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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能力·视野
——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2014-02-02张桂林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实务卓越法学

□张桂林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素质·能力·视野
——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张桂林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卓越法律人才,应该集“素质、能力和视野”三要素于一身。中国政法大学按照“素质—能力—视野”三位一体的模式和路径,探索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之道:深化通识教育改革、强化法治理念、依托培养方案、探索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养成综合素质;创设校内常态化的现场实践教学平台、构建递进式的课堂实践教学平台、搭建校内-校外直通的实践教学平台、打造“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建设平台提升实践能力;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暑期“国际小学期”制度、构建常态的“国际化培养平台体系”、探索本科生国际化培养模式、建立“国际化培养”的资助体系拓展国际视野。

素质;能力;视野;三位一体;卓越法律人才;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法大)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在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的基础上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建校以来,法大为共和国的法治建设培养了20余万优秀人才,承担或参与了国家1000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代表着中华法文化和世界40余个国家的150多所大学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中国政府和欧盟共同建立的“中欧”法学院于2008年落户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大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公认的法学教育中心和政法干部培训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国家立法和法治决策咨询服务中心、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法学学术和法律文化交流中心,被多位国家领导人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

注重对职业化、应用性人才的培养是法大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传统和特色。归入教育部以来,我们明确地将人才培养目标界定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故而,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的提升,外语应用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的提高一直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心。基于法大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历史积淀和改革成效,我们于2010年—2011年协助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制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于2012年被教育部遴选为三种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由此至今一年多的时间中,我们一直在认真研讨并积极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具体方案和举措。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首要的问题是对“卓越”的理解和界定上。我们认为,无论我们培养的法律职业人才是“应用型、复合型”还是“涉外型”,他都应该集“素质、能力和视野”三要素于一身,或者说,在这三个方面,都应该达到一定的高度。所谓素质,是卓越法律人才的基石,无素质便无卓越。其内涵是:人文素质,政治素质,学术素质和职业伦理。所谓能力,就是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它是卓越法律人才的保证,无能力便成就不了“应用型、复合型”的职业化人才。所谓视野,就是国际化的视野,是能够行走于国际舞台,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基于对“卓越”这样的理解,我们按照“素质—能力—视野”三位一体的模式和路径,努力探索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之道。

一、综合素质之养成

(一)深化通识教育改革,培养人文素质。人文素质,亦即人文底蕴和人文情怀。它的意蕴是:对国家、人民之大爱,尤其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公共精神;理解中国国情民情、通晓中国历史与文化。

法大人文素质的培养主要是由通识课程体系来承载的。通识课程体系由“核心课”、“主干课”和“一般课”三个层次构成。核心课为《中华文明通论》和《西方文明通论》两门构成,它们是跨学科、综合性的全校必修课程,融合不同领域的学术内容,给予学生一种整体性的知识。它们是通识教育的“灵魂”。目前,法大正在努力建设《艺术与审美通论》、《自然科学通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三个全校必修的通识核心课程,希望进一步提升学生艺术与审美修养,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学术素养;同时,法大在通识课程体系中设置人文素质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与法学类四个通识选修课程板块,并在其中选择与学生四类基本素质最密切相关的课程,重点建设了《当代中国社会》、《自然科学史》等13门通识主干课程作为限选课程,旨在使学生获得与公共品质、人文素养、科学精神最相关的重要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作为通识主干课程的拓展与生发,法大还开设了四大类190余门一般通识选修课,要求学生均衡选修。“有灵魂”的通识课程体系强调综合性与整体性的素质教育,形成了“核心课程(必修)+主干课程(限选)+一般课程(均衡任选)”的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结构合理的通识课程体系,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在课堂教学之外,3年来法大建设了“中华文明大系”和“西方文明大系”等高端系列讲座,已经连续举办了83场,“名家论坛”、“大使论坛”等高层次讲座132场,通过这些品牌化课外讲座有效提升了学生素质。

(二)强化法治理念,培养政治智慧。一个卓越的法律人才,一定要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理论。同时,面对复杂的社会和多样化的法律难题,法律职业人才还需要突出的行政能力和政治智慧。法大确立法治理念、政治智慧教育“三融入、两结合”工作模式,即将法治理念、政治智慧教育融入到法学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在进行法治理念、政治智慧教育的过程中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政治智慧。

