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保护研究
2014-02-04张雷,王杰
张 雷,王 杰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云南 昆明650228)
(责任编辑 李杨杨)
水源地作为供水水源的载体,对于保障水源供给的稳定安全至关重要,对一个城市而言,水源地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1]。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发展对水源地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的要求日益提高,同时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和人类活动干扰不断增多的形势下,城市供水安全的复杂性及脆弱性正在逐渐显现[2]。云南地处云贵高原西南端,山多地少,尤其是滇中等人口、经济集聚地,很少有大江大河流经,水源供给基本靠山间盆地中的水库。特别是2009年以来,云南省遭遇连续4年干旱,使得缺少补给、生态环境脆弱的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面临的供水压力日益增大,保护形势也变得十分严峻,因此开展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保护研究显得尤为迫切。笔信房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喀斯特地形显著、岩溶发育,库区两岸坡度较大,具有水深岸陡的形态特征[3];水源地多年平均降水量1 000 ~1 200 mm,干湿季节分者通过对云南省境内9 个城市水源地的走访调查,对各水源地特征及现状进行分析,指出了现阶段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和提出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希望能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提供参考。
表1 9 个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水库基本情况
1 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特征
云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以地表水为主,其中水库供水量40 021 万m3,占总供水量的61.7%。全省共有具有城市饮用水供水功能的大中型水源地82 个,笔者对其中的9 个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水库进行走访和调研,基本情况见表1。受岩溶山区地形限制,云南省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多为山间人工水库,9个水库中最北的为昭通市渔洞水库,最南的为普洱市明,雨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年平均气温15 ℃,水库入库河流较多,但多为山间小河,无大江大河干流经过,水库水源补给均为雨水补给,调节性能较差,枯水期缺水状态多发;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还分布有水稻土、棕壤、黄棕壤等,植被覆盖率较高,物种繁多,植被以云南松、华山松、滇栎类为主;除信房水库外,其余8 个水库保护区内均分布有数量众多的农业和农村人口,经济以农业种植为主,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烤烟等。
2 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存在的问题
(1)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严重。面源污染是湖库型水源地内最常见、最突出的污染形式[4],2012年9 个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点、面源污染情况见表2。高原盆地城市水源保护区内分布有众多农业、农村人口及大量耕地,牲畜较多,生产生活垃圾排放量惊人,加之没有垃圾处理设施及统一堆放点,产生的大量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物、农药化肥等尚缺乏有效管理。遇降雨,这些富含氮磷的污染物质随降雨径流一起汇入流动性较差且更新较慢的水库水体,极易污染水库水质,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此外,东风水库和松华坝水库水源区还分布有少量工矿企业,严重威胁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表2 9 个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点、面源污染情况
(2)生态环境脆弱。水源保护区内岩溶发育,可溶岩造壤能力低,土层较薄,肥力不足,水源漏失严重[5];多为山地、丘陵,水库两岸坡度较大,坡耕地数量较多,加上少数水源保护区内还分布有采石场等,容易产生水土流失;保护区内森林覆盖率普遍较高,比如潇湘水库66.89%、北庙水库66.82%、九龙甸水库68.42%,但普遍存在森林林分结构不合理问题,导致水源涵养功能不高。
(3)水源区统一管理缺位。云南省的水库运行及管理一般由水利部门负责,水源区管理涉及林业、农业、环保、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多部门之间职责边界难以清晰划分,常出现扯皮现象。水源地管理单纯依靠行政监督管理,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机制,难以调动社会参与水源地保护的积极性,并且缺乏对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引导。同时,水库管理方式粗放,缺乏对水量和水质的有效监测,使有限的水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
(4)保护性规定落实不力。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制定了水源地保护条例,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但取水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水源地分区保护制度等依然难以落实。受地区发展状况制约,在个别地方水源地保护性法律法规形同虚设。
(5)群众环保积极性不高。水源地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水源保护区内的经济发展,而目前关于水源地生态补偿的政策法规还很不完善,生态补偿缺乏约束力[6],在发展权被剥夺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合理补偿,导致当地群众对水源地保护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各级政府部门与水源地群众的互动交流较少,针对水源地的各种补偿和优惠政策时常难以兑现,也导致群众保护水源地的积极性不高。
3 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保护措施
(1)全面开展水源地污染治理。水源地污染治理的根本出路在于污染源控制和治理。首先,在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内的每个自然村建立垃圾集中处理站,及时有效地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处理,做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源地水体的污染负荷,防止点源污染的出现;其次,鼓励水源地群众使用无磷洗衣粉,对牲畜圈和厕所进行改造,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技术和生物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提高农药化肥的施用效率,禁止网箱养鱼,限制乡村旅游开发;再次,加强对水源地周边湿地和林草的保护,在水源地水体和污染源之间建立生态湿地、库滨生态过滤带、林草复合防护带[7],对污染物进行阻截、吸收和转化,尽量避免将生活污水、人畜粪便直接排放到水源地水体中。
