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视阈下失独养老问题及对策
2014-01-27宋强玲
宋强玲
(广西科技大学,广西 柳州 545005)
全国失去独生子女家庭超百万。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统计,中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1〕。他们面临养老、精神疾患、因病返贫等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失独养老问题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
1 失独养老面临的问题
1.1心理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帮助 孤独感在老年人群的心理环境中普遍存在。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完成的调查表明,我国农村有35.1%的老人经常感到孤独〔2〕。失独除了与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具有的共同的心理特征,即孤独引起了负性情绪、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外,由于失独是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亲人离他们而去。因此,失独的情感方面受到伤害更大,无法摆脱阴影,而导致心绪失常、性格变异,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的心理问题。几乎所有的失独父母失去独生孩子后留下的创伤都需要及时得到专业心理治疗人员介入治疗。但事实上,由于中国目前在这个领域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很少,极少有失独父母能够得到这样的专业治疗。这一块空白常常是由亲戚、朋友等人的安慰填补,这些非专业人士所能提供的心理医治极为有限。由于缺乏心理专业人员的帮助,他们往往很长时间走不出来。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社会功能受损,远离人群,任何细小的情节都可能引发其痛苦回忆。甚至社会上还存在一些误解与歧视。
1.2物质生活得不到有效的保证 国家对失独老人的救济保障制度乏力且欠有效性,并且救济制度存在漏洞。2001年底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里的“必要的帮助”只是原则性规定,其中“必要”的标准如何掌握,由哪些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如何实施,均缺乏详尽的规定和操作细则,致使保障作用大打折扣。另外,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规定,49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才能获得特别扶助,然而不少失独父母在三四十岁甚至更早,距离获得特别扶助有一段较长的“真空期”,其间或许他们最为痛苦,最感孤立无助,却得不到国家的特别扶助,是救济制度的一大缺陷〔3〕。而现行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救助力度非常有限。不仅制度所导致的群众生活困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而且公众对计生政策也很容易产生对立情绪。
1.3精神诉求得不到满足 袁伟霞〔4〕在对“连心家园”成员的调查中发现:有90%的成员年龄在50~60岁之间。其中,半数成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慢性疾病,患癌症、瘫痪等重大疾病的达15%,超过60%的成员长期患有不同程度忧郁症。有的导致夫妻离异、家庭破碎,超半数成员曾有过自杀倾向和自闭表现,在饱受身心痛苦的同时,不少成员还面临着经济重担。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50%成员家庭经济困难,月收入在1 200元以下,20%成员靠“低保”生活。另外,成员们虽然遭遇各不相同,但都有着共同的心理需求:90%以上成员希望将来能集中养老,以利于相互帮助、相互倾诉,有自救疗伤的意愿〔3〕。这说明失独群体精神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2 失独养老问题的相关建议
2.1建设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师队伍 对于社会而言,要关爱失独老人,不仅需要各种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以弥补国家在养老、医疗政策上的空白,还需要成立一些帮助失独家庭的社团,提供心理咨询、精神安慰及护理服务等。因此,利用现有资源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打造一批合格的心理教育培训基地。同时,指导各地完善现有的培训设施,为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人才开发培训提供基础保障;基本完成专业教材的开发和师资的培养。开发学习支持服务系统,丰富教育培训手段,开展远程教育,构建统一的网上交流平台,培养具有专业性强的心理咨询师组建专门的失独心灵疏导队伍,帮这个群体打开心理防线。
2.2明确政府责任及推进政策改革
2.2.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养老事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失独家庭可能日益增多,政府需出台明确养老机构和入住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把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5〕。如鉴于这些人无法再生育、孤独寂寞的现实,不考虑让他们领养孤儿,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并将之制度化。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可比照“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由政府供养。而目前各地对于“三无”老人的供养,标准一般都不低于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例如在江苏常州,每个“三无”老人的供养标准已达到每月1 000元。而深圳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6 505元,乘以40%,每对失独夫妻可以领到每月2 400元左右。重庆市率先出台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制度。失独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得到3 120元扶助金。同时,政府要积极组织社团活动,转移失独家庭成员的注意力,努力让其融入社会的快乐氛围。失独家庭成员年老体弱,生活自理能力渐弱,应积极组织社会青年志愿者主动上门排忧解难。在医疗卫生、保健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活动诸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为老人上门提供各种各样的优质服务;借鉴日本东京水道局每天向独居老年人子女发送老年人用水信息以监测其健康安全的做法,加强老人的日常护理管理,全天候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6〕。
