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的重要意义
2014-02-03司法部司法研究所
高 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
社会工作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的重要意义
吸毒人群的戒毒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同时第4条也明确了“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这一人性化的新举措,为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戒毒社工队伍建设和工作的开展搭建了平台和奠定了法律依据,戒毒社会工作也就应运而生,有了用武之地。
一、社会工作介入戒毒领域的前提和基础
现代科学的研究成果启示我们,吸毒能够产生对毒品的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这种双重依赖导致了戒毒工作的反复性和艰巨性。戒毒人员复吸①复吸一般是指吸毒人员在戒断毒瘾之后重新吸毒的行为,在医学上又称为药物滥用的复发。率居高不下是一个严峻的全球化问题。高发的复吸率形成庞大的顽固吸毒人员群体并使吸毒问题恶化。
吸毒者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吸毒固然是一种不良行为,但上瘾后却是一种病,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吸毒成瘾后会出现一些明显的特征,导致戒断困难:其一是生理依赖性,其二是心理依赖性。吸毒是一种社会失范行为,急剧的社会变迁、来自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的外在压力、社会机制不完善所引起的功能障碍是个体吸毒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吸毒对病人的心理(行为)、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造成损害,使他们成为价值观颠倒、行为有偏差、迷失自我的人,如自卑、敌意、违法、劳动力丧失及失业,颓废、痛苦、绝望的生活等,这些都是涉及到大脑改变的许多行为表现,而且这种大脑改变很难通过个人意志与力量逆转,并且严重地影响着病人的生存。他们染上毒瘾后往往认为自己已是无可救药,是被社会淘汰的人,甚至还有被拘留、监禁的经历。如果没有人对他们进行干预和帮助,他们将很难生存下去。
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吸毒者是社会中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病人、受害者,需要得到他人与社会的帮助与关心,这就构成了开展戒毒社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生理依赖性
生理依赖性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使用某种能使人产生瘾癖的药物所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才能维持机体的生理功能。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毒品戒断有着严重的反应表现,一旦毒品缺乏,戒断反应在8~12小时就会出现,表现为打哈欠、流眼泪、流鼻涕、出汗、打喷嚏、起鸡皮疙瘩、心慌、浑身发冷、打寒战、瞳孔散大、厌食、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焦虑、全身肌肉与骨头疼痛等表现与症状,停止吸毒的2~3天时最严重。吸毒成瘾者在长时间停止吸毒后,仍有稽延性戒断症状,即在急性戒断综合征消退之后,仍有各种各样的不适反应,如浑身无力、感觉过敏、失眠、食欲低下、胸闷、易激惹、情绪恶劣等,且可持续数月甚至数年之久。
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如果吸毒者对初期的吸毒行为有所反思,及时戒断,那么就不会使毒瘾进一步发展。但此时,吸毒者已经出现了生理性反应,若长时期不吸食毒品,就会出现多种戒断的不适反应。这些症状的存在,不仅影响毒品成瘾者的功能恢复,更有相当一部分人为了减轻痛苦,明知不能再走下去,但无力战胜生理的依赖,总要想方设法再次寻求毒品,最终复吸,从而使毒瘾恶性发展。
2、精神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或称心理依赖性,俗称“心瘾”。它是指毒品进入吸毒者机体后,使其产生一种特殊的精神效应,并使吸毒者产生一种对毒品的渴求。
大脑神经中枢因长时间接受毒品的刺激,有适应性改变,并有良好的各种感觉。长期享受良好的感觉就会建立心理上的欲求。如果心理上的欲求建立了,这时人想控制自己不再吸毒的意志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而且有不断追求更大刺激的愿望。如果大脑不再有毒品的刺激,就会产生多种痛苦的戒断反应。恐惧和痛苦的戒断反应发生,又成为对毒品欲求的另一动力。因此,对毒品的渴求和强制性用药行为,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避免精神上的不适,精神依赖是依赖者产生顽固性复吸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尤其在吸毒晚期,身心对毒品的依赖日渐强烈,吸毒的量和频率增加,吸毒者对毒品心理依赖的强烈程度甚至超过食欲、性欲等本能欲望,对吸毒有着强烈的不可克制的冲动和向往。如果不吸毒,则“心痒猫抓,蚁吸骨髓,难以自拔”,“除了海洛因,我脑中什么也没有”。他不是不想控制自己,实在是身不由己,无法控制②章恩友编著:《罪犯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8月版,第193页。。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为了获得一点点毒品带来的欣慰和快感,甚至为吸毒而丧失理智和人性,其行为令人不寒而栗。
3、价值观扭曲
价值观是人的精神心理活动的中枢系统,它支配着人的各种行为的选择,它对整个人生道路的选择,以及整个人生轨道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研究表明,吸毒成瘾者的价值观是扭曲的。自控力差,易受诱惑和暗示;回避矛盾,逃避现实,被动依赖;贪图享受,消极怠惰;丧失事业心和责任感,伦理感和道德感低下;需要趋向低级,自我满足是第一需要,追求即时享乐和满足,不顾社会道德规范和他人利益;对挫折耐受力更低,经不起失败的打击和他人的批评,性格更为脆弱。
