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制冷设备等商品出口将不再法检
2014-02-01
制冷技术 2014年3期
6月起制冷设备等商品出口将不再法检
2014年6月12日南海检验检疫局称,根据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出口法检目录将进一步作出调整,汽车、家电、餐厨用具等商品被调出目录,南海约 70余家企业今后出口相应商品不再需要报检。
据介绍,自6月15日起,我国取消机电产品和食品接触产品的出口检验,共涉及222个海关商品编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另外,对海关商品编码720221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55%,小于90%)、7202290010(硅铁,含硅量大于等于 30%且不超过 55%)项下的商品,新增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自7月15日起执行。
此次法检目录的调整,是继2013年8月15日的调整后的再次消减,取消法检的机电产品主要涉及制冷设备、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食品接触产品涉及食品容器、餐厨用具、铝制高压锅等。具体目录可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的局令公告栏目查询,或致电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
(来源:南方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