(三)依托培养方案,培养学术素质。卓越法律人才不仅应当具有较高的职业能力,还应当具备较高的学术素质,在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中,法大在充分的内调外研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培养方案,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形成讲授课、研讨课、案例课相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通过课程体系改革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通过教学方法改革培养学生学术素质。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外,开设了包括“法哲学”、“法文化学”、“法社会学”、“法学方法论”、“法律逻辑”、“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等积淀学生理论素养和学术能力的基础性课程,涵盖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拓展知识视野的182门专业选修课程,系统开设了16门研讨课程、19门案例课程和32门实务技能课程,小班教学比例大幅增加,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得到有效推广,学生学习自主性得到增强,学术训练得到强化,学术素质得到显著提升,近2年来法大本科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达130余篇。

(四)积极探索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长期以来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缺乏有效途径和形式,教育教学效果相对较差。法大高度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设置了由8名专任教师组成的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开设了“法律职业行为规则与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编写出版了《法律职业伦理》教科书,通过角色模拟等方法对学生进行职业伦理训练,通过法律诊所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和敬业精神,培养学生对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服务的正义感和职业意识,通过专业实习在真实环境中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法大在这些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如何有效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仍然是需要继续探索的问题。

二、实践能力之提升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推出,是基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属性定位不清,由此导致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人才培养与实务部门要求脱节,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着力创建“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突破学校与实务部门的距离障碍,有效汇集整合全国各地优质的教育资源,充分展示和利用差异化的地方庭审特色和经验,实现实践教学和国情教育的二位一体,实践教学不仅是让学生“走出校园”,也包括让法律实务资源“走进校园”,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一)创设校内常态化的现场实践教学平台。过去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主要是在完成理论知识学习之后通过实习实践去检验理论知识,检验学习的方式。一是向经验丰富的一线司法人员学习;二是熟悉文书和整个办案流程;三是动态的参与案件办理。因此,在本科教学中全面引进以上三个方面,是“同步实践教学”的核心工作目标。在加大建立实务教师队伍的力度、通过“双千计划”增聘实务部门的专家型领导到校任教的同时,学校全面引进了原始案件卷宗,全面引进了动态的庭审过程。

1.率先创建了检察案件原始案卷副本档案阅览室、审判案件原始案卷副本档案阅览室、公益法律援助原始案卷副本档案阅览室,受赠原始案例卷宗副本超过40000套,实现了使用真实案例进行教学。

2.实施实况转播庭审。建设2间多功能墙幕式教室,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等全国多家法院签署协议,基本实现每天上下午各转播一个法院的庭审供全校学生观摩学习。

3.建设实况庭审录像资料库。积极争取法律实务部门捐赠实况庭审录像,建设实况庭审录像资料库,目前录像副本已达2000盘。

通过以上举措,实现了全国优质司法资源,包括动态的庭审过程、司法卷宗等大批量汇集走进校园、走进课堂,未来目标是逐渐达到“教室≈法庭”的教学氛围,让学生在司法动态氛围之中,完成四年法学专业学习,实现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步完成。

(二)构建递进式的课堂实践教学平台。法大设立了“理论教学—模拟教学—仿真教学—全真教学”的递进式课堂实践教学平台,率先编写出版了“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1套15种,设置了优势互补的五大课程模块,建设集成练训一体的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1.设置五大实践课程模块。在夯实理论教学的同时,法学专业本科设置了五大实践课程模块:(1)以检察官、法官为主讲教师的实务技能课程10门;(2)法官、检察官等实务专家和理论教师共同主讲双教师制课程19门;(3)模拟法庭课程9门;(4)法庭角色体验课程7门;(5)法律诊所课程6门。

2.建立集成练训一体的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侦查学实验中心、六大法律诊所和四大模拟法庭为主体,设立了法学实验教学中心,逐渐形成集教学、实验、创新、竞赛为一体的集成练训综合平台:(1)实验课程,包括30门实验课程、15门含实验环节的课堂教学课程、161项实验教学项目;(2)承办全国和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等学科竞赛;(3)指导学生建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0余件。

