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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肥料监管工作的思考

2014-01-22魏国强

种业导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肥料河南省生产

魏国强

(河南省土壤肥料站,河南 郑州 450002)

近年来,河南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肥料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严把肥料产品有效、安全和适用准入关,促进了肥料科学、经济和生态施用,提高了农产品产量,保证了农产品质量,维护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1 认清工作现状

1.1 依法设置省级肥料登记管理机构

肥料登记和备案工作由河南省农业厅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厅种植业处审查处理,省土壤肥料站负责办理,具体承担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出具初审意见及印制证件等。依据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查办证的档案材料,严肃办证的每项程序。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接受企业委托的肥料产品质量检测。

1.2 扎实开展肥料登记管理工作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省依法登记肥料产品达3723个。其中,复混肥厂家229个,掺混肥厂家131个,有机肥厂家236个,有机无机复混肥厂家64个,调理剂厂家1个;涉及肥料产品:复混肥料2268个、掺混肥料970个、有机肥料313个、有机无机复混肥料170个、水稻苗床调理剂2个。外省在河南省销售的肥料产品有4200多个。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有上千个品种在省内流通,其中河南本地生产的有700余个品种。

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突出五个“严”: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标签标识,防止虚假宣传,对照登记标准,加强证后管理,坚决打击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不法行为。二是严把考核推荐关。申请登记的企业,需提供厂址、设备、规章、生产车间、仓库等一套完整的照片资料,并在每张照片后面加盖企业公章,为今后监督管理提供翔实依据。三是严肃集体评审。坚持规范的工作程序和集中评审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家评审会,专家主审、集体投票、一致通过。对个别有异议的,待企业补充完善有关资料后,经主审专家同意方可通过。四是严格档案管理。对申请登记企业的产品资料及时分类、装订、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做到有据可查。五是严密预案处理。不定期召集省市有关专家对全省反映强烈的肥料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商量意见,提出对策。

1.3 认真开展肥料市场监管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工商局和河南省质监局每年都联合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切实解决化肥有效含量不足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无肥料登记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掺杂掺假、虚假标注等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每年在春耕生产、秋冬种的关键时刻,推介展示优质肥料产品,发布肥料质量抽检信息,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到信誉好、技术强、服务优的经营网点选购肥料产品,不断提高优质肥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河南省农业厅2013年在春秋两季开展肥料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省内肥料生产企业和肥料市场流通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春季抽取肥料产品56个批次,其中复混(合)肥料产品18个批次,磷酸二氢钾7个批次,水溶肥料31个批次;秋季监督抽查48个肥料产品,其中复混(合)肥料37个,掺混肥料11个,涉及省内生产企业38个,市场抽样涉及省外生产企业10个。监督抽查结束后及时对所抽取的肥料样品进行集中检验,检验结果告知被检企业并得到企业确认,对有异议的检测结果认真复检。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养分含量不合格、非养分指标不合格,复混肥标识不合格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通报,曝光了一批假劣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

1.4 不断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要求,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进村入户”活动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培训、示范、推广等工作,增强为农、为民服务能力。在每年的中原肥料双交会上,推介优质放心肥料产品;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及时发布区域肥料大配方;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了“四方三结合”、“智能配肥终端”、“四优组合”等有效的农企合作新模式,促进了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

2 找准存在问题

2.1 法规建设尚有缺位

由于我国肥料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至今未出台一部与肥料有关的专业法律,导致肥料的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环节存在诸多问题,给个别不法企业造成了投机钻营机会。无证套证、掺杂制假,偷减养分、乱增添加剂,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和对应作物,给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放心用肥带来较大隐患。

2.2 质量体系亟待加强

从河南省登记的肥料企业来看,有近一半的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杂;特别是部分已获登记的水溶肥料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条件简陋,技术人员不足,质量意识淡薄。

3 突出监管重点

3.1 加强监督抽查

要在关键农时、关键季节,以开展肥料质量抽检工作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河南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对肥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着力构建肥料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3.2 加强信息公开

对企业登记备案的不涉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依法对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使假冒侵权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逐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3 提高审批效率

坚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实行“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全程跟踪、督查督办。创新内部审批机制,简化登记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运转流程,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全力推动传统审批向现代高效的网上审批转变,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3.4 提升服务质量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作为肥料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河南省肥料协会在促进肥料行业持续发展壮大中扮演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空间也越来越广阔。顺应时代发展,要开展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和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信息发布、咨询服务,开展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整体素质。通过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运行规则,形成和谐有序的竞争和合作机制。

[1]魏国强.关于做好河南省肥料管理工作的思考[J].种业导刊,2011(03):9-11.

[2]魏国强.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打牢中原经济区发展基础[J].种业导刊,201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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