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回顾与展望
2014-01-30刘利年
刘利年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陕西 西安 710004)
1 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概况
陕西省地处我国内陆腹地,总面积20.58万km2,以秦岭为界,以北为黄河流域,占总面积的64.8%,以南为长江流域,占总面积的35.2%。全省辖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延安等10个市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共107个县(市、区),总人口3 800多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 816万人。全省有耕地面积512.9万hm2,其中坡度大于25°的坡耕地111.6万hm2,并且主要集中分布在陕南地区。陕西省有水土流失面积13.75万km2,占土地总面积的67%,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可分为长城沿线风沙区、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塬沟壑区、渭河河谷川道区、秦巴土石山区等5个水土流失类型区。全省年输入江河泥沙量达9.2亿t,其中黄土高原地区年输入黄河泥沙8亿t,约占黄河三门峡以上年输沙量的一半;秦巴土石山区年输入长江泥沙1.2亿t,占长江流域年输沙量的12%。
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起步较早,从逐步认识到大力开展,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验示范阶段。20世纪70年代之前,陕西省的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是通过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增加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开展,人们逐步认识到不从根本上控制人为破坏,仅靠有限的治理,不能有效提高植被覆盖率。为此陕西省进行了大量尝试,比如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区无定河小流域内实行全面封禁管护试验,经过2~3年的时间,小流域内的自然植被得到恢复,植被覆盖率大大提高,发挥了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80年代中期陕北榆林地区的榆林县(现榆阳区,下同)和其他县的部分乡镇陆续实行了封禁管护,榆林县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保护林草条例,规定在一切需要治理和恢复植被的范围内禁止放牧,禁止乱砍滥伐,禁止对林木破坏严重的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过3年的封禁管护榆林县风沙区的林草植被有了显著增加,大风次数减少、风速降低,春季地温有所提高。
第二阶段,局部实施阶段。1997—2003年是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在局部地区实施阶段。自1997年国务院在陕北召开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现场会、江泽民同志发出实现西北地区山川秀美的伟大号召以来,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全省各地开展了以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为主的生态建设活动。通过长期的治理实践,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在地广人稀、植被人为破坏严重、有一定降雨条件的地区,通过封禁管护能迅速提高植被覆盖率,加快生态建设步伐。1998年吴起县率先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养畜,在每人保留0.17 hm2基本农田的情况下,将全县10.3万hm2耕地一次性退耕还林还草,改放牧为舍饲养羊,将13.4万hm2荒山、荒坡、荒沟全部实施封禁,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植被、改善环境,同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种植人工牧草、加强封禁管护,经过几年的治理全县植被覆盖率有所增加、自然景观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3年以来,随着各地生态建设活动的陆续开展和成效显现,广大干部群众已经认识到了生态修复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事业的发展,截至2009年10月底全省累计退耕还林230万hm2,森林覆盖率由退耕还林前的30.92%提高到37.26%,与2000年相比,2009年高覆盖植被面积增加了17.4%,中覆盖植被面积增加了55.1%,低覆盖植被面积减少了66.4%。2003年4月1日陕西省政府发布了封山禁牧令,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牧。国家也先后投资在陕北榆阳、米脂、富县,关中长安、眉县、陇县,陕南西乡、南郑、太白、留坝、商南、镇巴等12个县(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此外,在其他国家投资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中也都有生态修复任务。
2 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截至2012年底,陕西省累计实施封禁治理面积达1.26万km2,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陕北地区自然植被景观发生了明显变化,土壤侵蚀强度降低。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位于毛乌素沙漠东南部边缘,包括府谷、神木、榆阳、横山、靖边、定边等6县(区),是毛乌素沙地向东南移动最活跃的地段,生态环境十分脆弱[1]。陕西省气象局农业遥感信息中心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对1990—2011年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沙漠变化情况进行了动态监测,结果显示:1990—2011年裸露沙地面积减少了48.28万hm2,减幅达61.0%;沙生植被(除耕地外生长在沙漠上的所有植被类型)面积增加了45.03万hm2,增幅为88.3%。另据陕西省气象局农业遥感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2000—2012年陕北退耕还林区土壤侵蚀估算量逐年减少,由2000年的3 336 t/km2减少到2012年的2 097 t/km2,减少了37.14%;土壤侵蚀强度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微度侵蚀所占面积显著增加,强烈侵蚀所占面积大幅减少,变化最大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府谷、安塞、志丹、吴起、子长等县。
(2)加强生态修复研究。通过对典型区域植被生态系统恢复过程中生物生态学机理的研究,初步解决了侵蚀环境下的林草种配置与培育技术问题,构建了不同地区天然植被封育及人工促进恢复技术、人工植被改造与天然化培育技术、严酷生境林草种类选择与培育技术体系,提出了植被生态系统景观格局优化配置模式。以地带性植被为参照,合理利用水资源,培育林草植被的途径是:天然群落恢复,依靠自然恢复+人工促进;人工群落建设,利用乡土植物+合理培育技术措施;退化人工群落,近自然经营,通过间伐逐步淘汰衰退种群。通过对退耕地植被天然恢复的长期监测,提出了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退耕地恢复的阶段性目标,即群落盖度80%以上,基本能够发挥水土保持功能[2]。
(3)破坏自然植被、过度放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随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普及,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破坏自然植被的现象明显减少。目前,陕西省生产建设项目基本都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从施工期到营运期重视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随着封山禁牧条例的贯彻执行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过度放牧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为自然植被恢复和繁衍创造了条件。
