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工程结算难

2014-02-02张静

科技致富向导 2014年2期
关键词:工程结算施工合同

张静

【摘 要】工程结算难的问题日渐显露,本文通过对造成建筑工程结算难的四个方面:建设资金不足,施工合同管理薄弱,拖欠工程款,签订阴阳合同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工程结算;垫资;施工合同;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

工程结算: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执行,非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参照执行。工程结算的依据: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或协议、清单报价、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和图纸、工程索赔费用、各种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结算现行的计价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执行各省的定额。例如我省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及《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同一工程其合同范围以内的项目及签证、变更等应采用同一种计价方式结算;合同范围以外的签证、变更等除另行签订合同外,应按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

工程结算难从宏观方面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原因:

1.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和施工单位垫资,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应当具备条件是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在建设资金不落实,项目不合规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一旦承建,就会背上沉重的资金包袱。对于以上情况,一是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二是建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一种强制性的业主支付担保制度。业主应提供支付担保,只有提供了支付担保的项目才能批准颁发施工许可证。三是在全行业建立工程担保企业的自律组织,评价担保企业的资信。

2.施工合同管理薄弱和严格把握合同条款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规范投资人和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书,也是工程结算的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对投资方和承包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解决工程结算难的根本出路是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把握合同条款,将可能预见的将来在工程结算中会出现的问题予以明确约定,尽可能严密,增强其可操作性。尤其是固定总价合同,材料价格应当重点规避。这就需要约定调价的主材范围名称、价格升降幅度,确定该幅度之内的条件方法;同时还要约定超过约定幅度的超过部分及其余材料的调价方法,不能简单地概括为“依实结算。”

3.建议完善结算条款的同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具体约定的事项

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竣工验收通知和竣工结算文件,并要求发包人或总包人签收上述文件。约定具体的结算结算标准和依据,以作为发生分歧时的处理依据。对有异议部分可进一步协商,协商不成,对有争议部分工程可委托第三方审价。作为分包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注意不要约定如下条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业主(实际)付款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在业主审计结束后再支付。

4.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建設单位为了绕过《建筑法》或《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令,将一些不合理甚至是非法要求通过另一种见不得阳光的契约形式强加给施工企业的一种违法行为。解决阴阳合同的措施是通过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守法意识,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水平,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具体如下:

建立工程履约担保制度和推行履约报备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

建立工程履约担保制度,有利于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使各方对自己的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状况。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提高行业素质,有助于解决拖欠工程款之类的问题。将工程招投标活动与工程担保结合起来一起管理,由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每一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及工程施工过程的所有工程担保。这样既加强了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也落实了工程担保制度,将从根本上解决招标人、投标人的违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约期间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管理,办理合同终止备案、合同解除备案、合同重大变更备案和合同履约基本情况备案,应加大执法力度进行跟踪管理。

5.拖欠工程款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一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没有钱硬上马,叫施工企业垫资。第二种情况是盲目上马,决策失误。第三种是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搞“三边”工程。第四种就是恶意拖欠。第五是善意拖欠工程款。第六是工程款结算存在争议造成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危害: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和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按照规范正常运行,并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和影响社会的稳定。解决拖欠工程款的两个办法:第一是解决历史上的拖欠,凡是拖欠工程款的部门、单位、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没有还清拖欠工程款以前,一律不准开工新的项目,银行也要配合冻结其所有款项,来保证还款;对于有钱的业主方要规定其还钱,没有钱的要用固定资产和不动产来进行补偿,用两年、三年的时间来逐步清还完毕。第二要防止新的拖欠,就要建立健全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有关法规,并严格按法规执行;同时要建立工程保证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还要加强合同管理和质量管理,防止引起合同纠纷,造成新的拖欠。

6.结束语

以上为本人对工程结算难四大原因的浅薄认识,不妥之处,请同行多多指教。 [科]

【参考文献】

[1]徐大图,王雪青.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0.

[2]《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正,2005.1.14.

[3]《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005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猜你喜欢

工程结算施工合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探究
浅谈工程结算中常见问题及对策
工程变更对工程结算造价影响及应对措施
关于工程变更对工程结算造价影响及应对措施的分析
关于苏州某大厦建筑幕墙工程结算审核案例分析
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的工作要点
工程结算常见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
从建设单位角度浅析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
浅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简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