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医在刑事侦查技术中的重要性
2014-02-02解晓慧
解晓慧
【摘 要】文章通过对法医参与命案现场勘查、DNA分析应用、法医物证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作用以及法医在伤情鉴定和医疗纠纷鉴定过程中的定位等几个方面的阐述,说明法医在刑事侦查技术中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关键词】法医;作用;定位;重要性
1.法医参加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的重要性
命案的发生率是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预防、控制和侦破命案,是公安刑侦部门的主要职责。命案能否侦破,侦破的实效和质量如何,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还体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高低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同时与之伴随着的则是刑事犯罪的智能化。一些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手段越来越高明,稍不注意,就会使案件久侦不破,甚至成为悬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刑侦工作的业务水平,加强现场勘查与分析工作。
命案侦破中最常用的技术手段就是法医技术, 法医命案现场勘验,就是观察、发现或(和)提取以及分析现场上与尸体有关的一切物证。从而为侦查提供与命案有关的线索、方向和证据。而在现场上则往往是通过现场分析,重建作案过程、刻画作案人等来提供这种服务,所以法医在命案现场勘验中就必须将与尸体有关的种种如 “有形物证”(包括现场的毛发、血痕、人体组织等生物检材,死者的衣着情况及其上面的附着物和痕迹,尸体体表上的附着物和痕迹,以及尸体体表上的损伤和创口中的附着物等)和“无形物证”(包括尸体存在的具体场所、环境,尸体的姿态,尸体与周围物品及其它证据的关系,各种证据之间的关系等)相结合,观察、发现或(和)提取,从而划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以达到尽快破案的目的。
侦查人员需要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死因问题,他们需要的是在通过尸检并结合现场勘查等方面的工作来体现“作案过程的重现”、对 “作案人的刻画”。为侦察提供明确的线索和方向,甚至直接揭露犯罪者。 实践证明,法医学知识与命案现场分析相结合,可给侦查提供大量的线索和证据,法医命案现场勘验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命案现场分析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命案能否顺利侦破。
2.法医DNA分析的应用
目前全世界有多数国家和地区应用DNA技术办案,每年有数以万计的DNA证据被法庭采用。DNA技术已成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和解决亲权争议非常重要的工具。我国自 1987年开始进行法医DNA分析研究,在实际办案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凶杀案:凶杀现场留下的血迹、毛发、指甲、牙齿、肌肉组织或器官、烟头等等检材都能进行DNA技术鉴定,凶杀案件的现场错综复杂,无论物证残留在何种载体(刀具、衣物、纸张、木头、泥土、水泥地、岩石、树叶等等)上,只要现场勘察人员仔细认真地将样品完整采集,都能进行检测,通过检测计算出现场物证在种族人群中的偶合概率,如果达到就可科学准确的表现是可同一认定。在侦破无名尸、碎尸案中,在无法确定尸体身份的时候,运用DNA技术可以解决尸源认定难题,还可以确定不同的尸块是否来自同一尸体,而不管罪犯运用何种手段进行处理,例如煮熟、焚烧、药物浸泡等。
强奸及强奸杀人案:在强奸及强奸杀人案现场常常会发现以下物证:残留在衣物、被单、卫生纸或其他物体上的精液斑;混有女性阴道分泌物的混合斑;罪犯的阴毛或毛发、 血痕等。DNA分析技术可以根据女性阴道分泌物与男性精子结构上的差异将二者分开,只提取纯精子DNA,而不受阴道分泌物的影響。将现场遗留的混合斑精子DNA分析结果与嫌疑人DNA检验分析结果比较,即使轮奸案,通过对比,也可得到正确结论。
亲子鉴定案:一些离婚案件的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因孩子是否为亲生产生异议,导致抚养权或抚养费等问题的争执,拐卖儿童案件以及长期离散的子女长大后,或是医院发生婴儿错抱,移民事件或户籍售理、海外或港澳台同胞寻亲等情况,需要确认亲缘关系,进行DNA鉴定是最准确的办法。目前国内已把DNA检验、数据库、互联网三项技术相结合,建立国家数据库,可实现全国范围内联网和查询,能大大提高效率和节省时间。
此外,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必然会无意间使自己身上、衣物、鞋袜、作案工具或交通工具携带有犯罪现场的周围环境中的物体,如泥土、植物的叶片、花瓣、种子、花粉及果实或果汁等,或者尸体身上沾有这些物质。对这些物质进行分析,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去过案件现场,或者确定第一犯罪现场的位置,常常对一些案件的侦破具有重要作用。在实际案件中,犯罪分子身上或尸体上附着的植物或泥土样品条件很差,凭借普通分类学可能无法确认、区分它们,因此对这些植物和泥土样品的检验与利用较少。随着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可以应用DNA技术对这些样品进行分析、检验,确定它们的种类与周围环境的相似性。
3.法医物证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
