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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民间体育的生存与活化
——以上海浦东花篮灯舞为例

2014-01-29魏媛媛黄聚云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4年6期
关键词:花篮浦东民间

魏媛媛,黄聚云

民间体育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民间体育项目以极具生活气息化的身体运动为载体,采用健身、养生、竞技、休闲和娱乐等多样化手段,广泛地融合民俗、宗教、生产、医疗和教育等活动,展现了人民群众热爱生命、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它们是宝贵的“活态人文遗产”。[1]这些民间体育项目均起源于民间,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和文化底蕴。[2]

1 花篮灯舞概述

上海自1843年开埠以后,西方文化、吴越文化汇聚上海滩,上海浦西开始快速都市化,而一江之隔的浦东却还是相对封闭的乡村,直到20世纪90年代,浦东的经济、社会、文化才有了较大的改变。乡土文化底蕴和现代文化气息的有机结合,铸就了浦东民间体育特有的文化内涵。作为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浦东花篮灯舞是民间体育文化的精髓。对花篮灯舞的生存与活化现状进行研究是保护民间文化的需要,也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需要。

笔者实地走访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浦东新区非遗展示馆、浦东文化馆、曹路镇文广中心、龚路幼儿园(花篮灯舞传承基地)以及曹路镇的部分社区,依据访谈提纲,对曹路镇文广中心的张干事、花篮灯舞法定传承人陆丽萍、浦东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王老师、龚路幼儿园花篮灯舞教师表演队成员兼负责人陈老师进行了结构式访谈;另外,还对部分学生和社区居民进行了无结构式访谈和集体访谈。主要调查了花篮灯舞的开展情况、道具、服装、活动图片等收藏情况以及龚路幼儿园对花篮灯舞的授课情况等。

通过了解得知,花篮灯舞源自于200多年前的道教祭祀仪式——《九幽灯》中“穿灯”一节,根植于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带有浓厚的宗教祭祀舞蹈特色。1956年,薛肇南、冯炳魁、冯菊初等道教艺人受党的“双百”方针鼓舞,将“穿灯”中的保佑平安主题改为欢庆丰收主题,又易男舞为女舞,更换了某些队形,将道具花灯装饰美化,进一步增强了舞蹈的可观性,凸显了其艺术审美元素。1957年3月,由顾路区业余剧团代表演出的花篮舞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中,获得了创作、表演优秀奖。北京演出归来后,薛肇南、冯炳魁又对“穿灯”进行了修改,去掉了原来安放在舞台四角的四盏瓶式“牡丹花灯”,将手中的“六角灯”改为“花篮”,为了与道教穿灯的祭祀活动区分开来,取名《花灯舞》。经过不断改进,《花灯舞》作为一种民间舞蹈艺术日臻完善。1959年,在上海市群众文艺创作汇演中,《花灯舞》获民间舞蹈一等奖,后正式易名为《花篮灯舞》。此后,其表演形式也基本定下来,形成了由八个少女每人手持两只半面花篮灯,“穿”来“穿”去,辅以多种步伐、队形,并配以丝竹和锣、鼓、钹为主要伴奏乐器的舞曲,表达人们丰收的喜悦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3]

2 花篮灯舞的特点

2.1 技艺特点

(1)以“穿”为主。花篮灯舞是“穿”出来的:“穿”的舞步热情奔放。“穿”时要求上身平稳、两膝并拢、步子快而小,欢快活泼;“穿”的队形丰富多彩。八名演员通过前后左右不断穿插和组合,或两两相对,或前后相交,变换出各种不同的队形;“穿”的节奏也变化多端。配合各种地方小调和锣鼓点子,或短促激越,或由慢转快,到最后“大团圆”时,“急急风”节奏达到高潮,将农村喜庆丰收和迎接新生活的欢乐场景表现得淋漓尽致。[4]

(2)基本步法。花篮灯舞的基本步法以戏曲旦步为主,可分碎步、圆场步、花梆步等。基本要求是:上身平稳,两膝并拢,步子小而快;两脚开步时都是脚跟先着地,在前脚尖还未着地时,后脚尖就接着向前起步;舞曲的速度由慢转快,步伐轻快活泼。在慢节奏中,一脚提起时,脚跟稍向后踢,两膝微曲,并富有弹性,使步伐略带颤动,以表达欢快的情绪。[4]

