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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领江苏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2014-02-03柳玉祥江苏省司法厅厅长

中国司法 2014年7期
关键词:戒毒司法总书记

柳玉祥(江苏省司法厅厅长)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引领江苏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是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也是引领我们进一步科学谋划和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开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一、深刻理解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蕴含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指示精神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重大问题,明确指出了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关键举措,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深刻理解和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蕴含的丰富内涵和精神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指示精神上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职能任务的重要论述精神,清醒认识司法行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刑罚执行、戒毒执法、法制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管理等诸多职责,是法律实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主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总书记指示蕴含的丰富内涵和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公平正义做好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多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路径。司法行政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者,而且是法治进程的积极推动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更加自觉地坚持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要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政府、企业、社会法律顾问建设,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法治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在司法改革中的作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要切实把握深化改革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江苏实际出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确保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把握好改革规律、节奏和进度,既要积极主动作为、又要注意统筹协调,既要保证不抢跑、又要做到大胆闯,力争在更多方面率先实现突破,走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前列。

(四)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服务为民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把司法行政工作深深扎根人民群众之中。

二、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科学谋划我省司法行政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关键在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关键在于结合我省实际,科学谋划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四个全覆盖”和“四项建设”;关键在于强化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提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精气神,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要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

(一)着力健全规范监狱管理体系,努力在进一步深化现代监狱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近年来,我省监狱工作整体水平已跨入全国先进行列,我们要再接再厉、再鼓干劲,深刻领会和把握总书记对监狱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加强监狱管理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治权、规范行权,着力提升监狱行刑效能,努力打造平安法治文明的现代监狱。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化约束。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认真贯彻中政委和司法部的各项刚性要求,深入落实《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严格执行职务犯减刑假释提级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监督,全面推行执法标准化管理、全程留痕管理,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一体化统筹。以教育改造罪犯为中心,坚持抓好实体型、实战化的监狱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监管、教育、劳动各项职能资源,加快构建一体化、智能化的综合信息平台,继续打造江苏监狱信息化建设新的领先优势,切实加强基层监区规范化建设,实现监狱工作的一体联动、统筹配置,大力提升整体管理效能,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科学矫治水平。近期,我省已着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监狱系统要统筹做好有关布局调整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加强沟通协调,力争纳入全省规划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阳光化运行。要加大狱务公开力度,健全符合社会需求的狱务公开机制,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要加大会见等环节的规范化、科技化建设,尽早建成监狱远程会见系统。重点抓好“三个一律”制度的落实: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在监狱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提请法院开庭审理;三类罪犯案件的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推动监狱工作阳光运行、公开透明,严防滋生腐败。

