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开消除灰色收入
2014-01-21钟峰
钟峰
北京的朱女士在一家文化公司上班,最近她发现,菜价涨得厉害,“随便买些菜,100块就花出去了。”服装也是如此,中意一点的衣服就上千。“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她感叹道。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对物价这么敏感。科尔尼咨询公司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仅2%的中国人消费了全球约三分之一的奢侈品。有人感叹生活艰难,有些人却出手阔绰,贫富差距俨然有拉大趋势。
前不久,由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执笔的《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调查报告》发布。报告显示,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2%;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10%的城镇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另外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6倍。
遏制灰色收入、维护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已成当务之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社会公开的改革建议方案中,有一项改革引人注目,即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廉洁年金。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用廉洁年金规范灰色收入肯定会有一定作用,但有个前提,必须要有配套政策出台,比如建立财产公示制度等。”
灰色收入多与权力有关
此前8年,王小鲁的课题组进行了两次调查,并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形成研究报告。每次发布,都会掀起巨大波澜。
他说,灰色收入既不是正常的劳动报酬,也不是资本、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合理回报,它的大量存在反映收入分配不公平、不公正。“在初次分配领域,灰色收入导致要素配置扭曲,影响效率和未来经济发展;在再分配领域,灰色收入造成国民收入的逆向再分配,把本该用于低收入居民的资金通过非正当途径转移到权力相关者和寻租者手中,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
王小鲁认为,灰色收入大部分与权力相关。在利益驱使下,掌握资源支配权力的人,很容易染指其使用或分配过程,发生侵占公共资源或利用这些公共资源获取个人利益的现象,因此产生贪污、渎职、寻租等腐败行为。具体来说,有6个主要来源,包括公共资金管理不善导致流失、资源性和垄断性收益分配不当、土地等生产要素收益分配不当、行政性垄断导致分配扭曲等。
在李实看来,近3年虽然收入分配差距有所缩小,但仍处在高位,比如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问题、灰色收入问题、贪污腐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以及社会保障的差别待遇问题,国有企业、公务员与一般民企职工退休金的差别化问题等依然存在。
李实告诉记者:“灰色收入实际上是权力干预市场获得的额外回报。”虽然从数量上难以估计,但从过去几年贪官落马数量有增无减这一现象来看,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腐败范围在扩大;贪官人均腐败额直线上升,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腐败力度在增加。
廉洁年金能否奏效?
实际上,遏制官员灰色收入的话题常有人提起,对于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公众也并不陌生。
几年前,在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在职干部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建议》,主张借鉴国外反腐成功经验,通过设立廉政保证金,使其不愿意违法违纪。此前此后,湖南、江苏、广东等省也曾先后进行过类似制度尝试。
然而,相关制度在各地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饱受公众质疑。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永理说,廉金制度就是公务员为其自身廉洁从政提前缴纳的保证金,制度的核心是直接影响公务员的预期利益,从而体现激励价值。事实上,不是所有公务员都有贪腐机会,“据我所知,有些底层一线的公务员待遇并不好,他们手中的权力也很小。”
他认为,亟需做的不是建立廉金制度,而是打破“官本位”,把公务员作为人力资源市场的一部分,作为一种职业实行任期制、聘用制,让其自由流动。很多公务员做的都是事务性工作,创造性不是很强,盲目高薪会加剧社会分配不公,也会破坏市场规则。“应建立制度让公务员能进能出,待遇不满意可以跳槽,年金不是一个治本策略。”
在李实看来,廉金制度必须有一系列配套制度,否则会成为公务员的变相福利。他说,首先是全面、彻底实行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只有收入公开透明,才便于监督;其次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如媒体、司法监督等。
“但在当前情况下,廉洁年金能在多大程度上限制腐败、铲除灰色收入还很难说。”李实说,“设多少合适?少了,对公务员没有吸引力,而且没有制度监督,即便腐败也查不出来,照样领这笔资金;多了,肯定能规范其灰色收入,但对财政是一笔负担。”
李实表示,公务员招考几千比一的现象足以说明公务员待遇有很大吸引力,增加一个年金,会变相增加退休金,且退休双轨制颇受诟病,公务员退休金已经高出企业员工不少了。
政府管理透明化是上策
“过去几年灰色收入膨胀的趋势,与2009年到2010年实行的过于宽松的货币、信贷政策及大规模政府投资有关。在公权力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大规模介入资源配置,是导致公共资金流失、腐败泛滥的重要条件。”王小鲁认为。
解决这些问题,报告开出的“药方”是,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还需要以渐进的方式坚决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形成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
王小鲁认为,除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税体制也是重要方面,需要尽快实现各级政府财政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管住管好公共资金。当务之急是建立政府各项支出标准,有了标准才便于监督和管理。
张永理表示,要完善、健全制度和规则,减少灰色收入的腐败空间。如国企收益属于全民,但真正交给国家财政的很少,有的高管想给自己加工资就加,这些都要通过制度加以遏制。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张永理告诉记者,要控制灰色收入,需要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权力的行使作出严格的法律界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将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过程置于阳光下。
“另一个就是加大监督,比如建立网络平台,动用广大群众力量,发现问题随时举报;通过媒体监督,加大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李实告诉记者,加大惩处力度也是维护收入分配公平的利器。通过让腐败分子付出高昂代价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在我看来,要消除灰色收入,实行官员财产公开、财产申报是基础,否则都是空谈,不会有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