2.2 服饰、道具

花篮灯舞的服饰、道具颇为别致。服装是大红色(大襟)上装、湖蓝色长裤、黑丝绒围单、乌绒布鞋、鞋上扎一枚红球;道具为花篮灯。花篮灯为六角形,用铅丝扎成。制作时分成两个半只,正面呈四角形,背面是平面,背面中间装上一根竹片。上端留出7公分,用以扎彩色花朵;下端留出12公分,便于手握。正反面都用大红绸布糊好,两个半只合并时成一完整的六角形花篮。正面沿棱角处还要糊上1.5公分的金黄色条纸,中间贴有金黄色菱形花纹图案,花篮上下口装有黄色排须。在花篮灯内的竹片上装有电池、小电珠和开关。表演时,每个少女手持两只半面花篮灯(合并时成为一盏完整的六角行花篮灯),篮中饰以鲜花、稻麦(穗),以示丰收。这些服饰、道具与演员的表演相映成趣。[4]

2.3 健身价值

花篮灯舞中的“转、绕、奔、跑、跳”等一系列动作,能够活动全身的肌肉、关节:花篮灯舞是以“穿”为主的。“穿”过程中的弯腰动作活动了腰部的肌肉、促进了肠胃蠕动;举篮的动作有利于增加上肢肌肉的力量;跑跳的动作有助于增强下肢肌肉的力量,同时还有助于全身血液的循环;另外在花篮灯舞中还有向后走的动作,克服了人体行走的习惯弱点,对不少器官健康有促进作用。据花篮灯舞传承人陆丽萍介绍,花篮灯舞对技术动作的难度要求不高,整个表演历时8分钟。据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的金秋文艺表演队的队员的整体反映,此项活动强度适中,年长者都可以接受,长期坚持下来,队员的身体素质都明显优于同龄人。(访谈记录:2012- 12- 30)

3 花篮灯舞的生存现状

民间体育的保护与传承大体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普查、文字记载、音像记录等手段,将民间体育资料进行记录、整理、归类,建立资料数据库。它们是文化研究的基础材料;另一方面就是民间体育的宣传推广、传人培育。大力地宣传推广民间体育,是扩大民间体育群众基础,也是能产生广泛社会效应的重要手段;培育传人的方式,也就是传承模式。要能适应当前的社会背景,符合民间体育项目本身的传承模式。只有这样,民间体育才有机会走向大众,才能使文化资源变成地方品牌、精神资源和文化资源。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蔡丰明认为,“当前浦东地区的非遗保护,应该从更加宏观的层面上来确立定位,树立‘大浦东意识’,打破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整合全区各类非遗资源,建立融资源、信息、人才、宣传、展示、研发、经营、国际交流为一体的浦东非遗保护综合平台,打造‘上海本土文化保护战略高地’。”[5]

3.1 项目普查情况

2005年7月,浦东新区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试点。在此后的两年时间中,浦东新区为全区23个街镇开办了普查培训班,培养了32位普查员。总共召开区级工作会议5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4次,各类座谈会12次,访问“五老”达50余次,搜集有价值的普查记录10万字,整理资源项目15类357项,摄影、录音、录像达150分钟,照片1 500多幅。目前累积光盘45张,数码音像资料66.5G,初步建立了电子资料库。在此基础上,绘制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图和普查工作进度表,这其中就包括花篮灯舞。[5,9]

3.2 花篮灯舞项目资料、数据的整理保护

民间体育的整理保护需要政府、各级文化部门、民间团体对当地的民间体育文化进行梳理、记录和保护,使分散、零碎的民间体育文化走向结构化、系统化。整理保护的方法:一是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建档保存;二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进行制度化保护。

(1)自从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试点后,浦东新区逐渐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非遗资源项目体系。至2008年,全区已建立非遗资源项目357项[5],其中就包括花篮灯舞。2011年浦东“花篮灯舞”被列入上海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物遗产名录,编号为II- 6。

(2)曹路镇文广服务中心在龚路幼儿园设立了花篮灯舞陈列室,对花篮灯舞的道具花篮、表演服装以及活动图片进行了收藏性保护。

(3)有关部门专门录制花篮灯舞的配乐及主题曲并制成了碟片。另外在2006年8月浦东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汇报演出中,表演队将花篮灯舞进行了完美的展演,曹路镇文广服务中心一并拍摄了视频资料。

(4)花篮灯舞资料现存甚少。薛肇南先生是现代花篮灯舞创始人之一。他1959年撰写的《花篮灯舞》一书。该书现存三本,均藏于上海图书馆。

3.3 传承队伍的建设

花篮灯舞的传承方式主要是师徒传承,时至2006年,花篮灯舞的传承谱系已经到了第七批,见表1。

表1 上海浦东花篮灯舞传承谱系(摘自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书)

续表1 上海浦东花篮灯舞传承谱系(摘自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书)