2.2.2政府增加投入及管理观念的转变 国家民政部门从掌握的彩票公益金中拿出50%用于养老事业,并在税收、土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在“十二五”末全国总床位由现在的357万张达到660万张,每千名老人由目前的19张床位提高到30张。同时国家还可以从计划生育政策中所征缴到的社会抚养费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来补贴失独家庭。如福建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福建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行动方案》。该《方案》在资金扶助、再生育服务、公益服务方面给予有效的保障。对特别扶助对象每年每人4 800元;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一级乙等每人每年6 000元、二级各等次每人每年4 800元、三级各等次每人每年3 600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标准。在实施医疗救助方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未参加新农合对象按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的30%、参加新农合对象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按其余额的50%,由计划生育专项基金给予补助。此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遭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家庭成员重大伤亡或重大疾病等,无法维持正常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经济援助〔7〕。湖北省武汉市从2012年8 月14日起至9月10 日,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年满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可申请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从申报之日起,老人可以享受每天1 h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全年共计365 h。养老服务机构接到申报需求后,会与老人确定服务时间,并派出护理员上门提供洗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购物、陪同寻医看病、读书读报、谈心聊天等服务。还有在乘车、看病等公共服务上,给他们更多的照顾。陕西从2012年10月1日起,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的扶助标准,将从目前每人每月补助140元提高到农村800元,城镇1 000元,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陕西还将在失独时,向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向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8〕。尤其是,经济补助、精神抚慰、城乡平等、对人民负责,都在“陕西版失独扶助制度”中体现出来,这种观念转变与首创精神,值得向全国推广。
2.2.3放宽准入制度,多元化集资投入养领域 放开政策,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领域的投资。例如山东省一些地方依托现有的乡所、民政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办养老院等资源,建立计生养老服务中心,吸收计生老人无偿、低偿入住。新乡市牧野区对全区13家社会养老机构进行考察,选择了规模较大、环境较好的养老院作为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义马市根据老年人年龄、生活自理能力和经济困难程度,按每人每月30元、50元、80元三个档次发放“助老爱心服务券”,群众持券到超市购买商品等,政府依券埋单〔9〕。与此同时,政府要协调好个人及家庭、用人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明确各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加快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模式。规划老龄事业要突出社会福利中介机构的地位,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不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技能,使之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选择诚信度高、服务质量好的中介机构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重点培植,推行品牌化经营。以政府出资兴建之外,动员爱心人士、团体等力量来投入建设养老院,切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3 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管理部门的工作