法医物证作为交通事故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不仅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案件的真实情况,而且可以核实其它证握的可靠性,对确定案件性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肇事驾驶员,认定或排除肇事嫌疑车辆,为法庭诉讼提供证据支持等方面具有极其独特而关键的作用。如果肇事车辆滞留在事故现场,法医物证主要是作为其它证据的补充和验证,有助于疑难案件和有争议案件分析处理,并且可通过伤亡人员受伤部位、伤口形态、性质以及车辆碰撞部位的综合分析,为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提供依据。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或交通肇事驾驶员暂时难以确定的案件,法医物证则具有非常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由于交通肇事过程不同,被伤害者以不同的方向和姿势被肇事车辆所伤害,从而会在车辆的不同部位留下与人体不同部位冲撞、碾压、拖拉等造成的损伤遗留物,也会在人体的不同部位,造成相应的损伤痕迹。通过对上述检材的检验鉴定,以及对人体损伤痕迹,衣着痕迹的检验分析,可以为推断、证实肇事过程提供证据,以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4.法医在处理伤情鉴定和医疗纠纷鉴定过程中的定位
伤情鉴定是目前法医鉴定中较为棘手的司法鉴定之一,它取决于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对人民法院在量刑时的尺度等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近年来由伤情鉴定引发的纠纷、上访案件逐渐增多。
伤情鉴定是一项较为复杂细致的工作,由于各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凶器、打击被害人的部位、打击的程度、损伤被害人的器官各不相同,被害人身体素质的差异、受伤后治疗情况不一,被害人可能有意夸大或伪装等因素,都直接影响着伤者的伤势或伤情变化以及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因此,鉴定人不但要有较全面的医学和法医学知识,而且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较强的责任心,要不怕麻烦,认真细致,全面分析综合评断。所以,提高伤情鉴定质量,避免误差鉴定出现是法医工作者目前的一项首要任务。
针对于医疗纠纷而论,大多数法医,都经历过从基础医学到临床医学各科的专业学习、临床实践和实习的系统医学教育,不少法医过去就是具有不同程度临床从医经历的临床医生。因此,他们对各医学专业都具有一定的了解,遇到不同专业的问题知道应该找哪些专家咨询,他们即懂法,又有系统的医学知识,他们就象一座“桥梁”,能将各个专家的意见和法医鉴定人自己的对问题的看法融合起来,因此,法医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应该是一个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医学知识的“专职的鉴定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他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他始终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帮助司法机关解决与医疗纠纷有关的专门性问题。
另外,从实践来看,医疗事故鉴定中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所占比例极大,特别是最后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均涉及死因或伤残等级的确定。对死因、伤残等级的准確定性是关系到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客观公正的一个根本问题。由于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主要研究的就是死亡原因、死亡性质、死亡时间及损伤时间以及对损伤的性质、损伤的程度、劳动能力、性功能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和损伤的关系,因此,从法医在对涉及死因、伤残等级的鉴定中具有的无可比拟的专业特点和技术优势来看,法医参加这类的医疗事故鉴定,可以从技术上为这类事故的鉴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进而确保对涉及死因、伤残等级的这类鉴定准确定性。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解决医疗事故的手段目前呈现多样化,法医作为在医疗事故鉴定活动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作用和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也是举足轻重的。 [科]
【参考文献】
[1]宋鲁韬.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思考[J].公安研究,2008,(01).
[2]杨扬,刘海辉.犯罪现场勘查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政法学刊,2009,(04).
[3]陈世贤.在命案侦破中法医参与现场分析的重要性[J].中国司法鉴定,2005,(01).
[4]闵建雄.命案现场分析的概念问题[J].刑事技术,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