这些不正确的价值观具体表现为:第一,以吸毒为荣的价值取向。他们认为自己是生活中的强者,是时代的弄潮儿,吸毒是富贵的象征,是挑战传统、拒绝平庸、蔑视法律的表现。第二,以吸毒为快乐的人生追求。享乐主义作为一种人生态度主要表现为对感性欢愉的崇尚和追求,他们认为感性欢乐是人生中最高的最重要的快乐,最大的幸福。第三,“视毒如命,视死如归”的生死观。对他们来说,毒品比生命更重要,他们明知自吸毒那天起就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然而因为有了不惜一切代价享受短暂人生的坚定信念,他们依然选择让毒品送自己上路。第四,理想冲突和信仰危机。在市场经济大潮和地方各种思潮的冲击下,其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取向都发生了裂变,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变异,理想发生动摇,信仰开始变化,带来精神生活的荒漠和空虚③章恩友、姜祖桢主编:《矫治心理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第492页。。
4、人格特征变异
吸毒成瘾者的人格问题是对戒断效果具有深刻影响的一个因素。毒品使吸毒成瘾者的人格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严重地影响其思维、行为和情绪,对于吸毒者的意志力、注意力、记忆力、耐受力、持久力等都具有明显的破坏作用。毒品的依赖性使吸毒成瘾者丧失了效率、兴趣、责任感、羞耻感等,表现为反社会性、情绪不稳定、易冲动、缺乏有效的防御机制、缺乏羞耻感、伦理道德扭啮等。也有少数吸毒成瘾者有精神抑郁、自卑感、无能感、性心理和性行为异常、喜好刺激、逃避现实、自恋等病态心理特征。因此吸毒成瘾者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精神系统出现了障碍或变异④章恩友、姜祖桢主编:《矫治心理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第492~493页。。采用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问卷对192名强制戒毒人员进行个性特征的研究,结果发现:吸毒者普遍心理不健康,有典型的焦虑、外向、情绪困扰、从众、自律性差、独立性差的特点,其聪慧性、稳定性、有恒性均低于正常人,而乐群性、敏感性均高于正常人;吸毒者的个性特征存在性别、文化程度、年龄差异⑤刘惠珍 、吴长亮著:《广西南宁4城区强制戒毒者卡特尔心理测验结果分析》,《广西科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
由于吸食毒品,强制戒毒者经历多种损失,他们在个人经历中有更多与自杀相关的高危行为,吸毒行为本身及由其而导致的多种损失及一些高危行为更易于引发与自杀高度相关的心理问题出现。国外的相关研究证明,物质成瘾者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导致了吸毒人群成为了高自杀人群之一。吸毒人群存在比正常人群较高的抑郁程度和自杀意念。有研究结果表明强制戒毒人员的抑郁程度和自杀意念发生率从统计学上显著高于正常人群,成瘾程度与抑郁程度和自杀意念存在显著性正相关⑥段宝海著:《强制戒毒人员自杀行为及相关因素的研究》,西北师范大学 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二、什么是戒毒社会工作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
实际上,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者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职业性社会服务的人员,是参与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社会工作的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对服务对象,社会工作可以向其提供物质帮助、给予心理支持、促进他们的能力发展和维护其合法权益。从社会层面来看,通过提供服务,解决社会问题。社会工作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社工”是对社会工作者的简称。社工必须是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以及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爱心的专业人员。
(二)什么是戒毒社会工作
顾名思义,戒毒社会工作就是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支持下,依靠社会工作者,借助于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吸毒人员进行干预,从而促使他们戒毒成功,并且回归社会。戒毒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工作方法在戒毒领域中的具体应用⑦马伊里、吴铎主编:《社会工作案例精选》,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第211页。。“戒毒社工”,是在政府的戒毒部门主导下,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服务和行为矫治,开展戒毒宣传的社会工作人员。他们通过自身的工作,对吸毒人员生活上予以关心,行为上予以矫治,加强对吸毒人员日常的监督管理,使他们巩固戒毒成果,彻底戒断毒瘾。戒毒社会工作的服务宗旨是:运用助人自助的理念和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以康复辅导服务为主的社会服务,同时提供以预防滥药为主的多元社会服务。因此,社会工作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是有着重要意义的。戒毒社工的介入服务,更容易让戒毒康复人员接纳。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协助吸毒对象及其家庭了解并解决这个问题,减少恐惧、焦虑和罪恶感;帮助他们巩固家庭关系,学习辅助吸毒者的知识与技能⑧徐美燕、董海宁主编:《社会工作实务》,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252页。。戒毒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工作一部分,正在并日益成为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正确地对待吸毒成瘾者群体,既不要歧视他们⑨针对成瘾者的歧视,既包括国家立法和制度层面的歧视,也有现实中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成瘾者受到较严重的社会歧视和不公正对待需要予以重视。,又要区别于一般的病人。戒毒社会工作本质上是一个多层次、多纬度的系统工程,甚至不仅仅止于社会工作,还应该包括其他社会部门和力量的全方位参与⑩马伊里、吴铎主编:《社会工作案例精选》,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第213页。。同时,戒毒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有许多,包括医学、精神卫生学、心理学、哲学等方面。
