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需有新突破
2014-02-04沙虎居
沙虎居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需有新突破
沙虎居
近年来,银行一直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府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也陆续推出了不少措施,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行中小企业债券、向银行推荐企业及相关有潜力的项目、利用担保公司给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等等。即使在当前企业融资成本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实践证明,靠宽松的货币信贷政策和政府支持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并非最佳选择。充分发挥间接融资市场对资金资源的配置作用仍是关键。从实际调查情况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需要在三个方面寻求新突破:
加快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融资机制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具有“急、少、缺、特”的特点。“急”体现在融资期限上,多为临时性周转资金需要;“少”体现在融资额度上,单笔所需资金不大,往往是小钱解决大问题;“缺”体现在抵押担保上,缺乏土地等传统抵押物,迫切需要获得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特”体现在产品种类上,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较多。这对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提出了很大挑战。突出的问题是,基层金融机构由于受贷款权力上收和风险控制责任制所囿,责重权轻,缺乏激励机制,于是加剧了风险规避。所以,要疏通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渠道,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改革管理制度,创新金融机制,发挥其在商业银行体系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要加快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安排上,应考虑在专项费用、客户经理考核、不良率容忍度、人员配置等方面予以充分的业务倾斜和激励,以保证中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其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转变经营理念,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意识。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性日益减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就必须开辟新的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绝大部分,并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日益爆发出巨大的活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重视中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及自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建立互惠互利的银企关系。
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建设使其成为中小微企业的主办银行。地方金融机构承载着为地方经济服务的重任,是地方经济发展重要支撑。浙江地方法人银行类金融机构无论是存贷款余额、资产还是利润总额等各项指标占全省同类金融机构总量的比例均不到1/3,表明浙江地方金融机构既缺乏规模、更缺少品牌,难以发挥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有必要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首先,要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民间资本,形成多元化、分散的股权结构。在此过程中,政府资金要逐渐退出,减少地方金融机构对政府的依附性,使其真正成为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小微企业的主办银行。其次,地方金融机构要明确市场定位。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找准定位,以服务本地中小微企业为主。第三,加快品牌建设。《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表示,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与之相应的金融退出机制也要跟进推出。可以预见,未来银行业的竞争也一定秉承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没有品牌优势难免被淘汰。
创建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我国原来有国开行,现已从政策性银行转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剩下的两个政策性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也都不是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一些制造业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表明,政策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有的还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利息补贴等,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台湾地区在上世纪70年代设立了台湾中小企业银行等7家中小企业专业银行,长期以来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其中多项服务颇具特色: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台湾企银积极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在企业初创期及成长阶段及时给予资金支持;制定有别于大企业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并在此基础上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授信额度。二是为中小企业担任财务顾问。台湾企银充分利用自身在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协助中小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专案贷款,如青年创业贷款、微型创业凤凰贷款等。从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给予了积极支持。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