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就地城镇化”
2014-02-04张树旗
张树旗
加快推进“就地城镇化”
张树旗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并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就意味着,今后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将由发展特大城市、大城市转移到中小城市、小城镇上来。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一些经济社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大量人口向重点城市迁移集聚,导致部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严重、环境污染加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聚集区人居环境较差等;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流动,还带来留守人群、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江苏苏南地区、河南郑州以及浙江海盐县等多地开始探索“就地城镇化”新路子,即农村人口不再一味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以本地中小城镇为依托,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发展社会事业,让农民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与市民同权,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
以“海盐模式”为例,该县通过“确权、赋能”,并在公共服务上实现城乡“同待遇”,有力地保障了农民权益,使得农民可以毫无顾虑地自主选择就业、就近转移入城。实践证明,“就地城镇化”不仅可以分散大城市资源环境压力,还有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对未来新型城镇化的路径选择,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启示。
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和现状来看,推进“就地城镇化”有着先天优势。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村工业化如火如荼,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块状经济加速形成,为小城镇实现人口集聚奠定了坚实的产业根基;二是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近年来开展的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为加快推进“就地城镇化”积累了先行经验;三是随着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的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生活方式逐渐向城市靠近,为“就地城镇化”扫清了障碍。
下一阶段,浙江应在总结海盐“就地城镇化”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化潜在优势为现实成效,推个别试点及全省范围,加快推进“就地城镇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一是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慎重稳妥开展土地确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除已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外,增加农村房屋所有权和集体资产股份收益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培育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二是建立持续收入保障机制。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加大小城镇原有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大中城市大型企业向小城镇梯度转移,进一步增强小城镇集聚生产要素能力和产业发展可持续性,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长久就业机会。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指导服务,提升进城农民融入城镇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三是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创新。完善多元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研究建立小城镇建设债券发行管理制度,鼓励民间资本更多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城镇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深化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
四是推动公共服务均衡配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动大中城市优质公共资源向小城镇延伸,全面提高小城镇居民生活质量。
供稿: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预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