社会工作在预防吸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预防是解决毒品问题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的重要一环。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等方法,对那些潜在的导致吸毒的状况提高警惕,并采取必要的方法加以改善。学校教育中进行有关毒品危害的教育、培训志愿者,针对学生开展同伴自助小组活动,以及结合家庭在预防吸毒中的作用开展工作。对社会大众普及毒品教育知识,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是戒毒社会工作者首要的基本工作。要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必须要做到毒品预防教育覆盖相关所有领域及人群,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人群。另外,还必须加强毒品预防环境体系的构建,如对毒源及其流通渠道的打击、增加对矫治药物与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构建预防毒品基础性体系及戒毒队伍支持性体系⑪徐美燕、董海宁主编:《社会工作实务》,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248页。。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协助社区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协助吸毒者与学校、家庭、社区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另外,社会工作者还可以总结实务中的经验,发展社会工作,针对社会政策的不完善之处提出建议,通过各种活动倡导一种积极的社会文化,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吸毒行为的产生,帮助毒品成瘾者成功戒毒,顺利回归社会⑫徐美燕、董海宁主编:《社会工作实务》,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版,第252页。。
三、社会工作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的重要意义
强制隔离戒毒是以限制成瘾者人身自由为基本方法,在与社会隔绝的环境中,采取脱毒治疗、康复治疗、巩固诸阶段的治疗程序。它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吸毒成瘾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社会工作在整个戒毒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预防吸毒、治疗受害者及其家庭、减少滋生吸毒的社会条件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随着社会工作被政府和社会大众的认可,社会工作在强制隔离戒毒领域越来越发挥着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一)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的社会工作队伍是一支有益的社会补充力量
大多数社会工作机构在成立之初就将自己的目标定的很明确:关注某一类社会问题或救助某种特定弱势群体,并根据设定的战略目标吸纳组织成员。它的专业性体现为更科学有效的服务,不受种种既定的“政府”思维惯势的约束和干扰。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模式对个人与社会问题的关注意在指出,个人问题不但与其所处的社会情境有关,而且与社会公共问题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社会的公共问题是以个人问题为基础的。社会工作不仅要为有需要的个人和群体提供服务和资源,而且要研究个人问题对形成社会问题的影响,社会工作的责任之一就是将个人问题与社会问题的关系、社会问题对个人的影响反映和演绎出来。
因此,毒品问题从个人问题上升到社会问题,是毒品问题严重性和“以人为本”、尊重人性的一种体现,需要一个整合的社会工作服务,需要社会上有责任心的多部门参与的一项综合性工程,即执法部门、医疗行业、学校、立法机关和社会机构,需要所有力量一起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完成戒毒工作的任务而努力。尤其,在戒毒措施中,更需要多种渠道、多种方法的人性化戒毒方法和手段,因此,社会工作的介入将是一有益的必要的补充。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有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检查、分类分级管理、所外就医、诊断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强制隔离戒毒所是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作为国家政府部门执法机关,基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社会工作的必要和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出所人员的后续跟踪服务的需要,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社工服务,符合国际惯例和国家政策。
目前无论公安系统还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均暂无社工编制。纵观国际,无论是监狱还是其他形式的监管场所,社工大多是由民间组织派驻。我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后,会有大量的民间社工组织参与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禁毒法》规定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可以责令社区康复三年。把工作延伸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有利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和成效。强制隔离戒毒所也可以通过引进、培训、聘请督导方式,逐步发展自己的社会工作队伍,参与在医疗、管理、矫治、教育、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可见,社会工作队伍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将是一支有益的社会补充力量。