(2)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在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依法拆除已建和禁止新建任何危害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在水源地落实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强化对现有林地的保护和恢复,禁止任何形式的采伐和破坏,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8];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在保护区入口设立禁牧、禁火、禁伐等管护标志牌,设常年护林管理员,设置防火瞭望台,建立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加强巡逻和检查,防止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发生;以高原坝区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改造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建设拦沙坝、谷坊、小塘坝、前置库等,严禁开采山砂,严厉打击偷采山砂事件,综合治理水源地水土流失。
(3)强化水源地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保护监督管理机制,明确水源地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改进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切实把水源地安全管理责任分层分级落实到各责任主体,并加强职责监督;强化水源地水环境统一监管,完善水源地水量和水质监测体系;加强管理者自身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水源地管理新思路。
(4)建立健全水源地补偿机制。水源保护区内居民在保护水源地的过程中会丧失很多发展机会和条件,急需探索建立符合高原盆地水源地实际情况的生态与环境补偿机制,明确补偿的原则、依据、主体、对象,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地计算补偿额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补偿基金来源渠道。同时,针对水源区广大青少年学生实施教育补偿制度,通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生活补助和适当减免择校费等方式进行资金补偿,通过选调学科带头人、模范班主任、教学名师、优秀管理人员以及师范院校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到水源地支教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补偿,通过在水源地学生升学过程中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和加分设置、普及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等方式进行教育补偿。此外,加大对水源地的技术补偿力度,通过普及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引导水源地农民优化产业结构,向循环型绿色生态农业转变,比如普及农村生态沼气池和太阳能热水器等新能源技术、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完善农村污水和雨水蓄集排放系统、鼓励农民使用节水器具等。
(5)应急保障机制建设。建立水量水质动态和自动监测系统,是完善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的基础。各水源地应切实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技术准备—应急响应—善后处理”的应急保障制度,组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合理选择应急备用水源地,并遵行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与常规水源地位于同一行政区、充分挖掘地下水供水能力等原则。
(6)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节水和环保意识,完善水源地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村社宣传设施,进行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将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到各村各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氛围,让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成为社会的自觉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让他们成为水源地保护的主体;定期编写库区水质通报,及时发布水质信息,保障水源地群众的知情权,为群众参与奠定基础。
(7)全面落实水源地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及高原盆地城市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环保、林业、卫生、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已划定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要严格执行水源地分区保护制度;尚未划定保护区的,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和《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普查,结合各水源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定水源保护区。
(感谢云南师范大学及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项目参与人员在笔者收集资料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和支持。)
[1]聂琴,赵坚,刘强.地下水库与地表水库的对比分析研究[J].水电能源科学,2008,26(1):81-83,96.
[2]史正涛,刘新有.城市水安全与应急水源地建设——以昆明市为例[J].城市问题,2008(2):24-28.
[3]郑丙辉,付青,刘琰.中国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与对策[J].环境保护,2007(19):59-61.
[4]李晓铃,李爱农,刘国祥,等.云贵高原区湖泊空间分布格局[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0,19(z1):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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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淑云,耿雷华,黄勇,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J].中国水土保持,2009(9):5-7.
[7]刘培斌.北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研究[J].中国水利,2007(10):13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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