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诊断对中晚孕期胎儿肾窦分离的临床探讨
2014-01-24王根枚黄锦钿
王根枚 陈 彪 黄锦钿
(东莞市企石医院功能科,广东 东莞 523500)
超声诊断对中晚孕期胎儿肾窦分离的临床探讨
王根枚 陈 彪 黄锦钿
(东莞市企石医院功能科,广东 东莞 523500)
目的 分析超声检查对于中晚孕期胎儿肾窦分离的临床诊断以及预后之间的关系。方法 收集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我院收治的经产前超声检查存在肾窦分离的中晚孕期胎儿60例为研究对象,记录胎儿产前的肾窦分离程度以及出生后的跟踪随访情况。结果 本组60例患儿中,50例为中轻度肾窦分离(即分离度<10 mm),均在出生6个月内自然恢复正常;另10例为中重度(分离度≥10 mm),其中有4例患儿在出生1年以后逐渐恢复正常,3例患儿于出生后经手术病理证实存在肾盂输尿管移行部位梗阻,有1例患儿在孕25周时因合并胎儿水肿而进行引产,有2例患儿出生1年以后肾窦分离未得到明显好转。结论 中晚孕期肾窦分离胎儿大多存在一过性表现,通常轻度肾盂扩张者能够自行恢复正常,但需密切随访观察;部分胎儿出生以后仍持续存在肾窦分离,应加强超声随访,密切观察患儿情况并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胎儿;肾窦分离;中晚孕期
肾窦分离是指肾脏集合系统分离,严重时成为肾积水,经超声检查显示患者肾盂以及肾盏内存在液性无回声暗区[1-3]。胎儿肾窦分离是临床孕期超声检查中常见征象之一,上述超声表现多发生在中晚孕期胎儿中,可能是由于受母体黄体酮类激素的影响,导致泌尿系统的平滑肌发生松弛而引起[2,3]。在进行超声产前检查过程中,观察胎儿是否存在其他的异常超声表现,对于临床诊断肾窦分离、预后判断以及是否能够继续妊娠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系统性地研究超声诊断对于中晚孕期胎儿的肾窦分离程度的诊断以及其与预后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就此展开探讨,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于我院接受产前系统畸形筛查中发现的肾窦分离胎儿60例为研究对象,孕妇的年龄在21~38岁,平均为(28.5±3.3)岁;孕周在20~40周,平均为(31.5±8.4)周,孕妇均健康。胎儿至少有一侧的肾窦分离程度≥6 mm。
1.2 方法
选择IU22型彩色超声诊断仪,采用频率为3.5~5.0 MHz的探头进行检查。将仪器调节至最佳状态,孕妇常规取平卧位或者侧卧位,以充分暴露孕妇的腹部以及耻骨联合上缘,对胎儿进行常规超声检查,并确定胎儿的脊柱方位,于胎儿的脊柱两侧进行平行纵切,从而获得其肾脏长轴的切面,并注意测量胎儿的肾脏大小,同时,注意观察肾脏的形态、结构以及内部回声特点等。以超声探头与胎儿脊柱相横切,以获得胎儿的肾脏横切面,并在此切面上测量得到其肾窦分离最大间距。注意观察胎儿的膀胱体积以及充盈状况等。如胎儿的膀胱为高度充盈,则应选择在胎儿的膀胱未充盈时对患儿的肾窦分离间距进行测量,以免出现假阳性。晚孕期(孕周>32周)者进行超声复查至少1次,于胎儿出生3 d后进行复查。对于复查时仍然存在肾窦分离者,出生后1、3、6以及12个月进行超声随访,至新生儿的肾窦分离状况消失。同时,对于引产胎儿应进行病理学检查,并对部分患儿在产后手术病理检查。
1.3 胎儿窦分离程度判断
轻度:胎儿肾窦分离间距在5 mm以下;中度:胎儿肾窦分离间距在5~10 mm;重度:胎儿的肾窦分离间距≥10 mm。一过性肾窦分离:进行超声扫查时存在肾窦分离,而数小时后或者次日复查其肾窦分离自然消失。
2 结 果
本组60例患儿中,50例(83.3%)为中轻度肾窦分离,患儿的肾窦分离深径最大值<10 mm,均在出生6个月内自然恢复正常;10例(16.7%)为中重度分离,肾窦分离的最大深径≥10 mm,其中有4例患儿在出生1年以后逐渐恢复正常,3例患儿于出生后经手术病理证实存在肾盂输尿管移行部梗阻,有1例患儿在孕25周时因合并胎儿水肿而进行引产,有2例患儿出生1年以后肾窦分离未得到明显好转。胎儿出生1年以后,有54例(90.0%)患儿恢复正常。