(二)社会工作能够在化解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各种危机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是尽早预防的作用。对新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特别是首次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社工要尽早介入,做心理疏导,引导其尽快适应新环境。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即有社工接案,会给学员感觉到不是单独面对强制措施,有了依靠;再经过社工作为第三方介入,使学员很快打消抗拒心理,会把需求告诉社工,以寻求帮助;一旦学员发生心理危机,他们会主动向社工透露心声而不是仅仅面对他们害怕的管教民警,使危机化解在萌芽前。
其次是及时干预化解的作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社会工作的开展首先要了解新入所学员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对强制隔离环境的恐惧心理,进一步强化学员戒毒的动机。在脱毒期间,安排一些个案辅导和脱毒支持小组活动,既使他们了解脱毒的过程,增强脱毒的信心,又能通过小组支持,结识朋友,共度难关。通过认知治疗,帮助他们由非理性的信念转而理性接受客观现实,鼓励他们身体力行,保持积极心态,度过困难。在面对如家人抛弃、失恋、口角等高危情境时,给予及时干预和化解。例如,社工做情绪辅导,帮助他们取得家人的支持,帮助他们认识到了强制戒毒的意义,帮助他们打消自杀的念头,帮助他们不但能够很好地适应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生活,并且在社工后续的小组服务中,还学会拒绝被毒友“拉下水”的技巧,树立回归正常生活的信心。一旦有危机发生,社会工作的及时介入干预,也是力争把危害降到最低的有效措施⑬赵敏、张锐敏主编:《戒毒社会工作基础》,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11年5月版,第184~185页。。
(三)社会工作的任务及目标与强制隔离戒毒收治执行模式完全匹配
对吸毒人群戒毒的干预、康复和矫治工作,关键是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生理)、人格重塑,提升吸毒人群拒绝毒品的自我效能感(心理)、家庭治疗(家庭支持)和社区戒毒、帮教(戒毒社会工作者帮扶)相结合,每个环节无缝连接、缺一不可,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帮助吸毒人群戒除毒瘾。强制隔离戒毒是生理的、心理的、医疗的、康复的戒毒措施。实践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在不同的阶段,对戒毒人员可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过程大致可分为脱毒巩固期、康复矫治期和回归适应期三个管理阶段,并初步形成了以“生理脱毒、心理脱瘾、康复矫治、回归适应”(简称戒毒“四流程”)为主导的强制隔离戒毒流程。
强制隔离戒毒社会工作也是一个综合体系。在社会工作领域中,关于人的行为目前比较流行的是多元化观点,也就是BPS模式,具体来说就是生理(biophysical)、心理(psychological)、社会(social)三合一分析模式。从这个理论模式出发,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吸毒人员遭遇到的是生理、心理和社会三重困境。因此,戒毒社会工作的目标就应该具体从生理、心理和社会三个向度出发来制订。在实际戒毒社会工作中,也正是由此出发,将戒毒社会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具体设为生理戒断、心理康复和社会回归。与此相对应的是,具体的介入方法往往是同时从生理、心理和社会三个角度出发。
因此,为了解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理、心理和社会三重困境,关于戒毒社会工作的方法,目前国际和国内已有了许多探索,总结了许多非常具有推广价值的治疗方法和模式,如美沙酮维持疗法、门诊治疗、院外治疗、心理治疗等等,而这些方法往往贯穿于强制隔离戒毒社会工作各种具体方法之中,而不是孤立存在的。社会工作的任务及目标与强制隔离戒毒收治执行模式完全匹配。
(四)其他重要意义
社会工作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除了具有以上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之外,还具有其他意义,比如,社会工作机构可以利用自己贴近社区的优势,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反映各种有效信息,为政府决策、制定戒毒政策提供第一手信息,起到信息传递作用。再比如,社会工作有严谨的工作程序,从外围介入到治疗结束的整个帮助戒毒服务过程都有详细的文字记载,以保证服务的品质和服务对象的利益。这些工作记录和社会工作者的评语也是对戒毒对象社区戒毒(康复)阶段评估的主要依据,为戒毒执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在宣传手段和载体不充分的情况下,社会工作机构和社工还起到了传递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的作用。对于吸毒者,传统的社会救助是将其当成病人和违法者,很容易忽略了吸毒者社会身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即吸毒者首先是公民。而作为公民的吸毒者应该享有公民权,进而也应该享有国家社会政策中赋予公民的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医疗、社会关怀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权利。社工的参与,就对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起到了很好的传递作用。
(责任编辑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