(三)搭建校内-校外直通的实践教学平台。

1.建设“网络犯罪侦查专业共建中心”,形成国内法学教育中第一个学校和科研院所、司法机关共同教学平台。与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侦查学专业网络犯罪方向共建工作,培养既掌握一般侦查理论技能又具备网络犯罪侦查理论、实践和实验能力并重的“专通两用”的国家急需的特色人才。

2.在国内法科院校首次尝试实施“分站式”实习模式,建立专业实习双导师制,实施“练学交替”教学模式。在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教学中,根据典型法律职业设置专业实习站点,学生选择参加两站进行专业实习,配备专业指导教师与兼职实务导师进行指导。专业实习同时开设《人民法院实习与审判实务》、《人民检察院实习与检察实务》、《律师事务所实习与律师实务》三门课程,实现专业实习训练和专业学习交替进行。目前,2008级实验班同学已经完成了专业实习,实习单位和学生反应较好。

3.建设国家级的联合培养和实习实训基地。在现有200多个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中遴选出10个高质量、高层次的实习基地,建设“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联合培养基地”。

(四)打造“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建设平台。

1.建设专兼职的师资队伍。包括:(1)建设专职的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目前共有61人;(2)培养法学“双师型”教师,学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先后组织中青年教师90余人在实务部门挂职,丰富教师的法律实践经验。

2.引入讲授实务课程的高层次专家。一方面在全国率先落实“双千计划”,引进能够完成司法实务教学的高层次专家。另一方面聘任一线专业型领导或中层领导任兼职教师,70余人担任“法学实践论坛”主讲,180余名实务人员长期兼任我校实务课程教师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

三、国际视野之拓展

卓越法律人才应当是适应全球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跨文化的思想视野、跨文化的知识结构、跨文化的沟通能力、跨文化的学科技能的人才。因此,着力建立和拓展法学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平台,积极开阔学生国际视野,是我校人才培养的中心内容之一。

(一)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加强国际化培养,外语是基础。我校以服务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为宗旨,以显著提升学生英语应用能力为目标,完成了大学公共英语第二阶段改革,形成了以学术英语(法学方向)为龙头,以法律、商务、社科等学科英语为核心,以双语课程及大学英语综合课程、英文名著选读、英文影视赏析等课程为辅助的全新课程体系,学生外语学习的积极性得到提升,外语水平显著提高,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以及全英文的中国空间法学会CASC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等比赛中频频取得优异成绩。

(二)全面实施暑期“国际小学期”制度。在传统的春秋两个学期之外,全面实施暑期“国际小学期”,通过三个方面大力提升法学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力度。(1)营造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氛围,实现学生“足不出校园”就能接受国际化的培养,开办“证据法国际暑期学校”等5个面向全球开放的“国际暑期学校”,广邀国外境外名校名师,在法大的讲坛上授业解惑,为学生传授知识,讲解方法,启迪心智;(2)实施17个暑期国际游学项目,旨在让学子们走出国门,走进世界名校,开阔眼界,接纳新知,磨练意志,提高能力;(3)实施4个留学生来校访学项目,吸引全球学子与我校学生同堂求学,交流互动,讨论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升;(4)实施2个暑期国际实习实践项目。

(三)构建常态的“国际化培养平台体系”。

1.大力推进本科生的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学校通过和实施《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管理办法》等文件和制度,在学校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每年派出约700人次的学生参与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实施课程(视频共同开课)项目、专业建设的国际合作等人才培养的多种国际化模式,积极建立常态、批量、长期的国际交流的固定通道,稳定境外合作方,实现学生互换、学分互认。

2.开展本科生赴海外进行实践实习。全面推进本科生海外实习基地的体系化建设,推动本科生批量化、常态化的海外实习,逐步建设批量、常态、长期(3个月、6个月以上)的固定海外实习项目和境外固定合作平台,本科生的批量化、常态化海外实习基地体系化建设工作开始初显雏形。例如,学校连续三年与美国密西根州合作,选派学生到密西根州最高法院、地方法院和巡回法院实习,实习结束后获得法院颁发的实习证书,授课人均由密西根州最高法院大法官、密西根州地方法院和巡回法院法官担任。三年来已经派出了近180名学生。再如,2012年,我校与德国弗里得里希·艾伯特基金会签订备忘录,共同落实我校的本科生海外实习项目。根据该备忘录,从2013年开始,学校每年可派出不超过10名本科生到德国联邦议会,在议员办公室进行为期3个月的海外实习。

