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全力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2014-01-31张宝全陈才峰
张宝全,陈才峰
(河北省水利厅,050011,石家庄)
河北作为资源型缺水省份,由于降水少,没有大江大河过境,客水资源严重不足等因素,每年实际用水量远远超过了水资源承载能力,尤其是地下水超采问题十分突出,无论是超采时间之长、超采数量之大,还是超采范围之广、超采危害之重,均已威胁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后果令人担忧。为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按照国家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将地下水超采治理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三件大事之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以赴打好超采治理攻坚战。
一、明确治理原则范围
在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工作中,始终牢牢把握五条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全民行动,发挥好政府和群众两个积极性;二是规划统领、科学治理,年度实施方案与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集中连片规模实施,务求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巩固一片;三是创新机制、示范带动,探索建立地下水超采治理的有效途径,力求取得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和工程规模;五是竞争立项、绩效考核,依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压采效果择优实施,严格把关、严格奖惩。
在深入市县调查摸底基础上,会同省直10个部门,历时4个多月,编制完成了 《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4年)》。明确了地下水治理以超采最严重的黑龙港流域为试点范围,包括衡水、沧州、邢台、邯郸四个设区市的49个县(市、区),涵盖了冀枣衡、沧州、南宫三大深层地下水漏斗区。试点区土地面积3.6万km2、有效灌溉面积2 712万亩 (15亩=1 hm2,下同)、地下水超采量 27 亿 m3、深层地下水超采量21.5亿m3,分别占全省的19%、40%、45%和70%。明确以全面治理深层地下水超采为主要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力推进,不断压减地下水超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压减农业地下水超采量7.6亿m3,压减工业和生活地下水超采量3.04 亿 m3,共计 10.64 亿 m3;到 2017年,压减 20亿 m3,冀枣衡、沧州、南宫三大深层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止跌回升;到2020年,压减27亿 m3,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生态明显改善。
二、抓住治理关键环节
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节水、调水、挖潜、治污、管理等多项措施,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强力推进,重点在“节、引、蓄、调、管”五个方面下功夫、做文章、要效益。
“节”,就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当前河北省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70%,农业用水中70%以上靠取用地下水。解决河北省缺水问题的最大潜力在农业,治理地下水超采的最大潜力也在农业。为此,河北省坚定不移实施节水优先战略,加快推进从水源到田间的水利工程建设。根据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喷灌、微灌、高标准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模式。结合农业农村改革,重点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打造万亩以上综合节水示范区。截至2013年全省共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 353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68%,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65提高到2013年的0.662,高于全国0.51的平均水平。到2020年,力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80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由现状年的142亿m3降低到120亿m3,实现农业节水量22亿m3。
“引”,就是最大限度引用外地水。实施外流域调水是解决河北省地下水超采最直接的办法。近年,河北省累计调引黄河水近40亿m3,在保障白洋淀、衡水湖生态用水和黑龙港地区农业灌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10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即将通水,每年可向河北省供水30.4亿m3,比全省58座大中型水库正常降水年份的汛后蓄水量还要多,各地正在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确保用足用好国家分配的长江水指标。目前,廊涿干渠已建成,保沧、石津、邢清干渠正在加快建设。加快实施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尽早形成6.2亿m3引水能力。通过兴建一批“引、蓄、提、灌”工程,为白洋淀、衡水湖、大浪淀和一些小型洼淀实现生态补水,保障沿线部分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用调入水逐步替代地下水灌溉。
“蓄”,就是加快实施蓄水工程。建设河湖库渠蓄水工程,存蓄雨洪资源和外调水,能够有效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当前试点区现有河渠坑塘年久失修,引水、蓄水功能基本丧失。沧州东光2009年开始推行“一村一坑塘”工程,几年下来建设坑塘400多座,形成了一张较为系统的“农田水网”,每年可蓄水3 000多万m3,灌溉农田61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0%。各地结合引调水工程,科学编制规划,对现有河湖库渠进行清淤疏浚、扩容整治,重新恢复调蓄水功能,构建布局合理、蓄泄兼备、引排得当、丰枯调剂、循环通畅的水网体系,确保外调水、过境水和雨洪水蓄得住、用得好。
“调”,就是着力调整种植结构。河北省是以种植小麦为主的全国粮食主产区。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水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粮则粮,逐步减少高耗水小麦种植面积,探索走出一条节水压采稳粮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之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充分利用当地雨热自然资源,大力发展高产量、低耗水的农作物,力求做到减地节水不减产。以保障群众利益为根本,实行必要的补偿政策,利用市场的手段,引导农民转变传统种植习惯,自愿改种收益更高的苜蓿、油葵等省水替代作物,达到既节水又增收的目的。
“管”,就是从严管控取用地下水。水作为公共产品,在管理上既不能缺位,更不能手软。近期,省政府发布了地下水超采治理公告,明确超采区范围,划定了禁采区和限采区。在地下水禁采区,除应急供水外一律不得新打机井,现有机井要逐步关停;在地下水限采区,除更新生活用水机井外不得新打机井。同时,加强节水压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在黑龙港地区先期建设1 000个地下水动态水位监测站点,基本实现对区域地下水水位的动态监测。对年取用地下水10万m3以上的1 870个非农重点用水户实施在线监测,为建立节水压采预警机制提供可靠数据。各地按照从严管理地下水的基本要求,对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各项禁采限采措施落实到位。
三、创新治理体制机制
1.着力探索创新水价形成机制
水价调整是大势所趋,目前河北省水价总体偏低,没有真实反映供水成本和水资源的稀缺程度,河北省加快水价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动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推广衡水市桃城区“一提一补”,张北县“总量控制、水权交易”,成安县“定额管理、超定额征收”等水价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能够反映工程供水成本、农民可以承受、促进农业节水的农业水价机制。不断完善工业差别水价制度,对高耗水高耗能的生产装备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提高差价标准,扩大加价行业范围,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建立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目前省政府正在组织研究具体推进意见,确保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2.着力探索创新管护管理机制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点多、线长、面广,如何确保这些工程“建得起、管得好、保安全、长受益”,是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一是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机制,各级从实际出发,对各类工程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卖则卖、宜股则股,不搞一刀切;二是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程安全运行,探索完善奖补机制和办法,调动群众积极性,确保工程长效运行;三是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拓宽管护资金筹集渠道,试点县探索建立维修养护基金,专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为项目管护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建立体系完备、技术过硬的基层服务机制,加强乡镇服务站建设,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服务组织,为群众农业生产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着力探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像抓节能减排那样抓好节水。河北省在黑龙港流域等严重缺水地区先行先试,加大生态文明考核指标权重,在水利改革发展考核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基础上,把节水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考核办对接,制定水位、水量双控的压采效果监测评估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达到考建结合、以考促建的目的。
四、强化治理保障体系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目标,行动上有措施,投入上有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成立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省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等有关部门作为主要负责单位,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具体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试点市县作为实施主体,履行责任,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在中央财政支持基础上,各地在工程建设管护、技术研发、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发展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全民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多形式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投入机制。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强化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地下水超采问题的严峻性、危害性以及治理的紧迫性,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督导检查。省政府与各试点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各市也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县,落实到项目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管,严格财经纪律,严格工程监督检查。各试点市县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真正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优质工程、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阳光透明的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