的生育机器,她们个人发展的欲望为此而受到巨大压抑,她们的青春和才华往往在没完没了的生育中被埋没。即便是在提倡男女平等的新时期,生育数量的失控也不利于更好地改善妇女民生,不利于持续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不利于妇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内就有学者估算,“我国妇女每年为生育孩子而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转为用固定工资支付,至少为420亿人民币。”[3]此外,从避孕到生育或堕胎,妇女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十分巨大,但所获得的社会补偿和家庭补偿却甚少。因此,她们对多子并不多福的切肤之痛深有感触,对计划生育的热情和支持比起男子有过之而无不及。正是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制定和实施,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也为改善妇女民生、促进性别平等和性别公正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人口均衡发展促进妇女民生
1.控制人口总量的适度规模有利于改善和保障妇女民生
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人口价值观是,人口发展要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及资源、环境的容纳量和承载度相适应。换句话说,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发展和进步这三者之间具有高度的同一性及互促性。例如,在中国人口失控的上世纪六十年代,全国人口出生率最高曾达到43.4‰,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曾达到33.3‰,尤其是在1966年至1971年间,平均每年净增2000万人口以上。可以设想,在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高达5.00以上的年代里,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必然会由此而受到消极影响,妇女素质的全面提升及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也必然会受到严重干扰。中国人口再生产所走过的曲折道路警示国人:人口发展具有自身的客观规律,以适度控制人口数量、适时优化人口结构和持续提高人口素质作为显著标志的人口均衡发展,恰是这一规律在新时期我国人口再生产中的集中体现。
目前,有人借生育政策调整之机全面否定计划生育的历史合法性、现实合理性及未来发展前景,实际上是有违人口均衡发展的长期目标的,同时也有违更好地改善妇女民生和持续提升妇女发展质量的时代潮流。有鉴于此,人们应当提高对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以及计划生育与人口均衡发展、妇女民生改善等之间关系的科学认知程度,正确估量它们之间的互动互促效应,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防止有失偏颇。
2.优化人口自然结构与改善妇女民生紧密联系
人口自然结构依照人口生理属性划分,其主要包括性别结构与年龄结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总人口的8.87%;总人口性别比为105.2,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8.06。“六普”数据警示国人,应积极关注由人口自然结构失衡所带来的为老龄社会服务问题及妇女生存发展问题。
近些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且呈现出未富先老的典型特征,在加大社会养老服务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城乡老年女性晚年生活困难问题。中国老年女性尤其是高龄老年女性,是一个比较庞大的且人数远多于男性的社会群体。她们大多一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社会和家庭付出甚多,但却在享受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待遇方面比不上同龄男性,加上配偶往往先于她们而离世,其晚年有可能面临着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双重困境。
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的直接受害者是女性,许多女婴的出生权被强行剥夺,并且由此而对整个女性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按照“物以稀为贵”的经济法则,一些人想当然地认为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所造成的男多女少的人口性别结构,将会自然而然地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这实在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荒谬推断。人作为万物之灵,其早已从对自然界的依赖关系中提升出来,成为自主自立的世界创造者。故此,不能以衡量物质世界的准则去衡量人的价值,因为人作为劳动世界创造者的人格的尊严是无价之宝。说到底,女性人生的核心价值就是作为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人的价值,而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直接后果是女婴的锐减,这恰恰大大地降低了女性应有的价值。
3.合理分布人口、提高人口素质与更好地改善妇女民生高度关联
人口分布是指某一时点上人口在某地域范围内的聚集状况。自上世纪90年代打工经济盛行以来,我国许多农村年轻女性走出黄土地进入城市寻求自身发展,而大量中老年妇女则滞留于农村,成为所谓“386199”部队的主体(38指妇女,61指小孩,99指老人)。人口学博士周福林教授根据人口普查抽样数据推算,“已婚男性流动人口的外出,使众多已婚妇女成为留守妻子,全国留守妻子的总量为1302.4万人。留守妻子的市镇乡分布密度存在明显差异,农村留守妇女的比重和分布密度都高于市和镇。……全国留守老人数量为1793.9万人,性别比为87.3,农村留守老人的比重和分布密度都高于市和镇。”[4]103-104如此不尽合理的人口分布,自然会对留守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产生诸多不良影响。此外,周福林教授还推算出在流动已婚女性人口中,与丈夫在一起的占83.82%。这种流动的家庭化,虽有利于巩固家庭,却不利于女性个体发展,因为,在目前情况下她们会为家庭所累,以致与未婚女性相比,在个人素质的提高程度上相差较大。显然,在人口大规模流动已成为常态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流动女性还是留守女性,她们在工作和生活方面均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考验。就流动女性而言,其融入城市社会的艰难非常人所能体味,她们在就业、居住、婚育、社会保障、个人安全、接受再教育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发展障碍及成长风险,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的漂泊感即齐格蒙特·鲍曼所描绘的那种“流动的现代性”[5],在她们身上无一不得到充分体现。就留守女性来说,与流动女性相比,她们个人素质的提高程度更是相差甚远,她们不仅肩负起农副业生产和赡老抚幼的双重重任而超负荷前行,而且还要承受生产和生活中不可预测的种种困难和风险,以致根本就无从顾及个人自身发展。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从旧式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变的新的社会发展时期,新型城镇化将为更好地改善妇女民生及促进妇女发展带来诸多利好。因为,单从人口学意义来看,新型城镇化有利于逐渐形成人口总量的适度规模,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和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确保妇女身心健康。而从社会学意义来看,新型城镇化则有利于优化社会结构及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机会,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及性别平等,有利于提高妇女素质及推动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可以预期,在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理念、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首要任务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以往致使流动女性和留守女性在生产生活中备受磨难的种种发展难题必将迎刃而解,人口均衡发展与妇女健康发展的双赢也必将得到充分体现。
