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超额完成2013年节能目标任务
2014-01-31
“十二五”以来,天津市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将节能降耗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节能促转型,以降耗保发展,积极探索节能、低碳、绿色的发展道路。2013年,全市万元GDP能耗达到0.64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41%,圆满完成下降4%的年度节能目标。“十二五”前三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3.2%,超进度目标11.3个百分点,各项节能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将年度目标分解到区县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重点集团公司和重点监控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实行能源消费强度与总量双重控制,按年度进行评价考核,公告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节能奖惩制度,表彰节能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50名、优秀示范项目15个,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节能制度建设。规范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全年市区两级节能审查项目2483项,从源头控制了能耗总量的过快增长,提高了项目能源利用水平;实施能源审计制度,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全年84家用能单位完成能源审计,提出节能措施732项,年可节能87万吨标准煤,年节能效益11亿元;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辰区率先出台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激励政策,渤化集团以集团名义整体推进所属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水平。
三是狠抓重点用能单位。推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线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实行强制性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落实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产品,2011-2012年,全市万家企业累计节能量318万吨,超进度目标25.4个百分点。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全市28家公共机构通过了国家评审。
四是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了天津碱厂能源管理中心、大唐盘山电厂通流改造项目等国家级重点节能工程,节能近3万吨标准煤,获得国家资金支持1500万元;市节能专项资金带动节能投入4.7亿元,实施了35个市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可节能16万吨标准煤;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了7个重点项目,年节能能力2万吨标准煤;组织钢铁行业余热余压资源调研,推动螺杆膨胀机中低温余热发电试点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等四种工业产品,全年推广LED照明产品20余万只,大大减少了电能消耗。
五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按年度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全年评估企业84户,验收企业41户;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对610户改燃企业的942台锅炉进行逐一调研,有针对性地推动改造,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不仅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而且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六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工业“三废”、再生资源等多领域、跨行业综合利用,搭建产业链对接平台,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全年认定企业99家,利用各类固废1800万吨、油田伴生天然气3亿立方米、综合利用发电超过6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