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洲 从“无冕之王”到“媒体败类”
2014-01-27王珍一
时代人物 2014年1期
王珍一
2013年,一个年仅27岁的年轻记者用他捏造的18篇虛假报道的疯狂事实,在中国掀起滔天巨浪。媒体、警方、企业、公知、自由派……各路人马纷纷上场。
2013年10月23日,《新快报》一改平常新闻头条样式,直接刊发“请放人”3个大字,为被湖南警方跨省刑拘的报社记者陈永洲发声。
消息一出,中联重科两日内市值蒸发30亿,各路人马纷纷对陈永洲事件表态。随着10月24日《新快报》再次刊登“再请放人”,事件持续发酵,惊动中央高层,中纪委、中宣部、中国记协纷纷介入调查。
就在人们对陈永洲的声援一浪高过一浪之时,10月26日,在央视对陈永洲的采访报道视频中,他承认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
局势的大逆转,使得当初奋力声援陈永洲的支持者们目瞪口呆。随着陈永洲自承其罪,2013年10月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批准对其逮捕。10月31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给予其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求证是记者的天职。陈永洲忘记了时刻高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用他疯狂的个人行为使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
疯狂总是有代价,正义总是会到来。陈永洲事件给人们敲响了一个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