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考核官员
2014-01-10彭海涛
彭海涛
据史籍记载,中国古代黄帝时设置了百官,尧、舜时就有了对官员的考核。
西周时期,提出了“六计”的考核办法,即考察官员的德行是否优,办事能力是否强,是否忠于职守,是否公平公正,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明辨是非。
秦汉时期,考核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秦代确定了“五善五失”考核法:“五善”指的是:尊敬上司,廉洁奉公,办事谨慎妥当,多做利国利民的好事,凡事谦虚礼让。“五失”内容较多,概括起来主要有:夸夸其谈、好唱高调而不务实际;喜欢自我吹嘘而不实事求是;知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等等。汉朝非常重视官吏的考核,西汉初年即制定了《上计律》,元帝时专门出台了“考功课吏法”,规定:令、丞、尉治一县,崇教化无犯法者,都给以升迁;有盗贼,满三日未发觉,则由县尉承担责任;如县令发现并亲自除盗贼,则县丞、县尉要负其罪。
魏晋南北朝,虽是分裂动荡时期,但统治者对官员的考核却没有停止。北周时以“六条诏书”考核官员,分别是:身心修养、敦崇教化、发展生产、举荐人才、执法公平、合理征收赋税。这是第一次注意到了官吏的身心修养与社会精神敦化的关系。
到了唐朝,官员考核实现了制度化、法律化,最著名的是“四善二十七最”。“四善”偏重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包括:道德高尚、清廉谨慎、办事公平、工作勤勉。“二十七最”是区分不同职务所定,偏重行政能力和绩效。例如,负责选拔的官员要对所选之人有充分的了解,确保其德才均备;负责执法的官员要弄清事实真相,做出公正的裁决,等等。
宋代的考核大体沿袭唐朝。真宗时,将官员的考核标准分为三等:公正、勤勉、廉洁、干练,且做事让人民受益,为上;虽然做了事但不廉洁,虽然不贪但没有做值得称道的事,为次;办事胆怯软弱且贪婪,为下。
明代官员考核,以考满、考察并行。“考满”是以年限考察官员任期内工作情况,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种。“考察”的目的是区分官吏优劣,重在惩黜不法官吏。考满所罢免之官,尚可起复;考察所罢免之官,永不复用。
清代官员考核分中央政府官员考察(京察)和地方官员考察(大计)。考察依据是“四格八法”,“四格”包括为政才能、操守、态度及身体条件。“八法”则是针对考绩不合格的八种情况,予以八种行政或法律处置。
原文:
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选自《周礼·天官·小宰》)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吏有五失:一曰夸以迣,二曰贵以大(泰)……(选自《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
(京)房奏考功课吏法。(选自《汉书·京房传》)
(苏绰)为六条诏书。其一先修心,其二敦教化,其三尽地利,其四擢贤良,其五恤狱讼,其六均赋役。(选自《北史·苏绰传》)
吏部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选自《唐六典·吏部考功郎中》)
真宗即位……景德初,令诸道辨察所部官吏能否,为三等: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声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选自《宋史·选举志六》)
考满、考察,二者相辅而行。考满,论一身所历之俸,其目有三:曰称职,曰平常,曰不称职。考察,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计处者,不复叙用,定为永制。(《明史·选举志三》)
京察以子卯午酉岁,部院司员由长官考覈,校以四格,悬“才、守、政、年”为鹄。(选自《清史稿·选举志六》)
大计八法,贪、酷并在逃者革职提问,疲软无为、素行不谨者革职,年老、有病者勒令休致,才力不及、浮躁者照事迹轻重酌量降补。〔选自《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卷80〕endprint