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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地区红松冠下更新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4-01-27赵聪梁慧香

中国林副特产 2014年2期
关键词:阔叶红松幼树

赵聪, 梁慧香

(1.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农发局,辽宁抚顺113006;2.抚顺市林业局)

抚顺地处辽宁东部、长白山余脉、地带性顶级植物群落红松阔叶混交林自然分布区南缘。由于历史上严重的人为干扰破坏和建国以来长期对森林经营的不重视,红松阔叶混交林早已不复存在。为了恢复和培育红松阔叶混交林,抚顺开展了次生林综合经营“示范林”建设工程和红松“果材林”建设工程,到目前为止两大工程共冠下更新红松近70万亩。笔者对冠下更新的红松长势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指出了红松冠下更新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了红松冠下更新经营问题和经营现状并提出经营对策,为红松冠下更新经营和林业长远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1 红松冠下更新及生长状况

1.1 次生林综合经营“示范林”建设工程。20世纪 80年代初,为了推广次生林综合经营技术,在全市实施了天然林冠下更新红松的“示范林”建设工程。几年间,天然林冠下栽植红松近13万亩。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冠下红松没得到及时有效的抚育,致使绝大多数红松幼树枯死。存活下来的红松处于被压状态,且主干纤细、枝叶稀疏,只有极少部分红松树冠进入主林层。于2013年5月,对“示范林”经营比较好的抚顺县马圈子乡松树村3个红松小班进行了调查,其林分平均直径近7cm,平均树高5.6m,每亩株数34棵,通过数次抚育现已形成了红松纯林,29年生还未结实。现有株数明显低于该径阶单位面积适宜保留株数,林地利用率较低,林分因子与同龄全光造林红松相比差距很大,工程建设基本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1.2 红松“果材林”建设工程。21世纪初,为了营造红松,调整森林结构,在全市开展了红松“果材林”建设工程,到目前为止,冠下更新红松50多万亩,绝大部分红松幼树(苗)已经度过了缓苗期,虽然地径和苗高生长量较小,但成活率较高,这些幼林将陆续进入透光阶段,亟待抚育。

2 存在问题

2.1 经营目标不明确。红松阔叶混交林培育过程相当漫长和复杂,期间营林投入高,周期长,见效慢。近30年来,在不分森林类别、不考虑培育目标、不顾及投入产出和没有完善配套的经营技术体系的情况下,抚顺地区营造了近70万亩冠下红松,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2.2 营林措施不到位。据调查,红松每亩保存株数在35棵以上的“示范林”全市仅剩1万亩,冠下红松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抚育不及时,幼树长期被压造成的。假如红松更新后及时抚育,不断改善红松生存环境,减少竞争,降低分化, “示范林”的林分质量要比现在好得多。

2.3 经营技术不完善不配套。抚顺地区哪些树种可以作为红松的伴生树种,各树种在成林过程中的作用及种内种间关系如何,培育技术、混交方式方法、空间结构、动态趋势、成林过程等许多经营技术问题都在研讨中,无论是理论上还是技术上以及实践上都不成熟, 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2.4 人工林天然林比例失调。红松冠下更新属于砍树、栽树类型。虽然地类、面积没发生变化,但优势树种和森林起源在逐渐更替。目前,抚顺地区人工林与天然林比为4.9∶5.1,从解放初期到现在64年间,天然林下降近20%,如果红松冠下更新规模不加以控制,势必造成天然林的急剧下降,森林结构更加不合理。

2.5 经营管理不善、更新动机不存。在天然林和公益林禁止商业性采伐之后,经过近10年的封育,林分质量明显提高。有些人利用冠下更新的相关政策,特别关注更新前的林分疏伐获得的收益和更新后50元/亩的造林补贴,对更新后的红松疏于经营管理,主管部门严重缺乏监管,致使冠下红松一直处在被压状态,形成上层林木砍掉了,冠下红松没长起来的尴尬局面。