基层社区管理部门摸清辖区内失独家庭数,为上级管理部门的顶层制度设计提供实际数据,有利于“对症施治”。同时社区作为人与人之间生活的共同体,作为政策实践的场所,可成为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重要场域。如苏州市沧浪区葑门街道在各个社区成立了“心灯”志愿者团队,发动各方单位参与关爱活动,为失独家庭输送勇气和力量。其中爱心服务社中的“时间银行”可以为失独家庭提供一些晚年服务,而且所有志愿者的服务时间会有记录,等他们年纪大了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志愿服务。 “心灯”志愿者团队中的大学生志愿者还主动以“子女”的身份,走进这些失独家庭,开展情感服务,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志愿者则作为义务咨询师,对失独者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街道“心灯”志愿者团队还发动共建单位,通过结对等形式,为失独者提供经济、生活上的各类帮助。
4 确立完善而人性化的社会救济制度
失独问题是老龄化社会来临的前兆,迫切需要建立一套人性化的反馈和应对机制。对那些失独家庭,政府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对失独家庭在微观层面上提供支持,需要心理学专家介入,对家庭创伤进行治疗。然而更重要的是形成制度化的支持,其关键又在于从根本上逐步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实现真正的社会化养老。失独困境是一种“制度后遗症”,因此,必须由制度予以补救。建立全国失独状况核对体系,力争实现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收入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救助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科学制订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临时物价补贴与物价指数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规范社会救助操作管理,根据情况给予失独者一定的经济补贴,对失独者可建立特殊保险制度,以互相保障。
5 建立长效的双重人文关怀救助机制
在物质上给予经济困难的失独者及时的帮助。广西融安县建立“基金扶助制”,设立“关爱独生子女死亡生活扶助基金”,为“失独”家庭提供物质上的救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失独”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建立“联合帮扶制”,人口计生、民政、人社、卫生、扶贫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在政策层面上对“失独”家庭予以倾斜,组织开展等一系列温馨服务活动,给“失独”家庭奉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河南省除特别扶助金标准上调外,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奖扶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720元,上调到960元。一项“社会应该怎么救助失独者”的网络调查显示,近四成被调查者认为应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心理救助。这反映了失独家庭的情感依赖成了一个越发凸显的社会问题。因此要开展亲情抚慰活动,计生、工会、妇联等,组织更多的亲情抚慰活动。2102年7月广西靖西县龙邦镇计生服务所开通听取计划生育家庭失独老人的心里诉求绿色通道,通过在全体计生协会会员中发放“用真情关爱老人,用爱描绘夕阳红”倡议书,组建义务帮扶服务队伍,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以结对帮扶活动为载体,为失独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法律援助咨询等服务。广西融安县将如何解决好“失独”家庭面对的物质、精神、养老等问题作为“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道民生新考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启动了“失独”家庭“暖心计划”,切实给予“失独”家庭精神慰藉,建立“失独”家庭长效关怀机制:①建立“立即关怀制”即计划生育干部对失独家庭实行“包户负责”,建立亲情关怀服务卡,“失独”空巢父母有困难可随时拨打人口计生部门服务电话寻求帮助。当独生子女家庭出现意外时,人口计生部门立即到位并提供实际帮助;②建立“亲情关怀制”。深入开展“情暖空巢”行动,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进行登记造册,由计生协会会员或诚信计生小组组员组建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定期交流、倾听诉求、重大节日慰问及开展生产帮扶活动等,慰藉“失独”家庭心理孤独和解决“失独”家庭生产困难〔10〕。
6 参考文献
1于文军.“失独家庭”超百万拷问社会管理创新〔N〕.广州日报,2012-5-9(10).
2王顺冬,公风华.农村空巢老人的心理困境及对策探析〔J〕.科技经济市场,2007;22(7):112-3.
3潘洪其.失独家庭保障救济.国家责任不可缺〔EB/OL〕.天津网(http://www.tianjinwe.com/business/cjhkt/201208/t20120801_46946.html),2012:8-1.
4袁伟霞.事事留心为民生〔EB/OL〕.和讯新闻网(http://news.hexun.com/2011-04-20/128884682.html),2011:4-20.)
5奚冬琪.政府要为“失独”家庭撑起保护〔EB/OL〕.中国政协新闻网(http://cppcc.people.com.cn/n/2012/0808/c34955-18693375.html),2012:8-8.
6耿相魁.舟山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策略选择〔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29(3):24-9.
7龚键荣.“失独”家庭将有保护每人每年补助4800元〔EB/OL〕.东南网宁德频道(http://nd.fjsen.com/2012-08/10/content_9056124.htm),2012:8-10.
8赵 强.提高失独家庭补助的多重意义〔N〕.三秦都市报,2012:9-20.
9郑筱倩.百年后中国人口将仅剩5亿.失独家庭达千万〔EB/OL〕.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20608/000673_1.htm),2012:6-8.
10广西融安县人口计生局.“暖心计划”温暖“寂寞人”〔EB/OL〕.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gxrkjsw.gov.cn/Frm%e4%b8%bb%e9%a2%98%_%e5%86%85%e5%ae%b9.aspx?ID=17556&Clumn ID=1106),201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