(4)国家水土保持项目区、试点、示范区措施得力,效果显著。近年来,国家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中明确下达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任务,在水土保持试点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中也重视和加强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尤其是在国家水土保持项目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生态修复效果非常明显,自然植被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为面上生态修复起到了很好的带动、引导作用。
3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存在的问题
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生态修复的认识和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比如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概念、内涵以及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关系等都没有明确的界定和理论,需要进行专门研究。二是重点项目区措施得力,面上工作效果不理想。从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情况看,在国家重点项目区,生态修复作为工程建设的一部分,采取的辅助措施和管理措施都比较得力,治理效果也比较好,但大范围的封山禁牧总体来说要求多、措施少,部分地方还存在散牧情况,面上的封山禁牧工作效果不理想。三是没有分区规划。充分发挥大自然的生态恢复作用,需要根据各地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植被条件确定不同的生态修复措施,但目前陕西省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水土保持区划和实施规划。四是缺乏生态修复监测数据。长期以来陕西省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中存在重治理、轻监测的情况,导致反映各项治理措施应用效果的监测数据不足或不系统,大部分地区还只能从植被盖度上说明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状况。
4 发展设想
陕西省在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开展生态修复研究方面具备许多有利条件。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之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大大提高,生态意识明显增强;其次,国家生态建设投资逐年增加,有利于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上马,为大范围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保证;再次,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各地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中无论是在修复办法还是配套措施方面基本都形成了适合本地区、比较成熟的体系,治理经验丰富。基于上述有利条件,今后陕西省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中应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制定分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省内各地自然地理条件不同,气候、土壤、植被类型和覆盖度差异较大,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修复措施,必须先搞好分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用科学的规划指导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
(2)科学配置生态修复辅助措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辅助措施主要包括划定生态修复范围,建立管护制度和办法,设立管护围栏和标志,在生态修复区推广沼气池、节柴灶等能源替代措施,实行封山禁止自由放牧以及林木封育管护等,目的是减少人为破坏,提供植物生长繁衍的良好环境,促进生态系统恢复进程。
(3)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水土保持法明确规定,在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地区要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关于陕西省境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划定和治理,还应制定更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办法,以保证生态修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明确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定位。生态修复是指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原貌或向良性方向发展的技术集成[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指在特定的土壤侵蚀地区,通过减除生态系统所承受的超负荷压力,根据生态学原理,依靠生态系统本身的自组织和自调控能力的单独作用,或辅以人工调控作用,使部分受损的生态系统恢复到相对健康的状态[4]。相比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侧重于自然植被的恢复与生物多样性的重建,把水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放在首位,通过区分生产、生活用地和生态用地,建立科学的土地利用结构,实现水土流失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配置。
(5)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正确处理生态和生存问题,妥善解决好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前提。生态修复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解决上,只有群众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才能保证生态自然修复措施长期发挥效益。
(6)加强理论与技术研究。要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比如研究生物过程与地学过程耦合作用机理,特别是不同区域地理环境间接作用于生物过程进而影响到侵蚀过程的机理;开展生态系统退化过程和机理研究,尤其是人工、自然恢复的途径和效应评价方法;研究不同类型区生态自我恢复与促进恢复技术,以及高效、抗逆性速生林草种选育与快速繁殖技术;研究林草植被抗旱营造与适度开发利用技术,林草植被立体配置模式与丰产经营利用技术,特殊类型区植被的营造、更新改造与综合利用技术,生物能源物种的筛选与水土保持栽培管理技术,经济与生态兼营型林、灌、草种的选育与栽培技术等[2]。
(7)充分发挥县级政府部门的作用。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确定防治目标和措施。陕西省在今后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县级政府部门的作用,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自然地理条件和植被状况确定生态修复的要求和办法。
(8)重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修复工作。根据水土流失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确定生态移民计划和生态恢复规划,在合理确定生产生活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基础上,把大面积荒山荒坡等生态用地中的植被恢复和农村人居环境的美化绿化区别开来。
(9)把生态经济的理念引入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中来。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手段,不是目的,要进一步研究如何进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以实现水土流失地区生态恢复和重建,建立一种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 徐丽娜.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植被覆盖显著下降[N].中国气象报,2012-03-21.
[2] 曹文洪,刘国彬,鲁胜力,等.我国水土保持科技近期进展与展望[J].中国水土保持,2013(5):14-18.
[3] 王治国.关于生态修复若干概念与问题的讨论[J].中国水土保持,2003(3):4-5.
[4] 杨爱民,刘孝盈,李跃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概念、分类与技术方法[J].中国水土保持,2005(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