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工业园区水土保持的几点做法
2014-01-30陈学云
陈学云
(马龙县水务局,云南 马龙 655199)
自2006年马龙县提出“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和把马龙建设成为“昆曲经济带上的工业园”的发展思路,至2013年底,全县已建成“一园四片”,即南海子工业园区,小寨片区、东光片区、旧县片区、马过河片区,引进规模以上企业21家,引进资金13.2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47万人,实现销售收入61.1亿元,实交税金0.73亿元。工业园区的建成并投入应用,加快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步伐,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但园区的水土流失却愈来愈严重。为根治园区水土流失,马龙县对工业园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做了些有益探索和实践,主要做法如下:
(1)重点突出,开展多种形式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以监督执法为重点,突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一是组织工业园区生产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园区管委会系统学习水土保持法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二是执法人员深入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三是在园区每个生产建设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有关水土保持的横幅标语、围墙上喷绘固定标语等;四是出动宣传车深入园区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流动宣传;五是在园区设立水土保持法服务咨询点,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六是利用手机信息平台群发宣传水土保持的短信;七是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新闻媒体和工业园区生产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座谈会。
(2)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一是依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跟踪检查,并把好验收关,确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在执法中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处罚措施,使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对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公示,对违法项目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社会监督。采取政府组织、舆论导向、教育介入的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并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强化群众监督,大力营造防治水土流失人人有责、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氛围。三是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占用破坏,谁恢复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同时,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生产建设项目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水土流失治理。
(3)科学编制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规划和方案。马龙县督促工业园区在编制生产建设项目规划时,必须科学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过程中,编制人员需现场勘测,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对已开发地块,采取永久性措施,如植树、种草、栽花;对正开发的地块,及时采取有效临时措施,如在土方开挖现场修筑临时排水沟或沉沙池,设置临时支挡措施等。对在建生产项目,园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其工期,以减少土地裸露时间,除厂房和道路外,及时全部绿化到位,并结合周边环境进行景观设计。编制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必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等。
(4)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马龙县水务局选派水保技术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水土保持资质的监测、监理单位,负责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控工作,监理、监测单位则委派监理工程师、监测人员驻场监督工程建设和实施,形成以项目法人、承包商、监理、监测四方相互制约,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5)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生产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必须满足4个条件:第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监理报告、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第二,水土保持设施按照方案设计建设,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第三,治理度、拦渣率、水土流失控制比等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第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