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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新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系的思考

2014-02-03赵文胜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4年11期
关键词:司法局司法行政

赵文胜(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局长)

关于构建新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系的思考

赵文胜(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局长)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责,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而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着力推进依法治国在基层创新实践中发挥关键性基础性作用。这就为构建新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它的基本架构、内涵、功能是什么?怎么构建和完善?笔者结合日照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自己的调研思考,初步概括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着力构建上下统一、权责一致的基层组织体系

近年来,随着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全面理顺,特别是在原有基础上,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等社会特殊人群管理职能,司法行政机关“倒金字塔”的职能配置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区县司法局的干部队伍力量、执法管理手段、服务保障职能得到全面加强,为建立上下统一、管理科学、指导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要突出抓好区县司法局建设。要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职责,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区县司法局的组织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满足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参照五莲县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的做法,积极推动区县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增加内设机构,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干警队伍建制管理新模式。要进一步探索建立与本地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县区司法局编制配备标准和机构设置规范,优化职权配置,赋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更多的管理职权,努力实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统一。二要突出抓好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与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相配套的基层组织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司法所综合“软实力”。要认真研究双重管理体制下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实行科学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建立起指挥有力、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管理格局。要探索将司法所工作与组织网络延伸到城乡最基层,为广大群众提供零距离、无障碍、高效率的服务。要统一司法所标识,完善所务管理,公开工作职责,把司法所建成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三是突出抓好司法所人员配置。要集中解决司法所力量不足的问题,既要用好用足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又要利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机遇,争取地方编制,还要争取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弥补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要加快推进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的资源整合,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二、着力构建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基层工作运行体系

司法行政业务门类多、工作领域广,但各项职能相对独立性强,多支队伍分头出击、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路,把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起来,要学习推广我市东港区打造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帮教管理、便民咨询、执法监督”等多项县域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下大力气推动县级司法局建立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和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中心,打造基层执法管理服务平台,建立运转灵活高效的业务衔接与工作合作机制,集中力量打整体战,形成目标统一、功能集聚、优势互补的工作态势和格局。

第一,突出管理职能,核心是建立社会化的特殊人群管控机制,确保把这部分人管理好教育好。司法局要担负起社会特殊人群管理组长部门的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工作。要推广县级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的做法,建立以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为主导、中心为依托、司法所为支撑、司法行政专兼职队伍为骨干、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帮扶效果。要深化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完善监狱、戒毒所、看守所与司法所、社区(单位)、家庭无缝衔接的教育管控机制,加快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第二,优化服务职能,核心是建立城乡法律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要总结日照市东港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的经验,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力量,构建“大服务”工作平台,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窗口和品牌。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积极搭建平台,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向农村基层倾斜延伸,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在县、乡、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为城乡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让更多困难群众平等享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第三,提升保障职能,核心是建立广覆盖的人民调解和法治创建推进机制,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资源,建立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要着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科学化防范、常态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运作的能动调解机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要围绕建设法治日照的目标任务,健全法治创建组织领导体系,完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大普法、大创建”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将法治创建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借力推动法治创建向广领域、深层次迈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第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核心是建立司法行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科学统筹基层各类资源和力量。要认真实施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尽快建好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平台、标准体系、信息资源库和应用系统,形成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要办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实现办公自动化,实现对各项工作的指挥管理、实时监控、应急处置和统计分析的信息化,为群众提供网上法律宣传、网上法律咨询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事。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基层工作科技含量,提高执法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要创新基层工作载体和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项活动,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三、着力构建科学完善、简便易行的制度标准体系

强化内部管理,对于优化组织运行、确保工作效能至关重要。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要抓好执法规范。要认真总结县域司法行政机关规范化建设经验,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司法所,从日常执法管理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健全完善执法工作规范、程序规范、责任规范和监督考核规范,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有效约束。要细化完善每个执法岗位、每项执法活动的规范,让干警熟练掌握遇到什么情况应该怎么说、怎么做,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要突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管理等重点工作,建立完善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矫正制度规范体系,严格执法程序,推行执法责任制,促进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防止执法随意性。二要抓好服务规范。要把诚信建设作为规范服务的重中之重,努力健全完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执业规范,重点在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公信力上下功夫,在增强工作规范化和透明度上下功夫,努力维护行业信誉、维护司法公正。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准则,推行执业责任保险、信用等级评定等制度,加快建立法律服务诚信平台。要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诉查处工作,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要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电子邮件、问卷调查、微博互动等方式,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回访,变被动受理投诉为主动回访调查,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整改,推动各项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三要抓好管理规范。“细节决定成败”。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像企业抓产品质量那样,抓好各项业务的管理规范。要重视加强标准化建设,抓紧建立各项业务工作标准,形成符合实际、科学规范、门类齐全的司法行政业务标准体系,使每项业务都有可供遵循的统一标准和严格执行的“规定动作”。要以推进机关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健全制度机制,细化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目标任务,明确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到职能细化、目标量化、流程规范化、考核标准化、部门协同化、效率最大化,使各项管理的每个细节都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四、着力构建部门协同、统筹兼顾的基层综合保障体系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发展和加强,离不开政策、经费和装备保障。中央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政策保障问题,逐年加大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司法部与国家有关部委加强协调沟通,出台了一系列经费保障政策,从中编办争取了一大批政法专项编制,我省还在进行政法干警招录工作试点。这些政策来之不易,需要我们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制度措施,把这些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用足用好。6月17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省编办牵头加强社区矫正编制机构建设调研,我们要利用这一机遇,加强与编办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在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的同时,通过增加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多种形式充实司法所力量,努力解决好司法所机构级别和司法所长职级待遇等问题。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实好我市莒县、五莲县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部署要求。近两年来,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日照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体系,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需要。

五、着力构建导向鲜明、务实管用的教育培训和考评激励体系

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工作成效,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一要抓好基层队伍的教育培训。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专业性很强,对基层队伍的能力素质有着特定的要求。全系统要把教育培训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本着缺什么就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科学设计培训计划,创新丰富培训内容,不断优化基层队伍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强化实战技能。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系统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经验,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远程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分门别类对基层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培养更多的教育能手、调解能手、技术能手、管理能手,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岗位人员的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要重视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狠抓队伍行为养成,引导基层干警养成用规范约束、按规范办事的良好习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制度执行力。二要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班子的“一把手”,对于推进工作创新发展至关重要。要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敢于为基层说话,真正把那些有激情想干事、有思路会干事、有能力干成事的同志选拔到关键岗位上来。要大力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驾驭复杂局面、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培养和选拔使用年轻干部,确保事业发展后继有人。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机制,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际、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鼓励一线干部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干事创业,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三要抓好从优待警政策的落实。要树立基层优先的理念,制定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干警的政治、经济和生活待遇。要落实好司法助理员津贴和基层干警超时工作补助、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确保国家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基层干警手中。要积极为基层干警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立功创模、评先树优、外出培训等要优先考虑基层干警的需要。要严格落实干警公休假、体检疗养等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让广大基层干警能够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责任编辑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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