3.建立设在国内的国际化实习平台。积极探索在国内实施的国际实习实践项目,例如,与“致诚公益”等组织协同创新,探索建设国内的国际化实习平台,每年接收20-30名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外国实习生实习,同时安排同等数量本校学生与外国学生采取“一对一”“结对子”的共同联合实习的模式。通过此种在国内实施的暑期国际联合实习项目,目的在于为大部分没有机会、没有条件到海外参与实习实践的学生,提供进入到设置在国内的国际联合实习基地参与中外学生“一对一”“结对子”型的国际联合实习实践的机会,让本科生国际化培养模式的创新思路和改革措施惠及到每一个在校学生。

4.打造品牌化、年度化的大学生国际学术论坛。设置年度化的国内首个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大学生公益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法大本科生与来自哈佛、剑桥等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生就公益法律援助的形式与实践同堂切磋交流,以此同步培养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5.组织学生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学科竞赛。法大每年都组队参加国际航空法、国际空间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刑事法等国际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等10余项国际品牌性的法学类赛事,多次获世界冠军或一、二、三等奖。体现了人才培养国际化的成效明显,学生国际竞争力优势明显。

(四)探索本科生国际化培养模式。探索建立“3+1+1”的模式,探索中外联合培养的全新模式。目前与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等海外合作院校达成合作协议试行“3+1+1”模式。每年50个学生,专业涉及法学、新闻学、经济学等专业。此种合作模式正在尝试逐渐推广到与更多海外高校的合作之中,真正推动本科生批量、常态化的国际化培养。

(五)建立“国际化培养”的资助体系。法大已经基本建立了成体系的、较为完善的海外合作平台体系,提供的出国交流交换学习、海外实习机会和平台,基本上可以满足在校学生国际化培养的需求。当前学校派出进行海外学习、实习的本科生,在类型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类:其一,学习成绩优秀、家境殷实的学生,主要是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学习、海外实习基地实习;其二,学习成绩一般、家庭经济条件优越的学生,主要是参加海外暑期学校,到世界一流大学进行假期中“游学”型的海外学习;其三,成绩优秀、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只能通过申请政府奖助学金、海外大学的奖学金来实现海外学习、实习的目标。

1.积极争取政府资助项目。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政府资助项目,资助优秀的本科生利用国家资助,进行交流交换学习。例如,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资助我校申报的“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法大6名法学优秀本科生在2013年赴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学校目前致力于越来越多地利用政府资助项目扩大学生的国际化培养数量。

2.建立国际学科竞赛资助机制。法大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学科竞赛资助与奖励办法》,着力加大对于国际学科竞赛的资助力度和激励机制,凡是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的国际学科竞赛,参赛费用均由学校承担,学生不承担任何费用,此种激励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上述的各类法学国际竞赛及法学以外的诸多赛事均是全额支持的。

3.建立本科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制度。法大制定《本科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资助具有创新能力的本科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凡是本科生被邀请参加在海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做会议发言的,学校承担学生参加费用的全部费用。

4.基本完成了“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的建设工作。由于政府资助项目、海外大学奖学金项目能够覆盖的学生数量和比例都非常小。成绩优秀、家境不佳(尤其是家境贫困)的学生难以支付国际旅费和在外学习、实习的生活费用,无法通过努力学习去实现国际化培养的梦想,而且政府资助项目、海外大学奖学金项目基本上不资助本科生到海外进行实习,目前学校已经建立的成体系的海外实习基地,基本上只能使学习优秀、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受益,受益面偏小,这是目前最大的障碍。因此,法大通过知名企业家的公益捐赠,建立1000万元的“本科生国际化培养基金”,用以实现本科生国际化培养中的“教育平等”问题:只要是成绩优秀的学生,无论家境如何(特别是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都可以在通过自己的努力竞争到去交流交换学习、海外实习的机会之后,申报“本科生国际化培养基金”的资助,实现自己国际化培养的梦想。

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中,中国政法大学实施了素养、能力、视野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卓越法律人才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创建起具有法科院校特色的同步实践教学模式,着力强调了法学人才国际化培养。这些工作提高了学生的素养,强化了学生的能力,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

(责任编辑:史荣华)

G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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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4)02-0035-05

2014-01-20

张桂林,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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