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体制改革 再创区域发展新优势
2014-02-03张锐敏
张锐敏
统筹推进体制改革 再创区域发展新优势
张锐敏
以解放和增强社会生产力为导向,着力破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力争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有新突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新成效、国有经济促进民生改善有新局面、地方金融改革有新成果、城乡一体化改革有新举措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台州最大的触动是重塑对改革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我们的改革热情和活力。2014年,台州市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两个《决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年”为总载体,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线,以解放和增强社会生产力为导向,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牢牢把握发展脉络、改革契机,突围闯关再进发,克难攻坚勇作为,着力破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出亮点、创出成效,为台州撤地建市20周年献礼。
以投资便利化为目标,力争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有新突破
坚持发展非公经济毫不动摇,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决不后退,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清除制度壁垒、市场壁垒,以优越的投资环境培育创业创新新优势,再领民营经济改革开放先河。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加快出台“1+7”行政审批制度系列改革的配套操作办法,明确办事流程,完善联合审批网络等支撑平台建设,切实简化投资审批过程中涉及到政府服务、中介服务的每个环节,完善行政审批全过程实时监督、行政问责、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继续走在前列。要积极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扩权强区(集聚区、开发区)工作,加强基层行政审批机构建设,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的住、管得好。
探索建立“四项清单”制度。一是施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完成部门审批事项登记和清理,实现“一本清单,入则审、无则放”,确保市场归市场、政府归政府。二是探索投资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非禁即入”的要求,加快制订和施行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减少投资审批,鼓励全社会投资。三是加快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意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化管理,创新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四是建立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加快创建民间投资改革创新试点。加强上下对接,全力争创“国家民间投资改革创新示范区”。积极探索民间投资的政策突破,努力创新民间投资“小资本对接大项目,大资本服务小企业”的项目与资本对接模式,简化民间投资的前置管理制度,开展“政策创新、模式创新、操作创新”,力争在金融、交通、教育、卫生、养老健康、城镇化、自主创新等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
以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为切入口,力争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新成效
重点是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要素配置差别化规则,推动转型升级“组合拳”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
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快建立以“亩产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和要素资源差别配置机制,开展存量企业动态评价,实施分类管理,资源差别化配置,倒逼落后产能转型升级、优胜劣汰。围绕台州转型升级、产业补链等要求,建立不同的行业准入标准,大力引进符合台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导向的项目,推进起点创业营、创新工场、电商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环保产业、电商行业等新兴产业。
完善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完善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全面推开海域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发展海域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机制,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加快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合理开发利用。探索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
推进资源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品价格调控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撬动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改革;健全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机制,完善高耗能行业用电差别化电价制度。积极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改革方案研究。
以国有资产整合重组为重点,力争国有经济促进民生改善有新局面
以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为重点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在促进民生事业发展上发挥基础作用。
整合国有投融资平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打破国有资源行政分割格局,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增强融资能力。按资本运营公司方向,探索组建市级金控公司、铁路发展基金等。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交通、能源、城市建设等需要政府解决的领域和跨区域项目,探索建立“一个业主、一个项目,统一运作”的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补缺民生领域国有投资。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对必须政府提供服务的重要公共服务事业领域,大胆收购、整合,组建国有公共服务公司,加快推进公交一体化、水务一体化、教育一体化,推进城乡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与央企、国资合作机制。把握央企改革退出资金寻找出路契机,积极对接。创新公私合作、混合所有制等模式,继续深化与北车、中交、兴业银行等的多方面合作,争取合作项目尽快落地。
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改革为载体,力争地方金融改革有新成果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盈利模式将不断压缩,金融业迫切需要战略转型。台州要树立大金融理念,从单纯的金融工作向金融产业化转变,从单纯的金融机构为主向打造区域金融服务中心转变。
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围绕“创新五个体系,构建四个平台”总体目标,进一步推动试验区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加快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和小微企业金融信用信息中心运行,组建地方金融业资金池和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继续深化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差异化的信贷监管政策,支持小法人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同业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试点、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综合运用土地、资金、项目、人才等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主板市场、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省交易中心等平台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争取直接融资突破百亿元。加快直接金融园区建设,努力打造区域性的直接金融中心。
加强金融业态创新。引导三家地方商业银行充分发挥总部设在台州的优势,开发传统信贷业务以外的金融新产品,探索企业战略转型。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等抵质押贷款模式。出台突破性政策,大力扶持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探索以信托方式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
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落脚点,力争城乡一体化改革有新举措
新型城市化作为国家新的发展战略,是新一轮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台州将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发展方针,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农房、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参股经营等改革,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开展农村住房流转机制研究,探索宅基地跨社置换、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的机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进一步完善征地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市、县、镇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交易制度,探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资产股权、林权、大宗农产品等交易流转试点。积极推进农地、林地、农房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业务创新,不断增强农村、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
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大力发展以土地入股为主要形式的股份合作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加快路桥、三门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市、区)建设,着力探索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温岭省级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土地委托流转、整村流转试点工作。
作者为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