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14-01-28
照明工程学报 2014年3期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2014年4月25日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终评,表决确定了2013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团、联合类社团、公益类社团、基金会、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等级。中国照明学会获评4A级全国性学术类社团,也是此次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等级中的最高级别。
★2014年4月26-27日,由中国照明学会装饰照明专业委员会与福建工程学院共同举办的“照明设计与城市照明科学发展论坛”在福州召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照明学会、部分省市照明学会、福建省城市照明管理部门领导及专家共计200余人参加了论坛活动。
★2014年5月1日,中国照明学会发布《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为规范我国照明工程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参照相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照明学会研究制定了《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给中国照明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