师徒传承,即师傅采取言传身教的方式教授徒弟。由于花篮灯舞的传习并不能给传承人带来稳定的收入,目前其所培养出来的多数传承人,因生活所需,放弃了花篮灯舞的表演及传承。薛肇南(1992年去世)、冯炳魁(1996年去世)离世后,原来的几批艺人都已步入老年。该舞蹈之前的复排,也是靠一些老演员的回忆,通过边摸索、边回忆、边排练,才使它重新登上舞台。

陆丽萍1978年作为《花篮灯舞》复排时的第三批演员,2008年被正式任命为花篮灯舞的法定传承人,现在曹路镇文广服务中心工作。据陆丽萍介绍,目前在曹路镇参加花篮灯舞表演的有两支队伍:一是金秋文艺表演队;另一个是教师表演队。其中教师队是主要的传承队伍(访谈记录:2012- 12- 30)。

目前浦东花篮灯舞的传承主要采用的是以政府为主导、与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来进行的。龚路幼儿园作为花篮灯舞的培养基地和传承单位,灯舞教研组进行了积极尝试,依据儿童特点对舞蹈进行了筛选,将队形、步伐、动作、道具等进行了调整,以便向儿童传授。因为成人使用的花篮灯较重,所以用花束替代了花篮,结合舞蹈所进行的圆场步、八字形等简单的舞步与队形练习,深受儿童的喜爱(访谈记录:2013- 1- 8)。

3.4 宣传推广方式的多样化

要想使花篮灯舞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吸引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就要大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通过探索民间体育与旅游、教育、民俗活动相结合的发展新途径,加大对花篮灯舞的传播力度。

近年来,花篮灯舞经常参加市级或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还参加了上海市的“闹元宵”“三月半庙会”等民俗节日文化活动。有关部门将其打造成文化品牌的举措,为民间体育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另外,曹路镇文广服务中心为花篮灯舞走进学校也做了很多探索。自2008年初,曹路镇文广服务中心与第二工业大学图文中心党支部结对共建,他们联手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讲究实效的创新特色活动。曹路镇文广服务中心走进校园举办曹路乡土文化主题展,为师生介绍并表演花篮灯舞,这对扩大花篮灯舞的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

4 花篮灯舞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4.1 传承队伍单薄

以前,花篮灯舞的表演道具以及配乐的制作都是由老一辈艺人来完成的,现在的年轻人不会做也不愿意去学,所以目前舞台上使用的花篮还是1978年第三次复排时老艺人薛肇南亲自指导制作的,至今已使用三十多年了。有的已经破损得很厉害,所配音乐用的也是原先保留下来的。就当前实际情况看,花篮灯舞道具与配乐的制作技艺都面临着濒临失传的危险(访谈记录:2013- 1- 9)。

如今55岁的陆丽萍作为花篮灯舞的法定传承人,经常在社区、街道居委会进行传花篮灯舞的传授、辅导。金秋文艺表演队在社区活动中较为活跃,但由于这支队伍人均年龄偏大,所以在一些非遗展演、民俗文化节日等重要活动中的表演就主要由教师队伍负责。但目前教师队伍的多数队员都在龚路幼儿园担任教师职务,若有表演任务时,队员需抽出节假日进行排练,大部分队员反映身体吃不消(访谈记录2013- 1- 4)。

4.2 培养模式脱节

在龚路幼儿园,对小班幼儿进行花篮灯舞的培训主要是集中在对这个项目的认识上,目的是让孩子们了解花篮灯舞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大班儿童就会简单地进行一些舞步的练习。一旦儿童从龚路幼儿园毕业升入小学,前期培养起来的兴趣就容易中断,因为国家以及各地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主要教学内容都是田径、球类运动等项目。[4]笔者调查发现,目前在上海大中小学校的教育中,花篮灯舞一直处于缺位状态。笔者在浦东图书馆问及部分在校大学生和中学生是否听说过花篮灯舞时,多数学生均反映从未听说过。曹路文广服务中心群文干事张德忠介绍,花篮灯舞的传承培训基地只有龚路幼儿园,在中小学并没有该项目的培训教育活动(访谈记录2013- 1- 9)。

4.3 缺乏创新意识

从1959年花篮灯舞正式定型后,至今再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对其进行过改造和创新。工会主席陈磊表示,为了使花篮灯舞在新时代下焕发出新的活力,教师们希望在花篮灯上做些改变,使其更加轻便、美观,以符合儿童的承受力以及审美观;在表演形式上,教师们希望老师和孩子们共同参与到表演中,这样可激发孩子们的兴趣和参与欲望;另外,教师们希望配乐和主题曲制作能够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使其更加贴近儿童的习性。但是这一切目前都还处于探索阶段。要想真正得以实施,还要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层层审批。此外,部分项目负责人在花篮灯舞的发展中因循守旧,害怕创新改选后对项目的原生态造成破坏,因此抱残守缺,不思改进。这种思想意识的落后,使其传承工作失去了动力。

