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洗涤剂》标准修订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4-02-02
由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组织的《食品用洗涤剂》修订工作研讨会于5月9日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中国日化院、民用餐具果蔬清洗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工业和餐饮行业清洗企业以及原料生产企业等21家单位的30位代表出席会议。郑舞虹理事长主持了会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朱蕾博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的意义和目的、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和重点内容做了解读。她要求大家遵循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工作。
郑理事长传达了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会议”的精神,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整合中《食品用洗涤剂》标准修订提出了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适用范围;科学设置甲醇、荧光增白剂等指标,解决标准之间的矛盾;考虑洗涤剂原料名单与标准的关系;考虑相关标准的一致性。
本次会议的目的是组成《食品用洗涤剂》修订委员会,确定工作内容和安排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成立起草小组。代表们围绕标准的修订重点等进行了热烈讨论,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原则及具体内容:
1)标准修订要解决食品及食品工具清洗产品的安全问题,为食品、食品设备、工具生产、使用过程提供安全保障。由于该标准属于安全方面的基础标准,为避免与产品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混淆,应进一步研究确定标准的名称。
2)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4930.1-1994《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自1994年实施至今已二十年。同时,食品及食品设备洗涤剂方面还有一系列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GB/T24691-2009果蔬清洗剂、GB 9985-2000手洗餐具洗涤剂、QB/T 2967-2008饮料用瓶清洗剂、QB/T 4313-2012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酸性清洗剂、QB/T 4314-2012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等)。这些标准在产品安全性方面均有要求,容易导致要求多且不统一的情况。因此,标准修订要实现相关标准卫生法规的一致、适用。有代表提出了直接接触食品与间接接触食品的洗涤剂标准是否应予以分级对待等问题,起草标准时将予以考虑和研究。
3)标准要适用于国内生产和使用的直接用于食品清洗和用于食品设备、工具清洗的洗涤剂产品。要对食品和食品设备、工具用洗涤剂中甲醇、甲醛、重金属、微生物等涉及使用安全性的卫生指标进行限制;对原料的选用应加以研究;对洗涤剂中荧光增白剂、防腐剂等辅助剂含量及种类等进行科学界定和限定;研究是否增加安全操作和产品安全标识等指标。
4)积极收集整理国际相关标准和法规,借鉴国际先进国家的相关标准、法规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国实际,做出有关指标的风险评估分析和建议。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通用测试标准。
会议决定,每个参会单位委派一位专家组成《食品用洗涤剂》标准修订委员会,中国洗协为标准修订领导机构,由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日化院、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等组成标准修订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定期向中国洗协汇报工作进展,根据起草进展情况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标准完成进度安排:8月底前完成初稿,《食品用洗涤剂》标准修订委员会通过并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年底前完成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