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商业贿赂责任建设思考
2014-01-27周宏兵
周宏兵
摘 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本文就供电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为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党风廉政;责任制;对策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的,要求各级党委能够将“两个责任”积极落实到位,并在思想与行动上达到高度的统一。准确把握当前供电企业责任主体和工作中的思想误区,及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治,对增强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成效,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供电企业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中,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现象: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这种观念已根深蒂固,导致有相当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依然不强。一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仅仅当成纪委监察部门的事,干部廉洁从业出了问题,就是纪委的工作没抓好;另一方面,纪委监察部门又过多地依赖党委,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清,不能各司其责,进而造成态度消极和畏难情绪;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理解不深,工作不主动,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同级和下属的监督。
(二)工作落实不够具体。落实“两个责任”时虎头蛇尾,或仅把制度当作摆设,没有具体落到实处,最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主要表现为措施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过程监督缺失,没有实际效果。
(三)考核评价不够科学。考核评价的标准制定不统一、考核评价方式单一,且随意性很大,仅能从宏观上大致了解领导班子的落实情况,导致考核评价片面、主观、有误差;一些单位和部门“忽悠”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有失严肃性,也不重视对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
(四)责任追究不够严肃。由于少数领导干部“老好人”思想严重,怕有损责任人的“情面”,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等,造成了单位内部权责不明、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个别单位保护主义严重,常常对“自己人”护短,对该追究责任的人和事,采取“捂、盖、蒙、压、避”等方式,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责任追究严重不力,该追究责任的没有追究到位,“老好人”思想和保护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对策
(一)增强意识。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党的建设的头等位置,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做到与企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要充分认清主体。认清责任主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二要充分认清责任。“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带头树立和发扬“三严三实”好作风,带头管好自己、家人及身边人员,带头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并带头接受纪委监督,当好为民务实清廉勤政的表率。三要充分认清身份。领导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实施者又是接受者,既要制定自我约束的“廉政承诺”,向社会公开,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形成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自觉践行、接受监督的良好风气,又要督促和监督下级遵守规定、落实制度、履行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二)勇于担责。在实际工作中,责任落实到人、规范责任行为、落实责任追究等经常面临两难境地:要么有规不行,违规难究,要么责重罚轻,以群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其后果势必造成法纪松弛,责任制成为一纸空文。究其原因主要是责任主体与责任划分不清、不细。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企业党委应勇于承担责任,自觉养成肩负起主体责任的意识,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出制度应有的作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责任人,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使每个领导干部都明白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真正形成“党风廉政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管,确保抓党风不出现空当,抓廉政不出现死角。
(三)抓好“一把手”工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键在党委和纪委“一把手”。“一把手”必须自觉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要率先垂范。各级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勇于担当,主动向上级和班子集体报告自己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并主动请群众对自己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纪委“一把手”要按照党委“一把手”的标准,主动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检查监督情况,带头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重任。二要抓班子建设。“一把手”要积极带领“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发挥好“一班人”齐抓共管的整体优势和队伍合力。党委和纪委“一把手”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了解班子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及时给予提示和指导,督促每个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应该承担的责任。三要抓好下级“一把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系统的,必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通过制度设置来带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四)完善体系。加强督促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一要规范考核评价标准。规范的考核评价标准是发挥检查考核功能作用的重要因素。要建立健全检查考核监督机制,按照“明确、具体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完善检查考核评价办法,针对考核目标制定出统一的考核评价要求,按照考核目标涉及到的具体人员、事项、时间等要素设置具体的考评标准。二要有具体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内容安排是掌握目标完成情况的根本所在,必须具体到“全面考核时不漏项,重点考核时不偏项,专项考核时不串项”,做到内容贯通,相互支撑。三要活用考核评价方法。考核评价方法要结合企业实际,突出特色重点,增强考核效能,注重结果应用,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三、结语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推进与落实,成为了当代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提出,让供电企业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更加明确。认真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就是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必将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