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
2014-01-29金国清,付强
中国水利 2014年14期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出台了《襄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计划方案明确提出,要在市县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市水利、发改、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城乡水资源,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经过三年的努力,兴建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2处,兴建小型分散工程314处,解决85.56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使安全饮水基本覆盖全市村镇,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96%以上,农村供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保证率大于95%。
襄阳市将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支持。按照市县两级每人15元、50元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并足额到位。县级政府每年应自筹资金解决本行政区内1%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资金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解决。积极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创新建设模式方面,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和规模化供水。在城市周边地区,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通过新建、改造和扩建集镇中心水厂,集中连片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统筹城乡水资源,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大型供水工程,通过续建、扩建和管网配套,不断扩大规模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