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大潮中浙江的三大机遇
2014-02-04傅白水
傅白水
深改大潮中浙江的三大机遇
傅白水
浙江,中国市场经济的先发之地。面对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大潮,一直走在改革发展第一阵营的浙江,理当成为这一轮改革的先头部队,当好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同时有必要也有可能和实力参与新一轮改革的政策设计。那么,在新一轮改革大潮中,处于“标兵越来越远、追兵越来越近”境地的浙江,有哪些机遇来保持中国经济发展标兵和风向标地位呢?
勇于突破,再创中国市场化新高地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坚持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浙江作为中国市场机制最为完善、市场化最高的先发地区,必须对现有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创新和突破,率先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推进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从而有可能也有实力获得再次辉煌的先机。
一方面,要坚决坚持市场取向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注重市场配置资源,深入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首先,要尊重基层首创,注重在先行先试中积累经验,善于把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设计,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和突破。按李强省长的说法,要善于点燃“新炉子”。比如,在海宁市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试点,按照亩产论英雄的理念,创新土地、能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等配置机制,将亩产与用地、用电、税收优惠等挂钩,促进要素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还有在柯桥区开展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富阳,开展权力清单试点;在平湖市,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在德清县,开展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在开化县和淳安县,谋划生态功能区建设机制创新试点等。
其次,对所有行业和领域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要开闸放水,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扶持微小,放活市场,取消和废止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各种歧视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大幅度放宽准入门槛,坚决破除“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如鼓励民间资本办医办学办文化,探索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权领域。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民营企业应牢牢抓住深化改革这个春天,加快进入和发展金融业、战略新型产业、互联网产业、新兴服务业等产业,成为中国新经济的代表和领头羊。同时,浙江民企要积极参与到国有企业改革,民企中的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要积极投入到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的重组中去,在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快速发展壮大。
另一方面,推进“三单一网”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改革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的自我完善,这是市场化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要积极推进李强省长提出的“三单一网”建设,实现“三个大幅度减少”。推进“企业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审批,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更为有效的,一律下放审批;实施“政府权力清单”,全面清理政府权力;制定“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也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建设全省网上政务大厅,形成“一站式”网上办理,“全流程”效能监督。实现“三个大幅度减少”: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干预,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要素价格的干预。真正把政府“闲不住的手”收回来、把市场“无形之手”放活、把社会“自治之手”补强,让市场、让群众去大胆创新探索,共同推进改革发展。
以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银行为龙头,打造中国新金融高地
最近,在中国金融领域最大的事件就是,5家民营银行开始在中国正式启动,这其中浙江就独占2家,并且开设民营银行的10家民企中,浙商独占7个,在金融领域浙江可谓风光无限,再加上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以及浙江地域的银行现象即在浙江驻足的银行各省是最多的、银行赚钱是最多的、存贷额度也是最大的,这些无疑为浙江打造中国新金融高地夯实了雄厚的基础。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血脉,对经济快速发展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一个活跃的金融业必然会支撑起一个活跃的经济体,金融业强劲必然会推动经济长期快速增长,如成为金融中心的香港与新加坡皆是如此。浙江应借助支付宝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和发达的民间金融和银行业,以及新设立的民营银行,积极打造中国新金融中心,成为中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先行区和先验区。为此,要打通“三条通道”:让民间的小资本能够与大项目、大产业对接起来;让银行的大资本与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对接起来;最终实现民间资本、金融资本等各类资源与产业经济、实体经济对接起来。
首先,大力发展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组织。大力推进普惠金融,探索社区性银行的发展模式。创新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抓好小微金融服务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打造“中小企业金融中心”和“民间投资管理中心”,促进民间资本和实体经济有效对接,成为全国领先的金融创新试验区和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
其次,依托民间资本丰富,把浙江打造成为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最活跃、本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数量最多、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最活跃的地区。加快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发展,鼓励发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推动各类企业上市和挂牌。
再次,以点代面深化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及各项金融改革试点,促进金融机构发展、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高效,形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良好环境。同时,依托中国第一部民间金融地方法律《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大力推进民间金融制度创新,成为民间金融实践和制度创新的高地。
实现“人的城市化”,率先完成新型城市化
浙江作为中国县域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省区最高、城乡差距最小、城镇化水平最高。浙江可依托这些优势,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在中国率先实现“人的城市化”。浙江实践表明,加快和优先发展中小城市尤其是小城镇,不仅是推进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而且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的必由之路。数据显示,2010年,浙江共有334个镇进入了全国千强镇的行列,占1/3强,全省人口超过5万、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的大镇共51个,这为浙江目前推进小城市发展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浙江要着眼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首先,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从国际经验看,城市化更多来自市场主体的自发选择,是市场化过程,不是政府主导的行为。新型城市化不能沿用政府主导投资的单兵突进方式,应实现“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双重动力机制的结合。政府要告别经济运营角色,变成真正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把可以由市场提供的服务交给社会。资本及市场力量承担城镇建设的责任,对于一些准公共产品,也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社会资本成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营利性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力量。
其次,注重人的城市化。城市化的外在表现是城镇规模的扩张,但其实质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就是人的城市化。未来城市化不应是简单的“造城”运动,应在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配置前提下,更加注重“人的城市化”,不仅要让农民进城实现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还要实现身份的转换,实现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大转变,圆进城农民的“市民梦、创业梦、安居梦”。
最后,推进大城小镇及城乡融合。任何一个小城市,其背后支撑的都是一个由快捷的交通网络和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构成的城市体系和城市集群。城市化也不可能消灭乡村,某种意义上,还要切实发挥城镇的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支持更多的资本、人才向农村流动,以城镇化带动农村居民的人口素质提高、现代农业的发展。未来城市化的推进不能只注重城市发展,更要注重城乡融合,实现要素流通一体化、城乡规划发展要求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市化应在政策目标上要摒弃城市和农村的二元政策,打破制度壁垒,实现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作者为区域经济研究青年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