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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建议

2014-01-17宋春娟

今日湖北·下旬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预算外财政部门收支

宋春娟

2011年,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法律法规、监管手段、管理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对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受到制约。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探讨分析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建议。

2010年6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近年来我国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缺乏具体有效的法规制度及运行机制的保障,因此必须重视并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一、我國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粗放。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要求,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财政部门按照经费定额和开支标准对该计划进行审批后,汇总编制年度总计划。但实际的执行情况是,有些单位没有收支计划,财政部门也很难形成规范的汇总预算,只是粗略地按基数加增长的办法编制并下达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

2、部分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项目仍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从财政的资金管理看,一方面预算内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已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财政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使本应纳入预算的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究其原因:一是原编制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旦将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就要理顺各方面的管理关系,这不仅要加大各部门的管理成本,而且会突破各自的管理指标;二是就单位而言,收费收入不足以抵顶其正常支出,因此改变财政管理方式,就意味着财政负担加重;三是执收单位作为征收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担心纳入预算管理后对其经费保障产生影响,主观上不愿意把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3、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一味强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缴存比例,忽视了支出上存在的问题。

4、征缴模式陈旧、程序不科学。尽管近几年各地都积极推行预算外资金“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仍处于自存自缴的状态。而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的存在,给个别单位截留预算外收入、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提供了可能。

5、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缺位。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要求,行政主管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一部分管理费,但该办法对管理费的收取方式、标准、票据使用、支出范围及资金管理都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加强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

1、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根据国务院转发财政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意见,目前我国总体上是依照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程度,采取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做法。因此各级财政首先要将国家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相应支出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2、强化预算的刚性和完整性。对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要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做到透明化。

3、积极借助智能网络管理系统。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首先是堵塞收入方面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要以收费票据为资金监管源头,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赋予财政票据信息功能,再借助国家金库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建立一个国家金库、代理银行、缴费单位、财政部门之间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即“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直接入库”的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所有收费通过国家金库统一收缴,不仅便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纳入财政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从而还构建了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间高效的收费票据领购、核销管理模式,可以大大提高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收取预算外资金的监控力度,有力地遏止自立收费项目、自立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4、切实完善配套措施和法规建设。近年来尽管我国出台了大量的财政法规,但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而言仍处滞后状态,加之财政法规层次较低,财政法律、法规之间,以及同其他法律之间在涉及财政经费投入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冲突和矛盾,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因此,要尽快建立、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法制体系,为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推动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向纵深发展,使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要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及经济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才能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并达到相互促进的作用,进而对现行的政府性基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进行规范和完善,真正发挥财政部门应有的管理监督作用,努力提高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5、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要把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作为财政监督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经常性定期检查。认真检查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检查预算外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检查预算外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跟踪问责。通过检查,合理引导预算外资金的流向,使预算外资金在财政的宏观控制下管好和用活,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巫建国.公共财政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2]杨雷.中国财政分权过程中非正式财政收入的过度膨胀及对策[M].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室,2003.

[3]黄佩华.中国地方财政问题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

[4]许德清.人大对政府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加强监督的几点思考[J].人大研究,2008(1):19-20.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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