(二)牢固确立戒毒矫治主业意识,努力在提高戒毒工作水平上实现新突破。总书记关于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指明了戒毒工作的重要地位和努力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论述,在做好劳教废止后续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江苏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批准同意我省劳教场所转型为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和康复戒毒职能的有利契机,准确把握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与劳动教养的本质区别,勇于打破“路径依赖”,牢固确立戒毒矫治主业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引领,积极推动体制转轨和执法理念、执法方式转变,不断促进戒毒事业科学发展。要抓紧建立完善戒毒执法规章,推动理顺强制隔离戒毒执行体制,加强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自愿戒毒有机衔接,完善等级管理和分级处遇制度,着力构建完备的戒毒工作体系。要坚持以提高戒治质量为中心,紧扣戒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病人”的三重属性,加强新型戒毒矫治方式的试点和研究论证工作,加快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加大民警矫治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从重惩罚、重管理向重服务、重治疗转变,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三)坚持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努力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上实现新突破。当前,一是要大力推进规范执法,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深化依法治理理念,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和执法规范标准,构建职务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增强入矫意识,强化入矫教育,规范入矫行为,健全劳动、学习等制度规范,对脱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追逃力度,对表现不好的,要加强运用科技等手段进行严格管控,对表现较好的,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奖励办法和教育帮扶措施,坚持两手抓、抓两头,形成良性发展的工作局面。要抓紧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尽快与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形成大数据化管控,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服务管理能力。二是要注重内外资源统筹,协调公检法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动配合,着力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特别是要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不断深化监狱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互帮共建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运作制度,强化系统治理方式,协同推进社区矫正服务管理工作。三是要强化工作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配齐配强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执法力量,推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大阳光服务中心过渡性安置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和综合保障水平。四是要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聚合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社会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队伍,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小组,加大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切实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努力在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全系统要遵循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的实际需求,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提高援助质量,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推动建立区域法律援助经费最低保障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要着眼于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矛盾纠纷实战平台建设,加快专职、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步伐,着力推进“派驻制”、“队建制”管理模式,推动调解组织和力量向矛盾多发领域前移,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地位。要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打造12348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切实做优做强基层司法所,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由城市向城乡一体延伸,服务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延伸,服务方式由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五)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上实现新突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法制宣传由管理向治理、由静态向动态,由隐性向显性转变,力争取得更大成效。一是要在细小处着眼,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把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治信仰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要像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一样深入开展法治观教育,把“冷冰冰的法律”变成群众容易接受的“活生生的案例”,有机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努力推动法制宣传工作进入千家万户。二是要在创新上用力,集中研发好学管用的宣传产品,优化法治文化的阵地设置、载体形式,创新基层法治实践,加快组建“江苏网络普法联盟”,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现代手段,不断增强普法的渗透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要在落实中见效,进一步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刚性制度建设,做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大力培育和宣传一批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切实加强普法基本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工作力量,推动法制宣传的常态化运作,及时回应和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六)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建设要求,努力在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上实现新突破。建设过硬队伍是总书记对政法机关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所在。要按照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重要指示,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和改进全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改“四风”问题,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近期,我们将出台加强全系统职业培训考试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建设,增强执法执业能力,提升服务群众的真本领。

三、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起跑决定后程。全系统要按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以改革引领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要围绕司法行政牵头的16项改革任务和33项参与改革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着力从三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是要立足自我,积极作为。改革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取决于我们工作的推进力度。总体上看,各单位、各部门对所承担的改革任务高度重视。但是也要看到,有的还存在相互推诿、等待观望现象。要牢记“百舸争流,奋楫者先”的道理,始终坚持立足自我主动抓,着力寻求全系统体制改革的最大公约数,着力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效力量,在改革中优化工作职能,提升工作水平。要坚持分类推进,对于应由中央和省委决策的改革举措,不抢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办;对已经明确的事项,要立行立改;对于我省可先行探索实践的事项,要大胆试、大胆闯;对尚不具备全面推开条件的事项,要积极探索,力争率先实现突破。司法部把苏州监狱、未成年管教所作为狱务公开的试点单位,监狱局要高度重视,把制度创新作为试点工作的核心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二是要健全机制,探索新路。由我厅牵头的改革任务,实际涵盖了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要把握有利时机,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改革的项目化、具体化、责任化。要健全调查研究机制,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使改革措施符合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的对接。要健全科学论证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的科学论证和效果评估。要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以制度创新巩固改革成果,力争把成功的制度、做法推广到全系统。要健全分工负责机制,不能把改革混同一般工作,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要健全项目化运作机制,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举措逐一落地、见到成效。

三是一着不让,狠抓落实。要认真对照中央、江苏省委和司法部的改革事项,一一对号入座,主动对表定位,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任务书、责任状, 循序渐进推动各项改革的调研、试点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要集中精力抓好“8+3”改革事项的落实,即全力抓好深化狱务公开,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律师制度,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建立以律师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新机制等主牵头的8项改革,以及普遍建立法律顾问,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制度监督,进一步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续工作,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3项协同牵头的改革事项,努力做到抓纲带目,创出特色,打造品牌。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照既定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采取参与调研、实地查看、抽查调度等形式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改革事项于法有据、积极稳妥有序向前推进。

(见习编辑 朱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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