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机构建设助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迈上新台阶
2014-01-31金正鉴陈学福朱白丹
金正鉴,陈学福,陈 敏,朱白丹
(湖北省水利厅,430071,武汉)
一、湖北省基本省情和水情
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现有12个省辖市、1个自治州、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 (其中 3个直管市)、38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常住人口5 724万,面积18.59万km2。湖北既是国家老工业基地和农业大省,又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武汉城市圈是国务院批准的“两型社会”试验区之一。近年,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省正大力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着力构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重要。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水系十分发达,长江在湖北省流程1 046km,占长江全长的16.4%,多年平均径流量6 300多亿m3;汉江在湖北省流程864km,占汉江全长的54.8%,多年平均径流量580亿m3。除长江、汉江外,全省集水面积50km2以上河流1 232条,总长4万多km;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美誉,100 亩(15 亩=1 hm2,下同)以上的湖泊和20亩以上的城中湖泊755个。全省年均自产水资源总量1 036亿m3,多年入境客水量6 298亿m3,是自产水资源量的6倍,开发利用条件优越。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省“水多”“水少”“水脏”问题并存,除少数地区存在资源性缺水外,主要是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水资源供需矛盾、水生态环境严峻是制约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其省情、水情决定了必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
二、湖北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简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12年以来,湖北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3〕30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2015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计划的函》(鄂政函〔2014〕20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69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4 号),分解、明确了13个市 (州)和4个直管市(林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目前,13个市(州)已将本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分解到了所辖县(市、区)。省直相关部门已出台或即将出台一批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湖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三、湖北水资源机构建设的特点与亮点
制度是根本,执行是关键。制度再好,没人去执行,就悬在空中,无法落地。湖北省借试点的东风,争取领导重视支持,调剂人员编制,新成立水资源管理机构43家,努力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基层有人做、做得了、能落地。
1.成立了4家湖泊水资源保护机构
湖泊水资源保护涉及水利、环保、农业(渔业)、林业、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以前,一些部门只争“管理”权限,不尽保护职责,遇事推诿,相互牵制。针对这些问题,新出台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第25条规定“实行最严格的湖泊水资源保护制度”,第7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湖泊的日常保护工作”,根据这一规定,省、市水利部门报请同级编制部门批复成立了湖北省湖泊局、武汉市湖泊管理局、鄂州市湖泊局、神农架林区大九湖国家湿地保护管理局,理顺了湖泊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此外,荆州、孝感、黄冈、潜江等市正在筹划组建湖泊局,咸宁市水务局成立了湖泊科,荆门市拟成立湖泊水库科。
湖泊机构成立后,在推动湖北水环境改善、入河(湖)排污管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批水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武汉市作为全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城市,坚持在湖泊生态水系修复中做到“一湖一策、一湖一景”,汉阳六湖连通工程已全面完成,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稳步实施,连接东湖、沙湖两大水系的楚河正式开通,“两江四岸”共建成总面积300万m2的江滩,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生态亲水空间。江汉平原核心腹地——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被列为全省“十一五”期间专项治理重点工程之一,取得初步成效。洪湖在截污治污、拆除围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水利工程生态调水作用,以动治静、以丰补枯、以清释污,引长江水置换水体6 000万m3,水质由过去的Ⅳ类、局部劣Ⅴ类转变为Ⅲ类、局部Ⅱ类。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水系整治与修复规划报告》,咸宁淦河、十堰泗河、黄石磁湖、鄂州长港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稳步推进。
2.成立了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湖北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定编5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参与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安排工作;指导水资源信息发布,组织编发《湖北省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全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指导湿地生态补水;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市、州界水量水质监督、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等职能,工作任务繁重艰巨。新成立的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定编10人,弥补了水资源管理人员不足。机构成立以来,在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成立了3 7家市、县级水文水资源管理机构
2012年6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2〕52 号),要求推进市、县级水文机构双重管理。这既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需要,也符合水文管理体制改革方向。近年,湖北省新成立了随州、天门、潜江、仙桃、荆门、鄂州、神农架7市(林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及宜都、红安、麻城等30个县级水文机构,增强了水资源管理力量,在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4.拟挂牌组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过去,湖北省在水利厅水资源处加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由于任务繁重、人手有限,基本未以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为适应当前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形势,经水利厅研究,拟正式挂牌,并安排3人专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等工作。
5.成立了全国首家湖泊保护协会
2014年5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湖北省成立湖泊保护协会。5月29日,召开了湖泊保护协会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湖泊保护协会作为政府湖泊及湖泊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有益补充,在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科普教育等方面发挥着政府与社会力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湖泊及湖泊水资源保护的一支特殊、重要的力量,有助于推行最严格的湖泊水资源保护制度。
四、成效与经验
1.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思想认识提高。湖北省属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习惯了粗放用水,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困难较多。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出批示,促进了相关工作。由于成立了专门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工作有人做,宣传有人抓,提高了社会各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认识。
二是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省水资源管理机构开展了“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千乡万村世纪行,建设美丽新农村”“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等特色亮点活动。竹溪县实施生物杀虫、沼液施肥、阀门控水,改善了水生态环境,提高了大米品质,售价每斤达60多元,增加了农民收入,综合效益显著。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保护,确保一库清水北送。实施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目标。
三是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各级水资源管理机构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2012年,全省完成GDP 22 250.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试点前的2011年增长11.3%;2013年,全省完成GDP 24 668.4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2年增长10.1%。事实说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会限制经济发展,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关键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项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没有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支持将一事无成。正是有了领导的重视和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湖北省水资源机构队伍得以顺利组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得以顺利推行。湖北省被确定为全国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后,报请省委、省政府召开了试点动员大会,6名省级领导出席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试点责任状。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县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规格高、影响大,社会反响强烈。
(2)宣传教育是前提
举办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高层论坛”、祭水大典等活动;省湖泊局、《湖北日报》推出大型系列报道“千湖新记”栏目;省水利厅、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开展“爱我千湖”志愿者活动,举办“爱我千湖”征文和“湖北最美湖泊”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全省共举办党政领导等水情教育培训70多期,参训人员8 000多人次。恩施州组建了水情教育宣讲团,编写了水情教育读本,中国水利报以整版篇幅向全国推介,为湖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营造了良好氛围。
(3)经费投入是保障
经费保障方面,省政府发文明确各级征收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比例不低于60%,水资源费实行项目返还。
(4)示范带动是重点
选择鄂北水资源短缺地区的随州市(突出用水效率控制)、鄂西山区的恩施市(突出用水总量控制)、江汉平原的荆州市沙市区(突出水环境保护)、汉江流域的竹溪县、谷城县(突出规划水资源论证)、红色老区的红安县(突出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相对丰富的漳河流域(突出水资源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示范建设,在省内形成了全省试点和流域、市县级示范相互促进的格局。
[1]李鸿忠.在全省湖泊保护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动员大会上的讲话[R].鄂办通报,2012.
[2]陈雷.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J].人民论坛,2009(6).
[3]解决中国水资源问题的重要举措——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解读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J].中国水利,2012(7).
[4]陈明忠.水资源监控需要“电子眼”[N].经济日报,2013-03-22.
[5]王忠法.湖北省夯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 [J].中国水利,2012(7).
[6]金正鉴.做好服务“两圈一带”发展战略的水文章[J].中国水利,2010(10).
[7]陈雷.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J].中国水利,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