3 经营分析

3.1 经营问题分析。红松冠下更新的是利用红松幼龄期的耐阴性,人工诱导形成红松阔混交林。从森林生态学角度讲,红松阔叶混交林是东北地区地带性顶级群落,稳定的森林植物群落是生态公益林的最高境界,能够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从森林经营学角度讲,人工诱导红松针阔混交林,其培育过程复杂、周期长、投入大,这与商品林经营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有些相悖。因此,不是所有类别森林都适合冠下更新或人工诱导红松阔叶混交林。更新选择什么造林树种、确定怎样造林方式以及采取那些营林技术措施是由培育目标、森林结构及立地条件决定的。商品林经营宗旨是要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就是要投入少、产量高、质量好、培育周期短;而公益林主要是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通过科学营林,提高森林抵御自然灾害和改善环境的能力。不同的经营目标应该与之匹配不同的经营技术与培育方法。措施及方式方法是实现目标的手段,措施不当,目标很难实现,即使实现了结果也不会理想。假如按着“示范林”的经营思路培育红松阔叶混交林,当红松幼苗成活、稳定后,就要及时进行上层抚育,经过数次上层抚育后,最终伐除全部上层林木,让红松完全见光,人们称之为“揭盖”或“摘帽”。“揭盖”后的红松形成了纯林,此时的林型与冠下更新的初衷自相矛盾,既然冠下更新的红松在培育初级阶段就要伐除上层阔叶树形成了纯林,为什么当初还要把红松栽到林冠下,从冠下到全光不仅付出了大量的营林成本,还抑制了红松幼树20年的生长,这不禁让我们对当初的更新动机产生了质疑。如果不“揭盖”,红松在林冠之下难以生长,竞争、分化会继续。假如再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红松与阔叶树之间通过竞争、分化达到了相对平衡,进入了相对稳定的状态,成功诱导了红松阔叶混交林,那时面对花费大量投入成本培育出来的成、过熟针阔叶混交用材林也面临如何经营的问题。如果不采伐有悖于用材林经营理念,如果采伐该采取什么方式与技术,这都有待于探讨和研究。

3.2 经营现状分析。20世纪80年代,在用材林冠下更新的13万多亩红松中,还有近万亩红松顽强地活在林冠之下,长期被压,绝大多数树高只有几十厘米,且树干纤细、枝叶稀疏,处在濒死的边缘,这部分红松即使伐除上层木也很难恢复正常生长。抚顺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于2003年8月在清原县南山城镇大枉沟村对1981年营造的“示范林”小班做过大强度上层抚育采伐试验,目的是观察长期被压红松完全伐除上层林木后的生长状况。据调查,伐前作业小班红松23年生,每亩51棵,平均高0.53m,平均地径1.4cm,在经过采伐、造材、集材、清场作业后,红松幼树受伤率高达75%,其中有12%的幼树主干或主梢折断,被压红松“揭盖”后仍生长缓慢,表现出了对环境的不适应及严重的“抑郁”状态,在连续3年幼抚后,树冠仍未伸出灌丛之上,第4年放弃抚育后,红松幼树又处在了灌丛的压制状态,以至于1986年和2004年,2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时无法确定“示范林”的起源,对这样的林相也没有适宜的科学的经营措施可用,这说明长期被压的红松幼树大多已经失去了继续培育之价值。

4 经营对策

4.1 因地制宜,适度开展红松冠下更新。在技术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要因地制宜,谨慎开展红松冠下更新,限制利用天然商品林大规模诱导红松阔叶株间混交林,禁止红松嫁接苗冠下更新,在公益林可中适度开展冠下更新。科学指导林农营造红松阔叶条、块状混交林。无特殊生态要求情况下,红松以全光造林为主。

4.2 对“果材林”加强经营管理,及时抚育。对已经冠下更新的红松“果材林”加强经营管理,及时开展透光抚育,促进红松幼林生长,避免“果材林”出现“示范林”的后果。

4.3 开展科学研究,提出适宜技术与标准。在“示范林”和“果材林”中,选择不同时期、不同林分类型小班作为研究基点,开展红松阔叶混交林培育的技术研究,提出科学的营林措施和适用的技术标准,指导红松冠下更新培育红松阔叶混交林。

4.4 全面调查分析,科学分类经营。全面调查分析“示范林”的生长状况,进行科学的分类经营,对各类型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技术措施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对已失去培育价值的林分采取改造等经营措施,重新明确培育目标,避免林地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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