3 讨 论
胎儿肾窦分离是临床产前检查中一种常见的现象,发生率为0.2%~2.2%。导致胎儿发生肾窦分离的原因众多,主要包括膀胱输尿管反流、泌尿道梗阻性疾病、肾迷走血管的压迫、胎儿尿流量较大、染色体异常或者受孕期黄体酮的影响等[2-4]。其中,由泌尿道梗阻性疾病引发的胎儿肾窦分离难以自发缓解,通常需要进行手术治疗。而因非梗阻因素引发的胎儿肾窦分离,通常除了染色体异常者以外,大多为一过性,能够在出生以后随着环境的变化而逐渐自然恢复正常[3,4]。本组60例患者中,有54例(90.0%)的胎儿肾窦分离均自然恢复正常,这部分患儿均是由于非梗阻性病变所引发的,主要临床表现为胎儿的肾盂存在轻度的一过性扩张,均在产后逐渐自然消退。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孕期母体内存在高水平的黄体酮类激素,加之输尿管的平滑肌松弛或者蠕动减慢等原因导致。
相关研究表明,中晚孕期胎儿发生肾窦分离的预后效果与引起胎儿肾窦分离的因素、肾窦分离的程度、肾窦分离的持续时间以及胎儿的肾脏功能状态等有着紧密关系。在胎儿未出生前即检出肾窦分离,明确分离程度,对于胎儿的预后判断具有重要意义[4,5]。超声检查具有无创、操作简便、诊断准确率高、快捷以及可重复检查等优点,能够连续、动态地观察胎儿肾窦分离情况,并可准确地测量出肾窦分离的程度以及肾窦分离持续时间,可有效提高围生期的保健质量,深受临床医师以及患者的青睐。本组60例中晚孕期胎儿肾窦分离中,肾窦分离的最大深径值在10 mm以下者(50例,83.3%),均能够在出生以后自然恢复正常。而肾窦分离的最大深径在10 mm或以上者,大多难以自行恢复,本组10例肾窦分离最大深径在10 mm以上者,仅4例在出生以后1年内自行恢复正常。通常患儿不合并其他的胎儿畸形症状多能后取得良好的预后,因此,超声科医师切勿草率决断建议终止妊娠。而对于肾窦分离的最大深径在15 mm以上并伴有肾盂肾盏扩张者,大多合并泌尿道梗阻病,通常预后不良,若胎儿合并有其他的胎儿畸形症,则大多预后较差。因此,对于中晚孕期胎儿肾窦分离经超声检查为轻度分离者,不应只简单地作为正常或者异常来区分对待,而应定期进行超声随访。通常产后随访应在产后5~7 d左右进行,主要是由于此时新生儿已经不受母体所暴露的黄体酮类激素所影响,不存在平滑肌松弛的情况,新生儿的轻度肾窦分离液随之消失。此外,在出生后48 h以内,新生儿多存在轻度脱水症状,若此时进行肾脏超声检查可能会出现假阳性,故应避开这一时段进行检查[5]。
综上所述,应将肾脏检查作为中晚孕期胎儿的超声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一旦发现胎儿肾窦分离症状,无论其分离程度的轻重,都应加强孕期以及产后超声检查,并定期进行超声跟踪随访,以便能够及时地发现异常并实施临床干预,全面提高人口的出生质量。
[1] 王瑞玲.动态彩色超声诊断胎儿肾窦分离的价值[J].浙江临床医学,2010,12(1):32-33.
[2] 薛雅方,李锐,张晓航,等.中孕期胎儿单纯性肾窦分离的超声诊断与预后研究[J].临床超声医学杂志,2010,12(10):654-656.
[3] 靳萍.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右侧肾内型肾动脉瘤1例[J].中国超声医学杂志,2012,28(4):296.
[4] 于秀云.超声诊断对中晚孕期胎儿肾窦分离的临床意义[J].中外医学研究,2013,11(4):64.
[5] 卓忠雄,卓泉,武明俭,等.超声对胎儿肾窦分离动态观察的临床价值[J].中国医学影像技术,2002,18(9):924-925.
R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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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194(2014)07-0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