三、在生育政策调整过程中关注妇女民生
如果说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我国新时期人口发展的预定战略目标,那么生育政策调整就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不可或缺的策略性手段。因为,生育政策调整的实质,就是要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基础上,实现人口规模与人口结构、人口数量与人口质量、人口分布与区域发展的有机结合及相互促进。换言之,生育政策调整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国计民生。总体而论,对于改善妇女民生及促进妇女发展,生育政策调整之“利”远大于“弊”,其原因无非是在于我国妇女民生与社会民生、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具有一致性或同质性。然而,这种一致性或同质性并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存在着差异、矛盾和冲突,只不过它们是局部的、阶段性的,有可能得到及时处置和妥善解决。这就是说凡事皆有两重性,在生育政策调整过程中,某些新的社会问题的产生及对妇女民生和妇女发展的消极影响和作用是难免的,而对其未雨绸缪和积极应对,则应是国人思想和行动的首选。
在生育政策调整过程中,一些有形或无形的性别歧视因素会趁机作祟,干扰妇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有关“二保一”[6]、“妇女回家”、“妇女阶段就业”等话题的争论接踵而至,其价值取向无非是全部或部分牺牲女性自身职业发展利益,让她们以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料理家务等作为人生的主要归宿,全力支持丈夫事业发展。此类荒谬之见理所当然应受到批驳。然而在当下,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原本已成定论的陈年话题很有可能被重新点燃。面对生育“二孩”对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家务劳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现实影响,一些80后或90后女性似乎可能会遭遇到她们母亲一代所曾遇到的同样难题。在生育政策调整过程中,女性在职场生活中有可能面对更加隐蔽、更为严重的性别歧视。虽然国家在各项政策法规中对女性就业及其“四期”权益保护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依然无法有效地杜绝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驱使下肆意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例如,某些企业和用人单位由于不情愿招收女职工或女性管理人员,会千方百计地钻政策法规的空子,以隐秘方式和不轨手法,蓄意干扰和破坏女性就业或女性参与管理。还有,在生育政策调整过程中,国人婚恋观念及家庭生活也有可能受到深刻影响。近期,电视剧《二胎》的热播就向国人传递了这一重要信息。在《二胎》中,“二胎族”、“丁克族”、“爱家族”、“敬业族”悉数登场,围绕“二孩”生育话题,发生激烈的思想冲突和价值碰撞,颇为传神地演绎了现阶段婚育与女性民生及其事业发展的矛盾和纠结。此外,在生育政策调整过程中,老龄女性群体的晚年悠闲清静生活很有可能会受到严重干扰。一旦子女生下“二孩”,在时间、精力上的辛勤操劳将使她们疲惫不堪,她们个人生活的自由空间也将为此而大为缩小。
综上所述,生育政策调整虽然在总体上和客观上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益于国计民生,但在一定时期内,它也可能会对妇女民生及妇女发展造成某些不良影响。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下述措施予以妥善解决:一是要健全国家劳动法有关条文,对以隐秘方式和不轨手法蓄意干扰和破坏女性就业或女性参与管理的行为,实施严密监控和严厉制裁;二是要及时建立“二孩”生育政府补贴制度,对准备生育“二孩”的女职工所在的企业或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三是要适时扩大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同时不断加大社会事业开放发展力度,鼓励民间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社会民生事业建设,为生育“二孩”的家庭解压减负。
[1](英)安东尼·吉登斯,克里斯多弗·皮尔森.现代性——吉登斯访谈录[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2]中国计划生育工作手册编委会.中国计划生育工作手册[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6.
[3]吴维嵩.试论妇女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的作用[J].福建人口,1990,(1).
[4]周福林.我国留守家庭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6.
[5](英)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现代性[M].欧阳景根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
[6]谭茀芸.妇女要有志气争第一[J].社会,1984,(4).
责任编辑:董力婕
Rational Thinking on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Population and Women’s Livelihoods
ZHOU Quande
Family planning is a basic national policy.Adhering to the basic policy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 balanced gender population in a long term,improve the livelihoods of peopl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women. A moderate scale of population is conducive to the improvement of women’s livelihoods.Optimizing the population structure and improving its quali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improving the livelihoods of women.From a basic,long-term point of view,although long-term fertility policy adjustment is conducive to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the population and to better protecting and improving women’s livelihoods,for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it is likely to cause adverse effects on women and their development.There is a need to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cope with that.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population;women’s livelihood;fertility policy adjustment
10.13277/j.cnki.jcwu.2014.05.009
2014-08-18
C913.68
A
1007-3698(2014)05-0052-04
周全德,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社会学、妇女社会学。450002
本文系2014年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项目“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A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