4.4 新媒体中新闻报道的偏向性

随着媒介时代的到来,现代通讯工具如电脑、智能手机等已十分普及,新媒体如手机、网络、移动电视、数字电影、3D电影、数字杂志、数字广播等等,已经充斥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利用现有的新媒体资源,发挥各种渠道的优势功能,无疑能对花篮灯舞全方位的推广起到意想不到的积极作用。但目前花篮灯舞在新媒体传播中,却未能与时俱进,在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官网的非遗风貌一栏,花篮灯舞的相关信息屈指可数;新浪微博中仅有9条原创性的信息;百度新闻中以花篮灯舞为关键字搜索到的相关新闻也只有18篇,其中与浦东花篮灯舞有关的新闻只有9篇(见表2)。

表2 百度新闻对浦东花篮灯舞的报道情况

5 对花篮灯舞活化的解读

活化是相对于“固定”而言的。活化,是旨在抢救保护濒临失传、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探索良性发展,促进民族文化由资源优势转化为民族文化产业优势的系统保护工程。[6]

上海作为中西方文化的融合地,具有以下特性:大量外来人口由于其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不同,导致其对文化的需求都有所差异;高度老龄化、少子化的社会人口结构;核心家庭数量多、比例大;城市生活空间狭小;对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与日俱增;新闻媒介过多的宣传现代文化,而对于传统民间文化却较少关注。这些从不同侧面影响着民间体育文化的生存和活化面临着众多挑战。

花篮灯舞作为一种民间体育项目,要想获得发展和创新,不仅需要科学的理论作指导、立足实践,更需要一种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传承模式——即以政府协调、支持为主,与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以及教育机构相互协作谋求发展的传承模式。政府作为主要的管理部门,要在物力、人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扶持花篮灯舞的传承保护工作;要从法规制度上支持、规范民间的花篮灯舞活动;要利用现代媒体的时效性、便利性、普遍性,大力宣传和报道民间体育项目的文化价值;要将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接龙,使其成为民间体育的主要传承阵营。不仅在实践技术中使其更加普及化、规范化,也要在理论层面上使其更具科学化,以增强其传承的明确性。广场文化活动作为时尚都市的一种流行标志,要充分利用广场文化活动中社团组织的力量,对民间体育进行宣传、推广,让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广泛地参与到民间体育活动中来。同时政府要积极、深入地挖掘社会组织、民间团体、教育机构的资源,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最优化的配置,发挥每个部门的优势,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促使政府、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以及教育机构四部门全面地、系统地、灵活地保护民间体育文化,当然这其中也包括花篮灯舞。

6 小结

花篮灯舞衍生、流传于民间,是一种活态民间体育文化。目前,上海浦东的花篮灯舞在传承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如传承队伍单薄、培养模式脱节、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新媒体新闻报道不足等多种问题。当前,由于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在上海这座新兴城市,人口结构、消费观念以及西方文化的渗入,都对花篮灯舞的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造成很大的挑战。而之前花篮灯舞以政府为主导、与教育结合的传承模式尚存在一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对花篮灯舞进行活化,改善花篮灯舞的传承模式,形成以政府协调、支持为主,以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以及教育机构相互协作发展的新型的花篮灯舞的传承模式。

[1] 倪依克,胡小明.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J].体育科学,2006,26(8):66~70.

[2] 王冶.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当代体育科技,2012(14):86.

[3] 领舞网.曹路民间舞蹈——花篮灯舞[EB/OL].http://www.05005.com/Article_Show2.asp?ArticleID=61039,2008- 05- 04.

[4] 百度百科.花篮灯舞[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2653304.htm,2014- 07- 28.

[5] 蔡丰明,刘思弘.浦东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J].浦东开发,2012(9):40.

[6] 昆明日报(电子版).抢救保护濒临失传、不可再生的民族文化资源[EB/OL].http://www1.clzg.cn/kmpap/2007- 07/30/content_828514.htm2007- 7- 30.

[7] 春潮.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0(3):13~14.

[8] 张基振.文化视野中民间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以潍坊风筝为表述对象的实证研究[D].上海:上海体育学院,2007.

[9] 浦东政务.浦东构建浦东“非遗”保护立体网络[EB/OL].http://www.pudong.gov.cn/website/html/shpd/pudongNews_YWYQ/Info/Detail_476321.htm.2013- 06- 17.

[10]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J].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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